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里正式發文!河北農村年內將有大變化,快來看

中央、省里正式發文,河北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將有哪些大變化?農民會獲得哪些利好?跟小布一起來看 ↓↓↓

日前,中央一號文件發佈,其中提到,要紮實推進鄉村建設,加強農村汙染治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近日印發的《河北省農業農村汙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指出,河北將採取一系列措施,有效改善農業農村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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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號文件: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將有這些大變化!

深入學習推廣浙江“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經驗,全面推開以農村垃圾汙水治理、廁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為重點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確保到2020年實現農村人居環境階段性明顯改善,村莊環境基本乾淨整潔有序,村民環境與健康意識普遍增強。

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加快解決農村“吃水難”和飲水不安全問題。

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推動農業農村綠色發展。加大農業面源汙染治理力度,開展農業節肥節藥行動,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

推進畜禽糞汙、秸稈、農膜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實現畜牧養殖大縣糞汙資源化利用整縣治理全覆蓋,下大力氣治理白色汙染。擴大輪作休耕制度試點。創建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

實施鄉村綠化美化行動,建設一批森林鄉村,保護古樹名木,開展溼地生態效益補償和退耕還溼。全面保護天然林。

加強“三北”地區退化防護林修復。擴大退耕還林還草,穩步實施退牧還草。實施新一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落實河長制、湖長制,推進農村水環境治理,嚴格鄉村河湖水域岸線等水生態空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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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農業農村汙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正式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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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標

通過三年攻堅,鄉村綠色發展加快推進,農村生態環境明顯好轉,農業農村汙染治理工作體制機制基本形成,農業農村環境監管明顯加強,農村居民參與農業農村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顯著增強,實現“一保兩治三減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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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保護農村飲用水水源,農村飲水安全更有保障;

“即治理農村生活垃圾和汙水,實現村莊環境乾淨整潔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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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1萬人/日或1千噸/日以上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劃分和安全評估,農村垃圾城鄉一體化治理體系基本形成,重點區域農村生活汙水得到治理和管控,全省農藥使用總量和化肥使用總量零增長,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汙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

完成1萬人/日或1千噸/日以上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分並實現有效監管;農村生活汙水得到治理的村莊佔比有所提高,得到有效管控的村莊基本全覆蓋;畝均化肥施用量降低7%,主要農作物化肥利用率達到40%以上;畝均農藥使用量降低6%,主要農作物農藥利用率達到40%以上;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達到0.55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糞汙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畜禽糞汙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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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任務

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2019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排查和調查評估,2020年底前完成保護區劃定工作。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邊界要設立地理界標、警示標誌或宣傳牌。將飲用水水源保護要求和村民應承擔的保護責任納入村規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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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從源頭到水龍頭的全過程控制,落實水源保護、工程建設、水質監測檢測“三同時”制度。2019年底前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完成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用戶水龍頭出水的水質等飲用水安全狀況評估。自2020年起,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每季度監測一次,用戶水龍頭出水水質每半年監測一次。各地按照國家相關標準,結合本地水質本底狀況確定監測項目並組織實施。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

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為重點,對可能影響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的化工、造紙、冶煉、製藥等風險源和生活汙水垃圾、畜禽養殖等風險源進行排查,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對水質不達標的水源,採取水源更換、集中供水、汙染治理等措施,2020年底前完成整治,確保農村飲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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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組織對所有村莊及周邊積存垃圾徹底清理,對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地周邊、旅遊景區、風景名勝區、河道兩側、雄安新區周邊等生態保護重點區域以及高速鐵路、高速公路和公路沿線的垃圾集中進行清理,消除衛生死角。2019年底前,要完成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群眾反映強烈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禁止城市向農村轉移堆棄垃圾,防止在村莊周邊形成新的垃圾汙染。

推動城鄉一體化垃圾處理機制的完善,現有垃圾處理場覆蓋範圍內的村莊,優先採取“戶分類、村收集、鄉轉運、縣處理”的模式,終端處理設施能力不足的,可採取不產生二次汙染的過渡方式,儘快採取措施,具備條件後進行再處理。加強對農戶的引導,推行垃圾分類投放、分類處理。省定38個創建農村環境整治和垃圾治理示範縣(市、區)外,每個縣(市)至少確定1個鄉鎮作為生活垃圾分類示範點,探索適合農村特點的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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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設施設備,配齊收運車輛。對不符合條件的填埋場,通過整治達到衛生填埋條件或逐步關停。現有垃圾處理場覆蓋範圍內的鄉鎮,原則上每個鄉鎮至少建設至少一座轉運站。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健全監管體系,落實縣、鄉(鎮)、村委會監管責任。鄉鎮要帶頭組織清理積存垃圾,完善日常運行機制,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通過向社會購買服務方式,落實日常保潔責任,保持農村環境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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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推行城鄉生活汙水處理統一管理制度。提倡農村生活汙水“應收盡收、應治盡治”,採用汙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建設模式和處理工藝。通過“以城帶村”、“以鎮帶村”、“以園區帶村”等方式,將臨近縣城、鎮街、開發區(園區)等市政管網可覆蓋的村莊生活汙水,納入汙水處理廠處理。離城鎮較遠、常住人口密集、經濟較發達的村莊,鋪設汙水收集管網,建設集中式汙水處理設施;對居住分散、人口規模較小、地形條件複雜、汙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莊,採用三格式化糞池、淨化沼氣池、小型淨化槽等方式進行分散處理。

