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首例涉嫌汙染環境案犯罪嫌疑人

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首例涉嫌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

近日,涇縣人民檢察院首次以涉嫌汙染環境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查濟平。

據審查,2016年,犯罪嫌疑人查濟平將自有廠房租借給他人用於經營廢電路板破碎分選回收金屬,由查濟平負責處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樹脂粉。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查濟平聯繫車輛將廢樹脂粉直接傾倒在涇縣建築渣土臨時中轉站,後被涇縣環保局工作人員查獲,經過磅稱重,查濟平違規傾倒的廢樹脂粉重達11.74噸。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廢電路板破碎分選回收金屬後產生的廢樹脂粉屬於危險廢物,犯罪嫌疑人查濟平非法傾倒處置的行為已達到“嚴重汙染環境”程度,已涉嫌汙染環境罪。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檢察官提示:環境汙染,人人都是受害者,涇縣人民檢察院將繼續保持對打擊環境汙染犯罪的高壓態勢,堅決守護涇縣的綠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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