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地,進退有據” 多數農民進城落戶不願“雙放棄”

新京報訊(記者 田傑雄)1日上午,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中,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就去年發佈的《關於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結合的意見》做了介紹。韓俊表示,在我國“大國小農”的基本國情背景下,改變超小規模的農業經營方式是長期歷史過程,文件希望能在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的同時,把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的軌道。韓俊同時指出,現階段農民進城落戶定居,是否要放棄承包的土地,必須完全尊重農民意願,各地可以積極探索農民承包地的退出機制,允許在城鎮有穩定的就業和定居的農戶轉出承包地,但必須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絕對不能搞強迫命令。

人均一畝三分地 戶均不過十畝田

據瞭解,《關於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意見》於去年9月審議通過,於近日印發,《意見》對扶持小農戶,提升小農戶發展現代農業能力作出了全面部署。

韓俊在國新辦發佈會上介紹《意見》背景時表示,從第三次農業普查數據顯示,我國全國小農數量佔到農業經營主體98%以上,小農戶從業人員佔農業從業人員的90%。我國現在的農戶有2.3億戶,戶均經營規模7.8畝,經營耕地10畝以下的農戶有2.1億戶,這是個小規模甚至超小規模的經營格局。“人均不過一畝三分地,戶均不過十畝田”,人多地少,仍是我國的基本國情。

韓俊提到,除了黑龍江、吉林、內蒙、寧夏、新疆以外,其他省份戶均經營面積都在10畝以下。比如說江蘇戶均只有3.8畝,廣東戶均是2.6畝,而浙江戶均耕地面積只有1.3畝。“特別是在一些西南地區,那些丘陵山區,不但戶均經營規模小,而且地塊特別零散。比如四川省每戶地塊在十塊以上,平均每塊地只有0.4、0.5畝。老百姓講,“巴掌田”“雞窩田”非常普遍。”

流轉承包地農戶已超過7000萬戶

針對“大國小農”的基本國情,韓俊說,“我們要徹底改變這種經營格局,小規模的家庭經營是我們國家發展現代農業必須長期面對的一個基本現實。毫無疑問,我們發展現代農業,要促進土地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在這個過程中,會發育出一大批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

他介紹,現在流轉承包地的農戶已經超過7000萬戶,有些農戶是全部流轉,有些農戶是部分流轉。流轉的承包地面積佔到家庭承包經營面積的37%,這個比重每年都在提高,最近幾年稍微放緩。

發展現代農業不能讓小農戶掉隊

在會上,韓俊表示,小農戶家庭經營是我國農業的基本面,在農業現代化過程中,一定要處理好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扶持小農戶的關係。但要改變超小規模的農業經營方式,會是長期的歷史過程,因此需要有足夠的歷史耐心。而他特別提到,各地農業資源稟賦差距非常大,而且很多地區很難實現集中的規模化經營。所以,農業經營方式必須是堅持宜大則大,宜小則小,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搞強迫命令。

韓俊強調指出,在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的同時,要加強針對小農戶的扶持政策,把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的軌道。“也就是說,我們搞現代農業,不能讓小農戶掉隊,要防止搞強制的土地流轉,防止將土地等生產資料集中到少數人的手中,對廣大小農戶實行硬擠出,這樣就會影響到他們的就業和生計,更要防止大量農民變成既沒有辦法轉移就業又無地可種的無業農民。”

多數農民進城落戶不願 “雙放棄”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在談到如何更好的保護小農戶承包土地的權益時,韓俊特別提到了需要保護好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權益。

他表示現在鼓勵農民進城落戶,很多地方出臺了政策,吸引農民到城裡落戶,但是現實的痛點是如果讓他們進城後放棄承包土地,放棄他的宅基地,他們實際上會不會同意呢?韓俊說,許多調查顯示,絕大部分農民不同意、不願意“雙放棄”(放棄承包地、放棄宅基地)來換取城鎮的戶口。“用農民的話講,‘家中有地,進退有據’。 為什麼不能強制農民放棄土地來作為進城落戶的先決條件呢?這是中央一直強調的,實際上道理是很淺顯的,農村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是法律賦予農民的合法財產權利,讓農民帶著土地權利進城成為新市民,是保護農民利益的需要,也是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需要。

韓俊說,現階段農民進城落戶定居,是否要放棄承包的土地,必須要完全尊重農民意願。要賦予農民對承包地更大的處置權,各地可以積極探索農民承包地的退出機制,允許在城鎮有穩定的就業和定居的農戶轉出承包地,但是必須要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絕對不能搞強迫命令。

今年全國清理整頓“空殼社”

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過程中也有問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佈已經十年,目前在工商部門依法登記註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已經超過210萬家。雖然擴張很快,但存在發展質量總體不高的問題。韓俊表示,“特別是有些合作社,掛著合作社的牌子,但有其名無其實。最近新聞媒體也作了很多報道,確實在一些地方存在一些‘空殼社’;‘殭屍合作社’,給合作社整體形象帶來了不利影響。”

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到工商部門註冊成立一個合作社的門檻是很低,只要五個農民,有身份證,簽了字按了手印,按照法律要求,就可以註冊成立一個合作社。韓俊表示,“空殼社”已經是個“殭屍合作社”了,但真要把它送到“火葬場”還很複雜,所以政策上還是要從實際出發,在法律框架下,採取一些簡化措施,這樣就可以使合作社從註冊到運營、管理都比較規範。下一步,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空殼社”的清理整頓工作,這也是未來重點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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