2月10日施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或是大势所趋

湖南省住建厅发布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担保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履约担保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2月10日起施行,通知明确提出:

2月10日施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或是大势所趋

1、 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承诺、现金和保函等形式。履约担保应当采用保函形式。

2、监理投标担保以及最高投标限价2000万元以下工程总承包投标担保和施工投标担保应当采用承诺形式。

2月10日施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或是大势所趋

3、最高投标限价2000万元以上4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总承包投标担保和施工投标担保可以采用现金或者承诺,也可以采用保函。最高投标限价400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采用保函。

4、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规模和性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其中:采用现金和保函形式的投标担保金额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2%。

2月10日施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或是大势所趋

5、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招标的,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履约担保:

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内的,履约担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月10日施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或是大势所趋

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上的,履约担保为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合同金额后的差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