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桂清得到了同行們的尊敬
高桂清在聯興茶社“掌穴”時,主要的藝人有馬桂元(馬三立的長兄,李德鍚的徒弟,“逗哏、捧哏”俱佳,使“活”時,不論“使神兒”還是“使相兒”,都非常 吸引觀眾)、馬三立、還有藝名“楊刺撓”的楊文華、高少亭(二人均是馬德祿的徒弟)、馮立鐸(高桂清的徒弟,是張壽臣的第七個徒弟馮立樟的兄長,哥倆被觀 眾稱為“相聲雙俠”,是馮子玉的兒子)、閻笑儒等。所有藝人都很擁護他,因為他為人很公道,且又有一種捨己為人的風格。當時,每天從下午1點鐘開始演出, 一直演到晚10時以後,飯口時不休息。許多藝人回家吃飯,場子多是由學徒支撐。可是他在飯口時,卻都是自己頂場,不回家吃飯,一直等到藝人們回來接著演 出,他還照樣“使活”。
除此,他還要在業務、人事、聯絡方面費心血,但到了收場後分賬,卻不多拿一分錢,和別的藝人一樣,也拿一個份兒。正因為如此,他得到了同行人的尊敬。解放後,他逝世於濟南。當時在聯興茶社的諸多藝人得此噩耗,無不悲痛,並湊份子隨禮,煩馮立鐸帶到濟南,趕往弔唁。
舊社會,對於窮苦的藝人來說,錢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因為所掙的錢不多,不能得到溫飽,且吃糠咽菜。然而,眾多的相聲藝人對待錢的問題卻又是非常的仗義。
比如,幾名相聲藝人“聯穴”去了外地,如果一人突然有了病,不能再演出了,大家不會忘記他,照舊要給他一份兒錢;如果需要治療,費用也會從大家的收入中負擔;如果需要回家養病,路費則由大家出,有的還要傾囊相贈。
再如,要是有的相聲藝人碰上婚、喪、嫁、娶等事,不能按時參加演出,這位藝人要找其他的藝人替他上場,而替場演出的藝人都把“救場如救火”視為己任,毫不 猶疑地去做替補。而且演完就走,根本不等分錢,或主動告訴“掌穴”的“掛杵”,也就是把錢仍給有事來不了的藝人。
還有,倘若知道了哪個藝人有了困難,家裡已經沒吃沒喝了,或是遇上了天災人禍什麼的,藝人們就會組織義演,行話叫“搭桌”,也叫“磨桌面兒”,就是整場演出所掙的錢,藝人們全都不要,都交給困難的藝人。這種義演幾乎每年都要舉辦一兩次。
僅舉一例:一次張寶茹因病臥床,家裡揭不開鍋了。得知了這個情況,許多藝人參加了義演,如張壽臣說了《姚家井》;楊少奎唱了太平歌詞《秦瓊觀陣》;馮立 鐸、劉立福合說了《黃鶴樓》……評書藝人姚存禮也說了評書《聊齋》中的《畫皮》。之後,藝人們到了張寶茹的家,送去了義演的全部收入,解決了張寶茹一家的 燃眉之急。而越是義演,藝人們也就越是鉚足了勁,發揮出最高的水平。仍以這次義演為例,張壽臣的表演不但得到了觀眾的讚揚,就是同行也對他無比佩服。楊少 奎就對劉立福說:“兄弟,都使一樣的活,到張壽爺(藝人們對張壽臣的尊稱)的嘴裡就不一樣,那大小勁兒,節骨眼兒,誰都抖不響的‘包袱兒’,到他那兒準 響。”
說對口相聲,按規矩,“逗哏”的和“捧哏”的,“掰杵”也是有差別的,除了師父給徒弟“捧哏”,是對半賬,即收入各拿一半外,一般是按“五五·四五”、 “四·六”、“三·七”分錢。也就是“逗哏”的拿的錢多,“捧哏”的拿的錢少。如“五五·四五”分賬,收入十元錢,“逗哏”的拿五元五角,捧哏的拿四元五 角。要是“四、六”分成,就是十元錢“逗哏”的拿六元,“捧哏”的拿四元。這種分賬的大小份兒,一直延續到現在。甚至有的“逗哏”的和“捧哏”的比例到了 “八·二”,“九·一”,也就是“逗哏”的拿八成,“捧哏”的拿兩成,或“逗哏”的拿九成,“捧哏”的拿一成。
這種分賬比例是二人協商,也是密不外宣的。但也有打破規矩者,比如常寶堃和搭檔趙佩茹合作,就是對半劈賬。而最使人佩服的是馬三立。他晚年由王鳳山(朱闊 泉的徒弟,侯寶林的師兄,也是“王派”快板創始人,唱數來寶的師父是海鳳)“捧哏”,王是馬三立的晚輩,而且每個段子還都得需要馬三立給他排練,行話叫 “一口一口喂”。但二人分賬卻不分大小份兒,拿的一樣多。還有更讓人們敬佩的,晚年的馬三立演出,有時由曲藝團的汽車接送,他見司機很辛苦,只能拿團裡規 定的一點兒夜班費,便把自己的收入送給司機師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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