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乡多家小超市被打假 问题的根源并不在超市

这两日,网络被一则《成都城乡多家小超市被打假 卖15元东西赔偿要2万》的消息刷屏,说的是程度多家小超市因为售卖物品涉嫌侵犯侵权,被人告上法庭索赔。

成都城乡多家小超市被打假 问题的根源并不在超市

创意配图:电商打假

这事有几个特点。一是经营场所比较小,都属于小超市小零售店。第二所售卖物品价值小,售价都不高。三是经营者利润空间小,也就是赚的都不多。

初看这事让我想起拼多多事件,拼多多事件一开始大家关注的都是拼多多为富不仁,可后续连续有多篇帖子为拼多多洗白,理由是中国有的地区确实就需要这一类商品,于是生生将事件的焦点转移到了中国地区发展不均衡上来。

这次小超市被打假事件同样可以应用地区发展不均的理由来解释。不光成都小超市,在我老家小卖店里,这样的涉嫌侵权的东西多着呢。大家不知道吗?其实大家都知道,但是真实品牌的东西大家不爱用,贵嘛。大家用着所谓的赝品,假装用的是正品,心里就高兴,你说怎么办。而这些购买涉嫌侵权商品的消费者,并不是这些正品的真正客源。

成都小超市被打假,经营者的委屈便在于此,大家就是过家家乐一乐,怎么了?但是对于原告来说,这些经营者确实涉嫌触犯了法律,也侵犯了自身权益,他们维权也没什么错。

这么一看,两边一边说着理,一边说着法,谁都不让步,那到底是谁错了呢。

分析问题最好把视线拉长,这个事情说的是售卖者的侵权,其实售卖者只是商品流通的一个环节,本质还在于生产者。只要这个涉及侵权的商品不停被生产,就一定有人去售卖,然后再被打假,如此循环。于是,这件事的本质就变成了,我们应该从根源上杜绝这类产品的产出,从而限制它的流通。

我没有经过考证,只能拍脑门以我的经验说话,这类产品的生产者一般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前置监管的不到位导致了后续环节出问题。既然这个市场是有的,那大家就大大方方的去做去卖,现在是挂羊头卖狗肉,消费者也明知道不是羊头,但买的时候满足一下对羊头的好奇心和虚荣心,那如果都不去挂羊头了,直接卖狗肉呢?该买的人还会买,他们不会去买羊头,因为狗肉才是刚需。

当代中国大力推行依法治国,从法理上讲,如果侵权坐实,受惩戒也是应该,但是这件事却不应该就这么了结。

对社会发展程度相对落后的地区来说,抓龙头,溯本源,大力倡导和营造公平合理的营商环境,努力引导树立完备的消费理念才是从这件事中应该得到的启示。

当然,这条路很难走,但是难走也得走,唯有走通了,类似小超市被打假的事件才会成为历史,法理和道理才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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