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关爱|邵武市检察院为交肇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

司法关爱|邵武市检察院为交肇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

司法关爱|邵武市检察院为交肇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

衙斋卧听萧萧竹,

疑是民间疾苦声。

些小吾曹州县吏,

一枝一叶总关情。

——郑板桥

司法关爱|邵武市检察院为交肇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

2018年12月26日,正值岁末年初,数九寒冬,邵武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室内温暖如春,副检察长渠亚龙正在为刑事被害人江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人民币。江某某激动地说:“检察机关主动伸出援手,我的心里特别暖,对今后的生活也有了信心和勇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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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5日,江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与叶某驾驶的无牌无证两轮摩托车碰撞,后肇事者驾车逃逸,案件判决后通过诉讼一直无法得到赔偿。控申部门在接待江某某信访后,主动告知帮助江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了解,被害人江某某系低保贫困户,这次事故造成江某某身上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在家休养治疗无法继续务工,家中五口人仅靠妻子一人当酒店服务员维持生计,医疗费用也是外面借来的,共欠债23万余元。肇事者叶某某负本案的主要责任,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其应赔偿316446.16元给被害人江某某,叶某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无赔偿能力,至今未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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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实情况后,邵武市检察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通过查阅卷宗,询问救助申请人,为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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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具有温暖人心的力量。近年来,邵武市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促进了矛盾的化解和社会的稳定。2018年以来,邵武市检察院共办理3人3件司法救助案件,共发放救助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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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宋 丹

审核:郑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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