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公职人员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玉林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

今年以来,容县检察院先后依法审查逮捕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赖某某、陆某、林某、李某某等4名公职人员。

4名公职人员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玉林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

经初步查明:1. 在2014年至2018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赖某某(男,52岁,容县某单位职工)、陆某(男,45岁,容县某单位职工)等7人,利用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云联惠”)云联商城平台“消费全返”口号为幌子,发展加盟商和会员,大肆发展会员和代理,会员之间形成金字塔状传销结构,收取创业共享金、会员费、代理费等巨额资金,利用后来者交纳的资金支付之前承诺的返利,没有任何资金投入实业产生利润。赖某某发展下线累计873人,发展下线层级达16层,直接下线人数52人,累计提现16万多元;陆某发展下线累计403 人,下线层级达15层,直接下线人数13人,累计提现5万多元人民币。

4名公职人员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玉林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

2. 2017年5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林某(女,52岁,容县某单位职工)、李某某(女,44岁,容县某单位职工)等8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大肆在容县传播“龙爱量子”,以高科技量子产品为噱头以及平台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大量人员投资参与。截至2017年8月,林某发展下线累计502人,发展下线层级达10层;李某某发展下线累计202人,下线层级达9层。

4名公职人员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玉林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

赖某某、陆某、林某、李某某等人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积极组织发展成员进行传销活动,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和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上述人员发展下线人数和层级均达到了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4名公职人员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玉林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

目前,赖某某、陆某等7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进一步侦查中;林某、李某某等8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正在审查起诉中。同时,容县检察院已将赖某某、陆某、林某、李某某等4名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相关材料移送该县监察委作党纪政务处理。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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