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提示性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代碼:000413、200413 證券簡稱:東旭光電、東旭B 公告編號:2019-01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東旭光電”)分別於2017年7月30日、2017年8月15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十九次會議、2017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及其摘要的議案》及相關議案,同意公司實施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並委託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託—東旭光電員工持股計劃集合資金信託”(以下簡稱“信託計劃”)對本次員工持股計劃進行管理。信託計劃通過二級市場購買(包括大宗交易及競價交易等法律法規許可的方式)取得並持有東旭光電A股股票(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刊登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香港商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號——股權激勵及員工持股計劃》及《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將於2019年9月4日屆滿,在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屆滿前6個月,將所持公司股票數量等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內的情況

1、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為24個月,自中海信託—東旭光電員工持股計劃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完成設立之日2017 年 9 月 5 日至2019年9月4日。

2、截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已完成股票購買。本次員工持股計劃“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託—東旭光電員工持股計劃集合資金信託”通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計購買東旭光電股票52,555,280 股,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92%,成交金額合計為 496,412,148 元,成交均價約為 9.45 元/股。該計劃所購買的股票鎖定期自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2 月28 日。

3、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現員工持股計劃變更、提前終止,或相關當事人未按照約定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情形。

4、未出現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出現離職、退休、死亡或者其他不再適合參與持股計劃等情形,且合併持有份額達到員工持股計劃總額10%以上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現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對員工持股計劃的股票和資金提出權利主張的情形。

6、截至本公告日,員工持股計劃所購買公司股票均未出現或用於抵押、質押、擔保、償還債務等情形。

二、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後續安排

1、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號——股權激勵及員工持股計劃》及《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屆滿前1個月,公司將披露屆滿後的詳細處置計劃。

2、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 30 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終公告日;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 10 日內;

(3)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 2 個交易日內;

(4)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和深交所規定的不得買賣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說明

公司將根據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後續的進展情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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