重點推動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優先治理人口密集區、集中式水源地保護區、省級河湖長管理區、南水北調輸水沿線和46條重點河流沿線區域村莊生活汙水治理,重點加強改廁與農村生活汙水治理的有效銜接,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到2020年,全省農村生活汙水治理的村莊治理率有所提升,對農村生活汙水亂排亂放進行有效管控的村莊基本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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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人民政府應制定農村汙水治理設施長效管控機制。建立縣級政府為責任主體、鄉鎮政府為落實主體、村級組織為管理主體、農戶為受益主體以及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為服務主體的“五位一體”農村生活汙水運行管護體系。建立基於汙水處理績效的付費機制,實現從“買工程”向“買服務”轉變,完善市場準入機制、加強對第三方運維機構監管和考核,提升第三方運維服務機構的運維水平。鼓勵先行先試,在有條件的地區實行汙水處理農戶繳費制度,探索建立住戶付費、村集體補貼、財政補助相結合的管護經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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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多種形式的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模式,建立健全生態健康養殖相關管理制度,合理控制養殖密度。推進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創建升級,推廣節水、節料等清潔養殖工藝和幹清糞、微生物發酵等實用技術,推廣使用人工全價配合飼料。推進水產生態健康養殖,積極發展大水面生態增養殖、工廠化循環水養殖、池塘生態化養殖、漁農綜合種養等健康養殖方式。

從嚴環境准入。將規模以上畜禽養殖場納入重點汙染源管理,對年出欄生豬5000頭(其他畜禽種類摺合豬的養殖規模)以上和涉及環境敏感區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執行環評報告書制度,其他畜禽規模養殖場執行環境影響登記表制度,對設有排汙口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實施排汙許可制度。推動畜禽養殖場配備視頻監控設施,記錄糞汙處理、運輸和資源化利用等情況,防止糞汙偷運偷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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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檢查畜禽養殖場糞汙處理設施裝備建設、運行和綜合利用,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三同時”制度落實,排汙許可證核發和執行等情況。力爭每半年開展一次監督檢查,及時做好記錄,建立管理臺賬。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畜禽養殖場,依法嚴格處理。

督促落實規模養殖場糞汙資源化利用主體責任,制定“一場一策一方案”。實施畜牧大縣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推進建立農牧結合機制,對有種植土地的畜禽養殖場,實行種養一體化,畜禽糞汙無害化處理後還田;對自有土地不足的畜禽養殖場,引導與周圍的農戶和種植基地對接,就地就近消納畜禽糞汙,確保資源化利用,發展生態循環農業。鼓勵和引導第三方處理機構建設糞汙集中處理和利用設施,對養殖密集區的畜禽糞汙進行分戶收集、統一處理。到2019年,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汙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到2020年,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汙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畜禽糞汙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

優化水產養殖空間佈局,依法劃定水產養殖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和養殖區。實施養殖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加快推進養殖節水減排,逐步實現養殖尾水循環利用或達標排放。發展不投餌濾食性、草食性魚類增養殖,實現以漁控草、以漁抑藻、以漁淨水。嚴控河流、近岸海域投餌網箱養殖,開展增殖放流,修復水生生態環境,加強水域環境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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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種植產業模式生態化試點,大力發展綠色、有機農產品,推進國家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範區和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建設示範縣創建,發揮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示範作用,帶動應用綠色高效技術。

深入推進測土配方精準施肥,提高農民科學施肥意識和技能,推動化肥施用量負增長。合理制定各區域作物單位面積施肥限量標準。調整化肥使用結構,優化氮、磷、鉀配比。鼓勵企業科技創新,引導肥料產品優化升級,大力推廣高效新型肥料。研發推廣適用施肥設備和機械深施、水肥一體化、葉面噴施等方式。推進有機肥替代化肥示範縣建設。到2020年,畝均化肥施用量降低7%,主要農作物化肥利用率達到40%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達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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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和全程綠色防控技術體系,開展果菜病蟲害全程綠色防控示範縣建設。應用農業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綠色防控技術,預防控制病蟲發生。嚴格控制高毒高殘留高風險農藥使用;大力推廣應用生物農藥、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先進施藥機械。加快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病蟲害統防統治服務。到2019年,全省農藥使用總量零增長,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30%以上,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覆蓋率達40%以上,農藥利用率達40%以上。到2020年,畝均農藥使用量降低6%,主要農作物農藥利用率達到40%以上。

實施節水壓採戰略,推進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發展旱作農業,加強節水灌溉工程建設和節水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區、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任務,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達到0.55以上。

強化縣級政府秸稈回收利用主體責任。優先開展秸稈就地還田,提升秸稈飼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質量效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開展整縣推進秸稈全量化綜合利用試點,到2020年,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以上。加強對國家新頒佈的地膜生產標準的宣傳,大力推廣應用標準厚度地膜,保障地膜可回收性。開展地膜覆蓋技術適宜性評估,逐步降低地膜覆蓋依賴度,促進地膜的減量增效。積極爭取國家項目,落實國家重點用膜縣整縣推進農膜回收利用試點有關要求。試點“誰生產、誰回收”的地膜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逐步實現地膜生產企業統一供膜、統一回收、統一利用。2020年,全省農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力爭實現廢棄農膜全面回收利用。

在土壤汙染狀況詳查的基礎上,有序推進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2020年底前建立分類清單。根據土壤汙染狀況和農產品超標情況,安全利用類耕地集中的縣(市、區)要結合當地主要作物品種和種植習慣,制定實施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採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實施重度汙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

以耕地重金屬汙染問題突出區域和鉛、鋅、銅等有色金屬採選及冶煉集中區域為重點,聚焦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開展排查整治行動,切斷汙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對難以有效切斷重金屬汙染途徑,且土壤重金屬汙染嚴重、農產品重金屬超標問題突出的耕地,要及時劃入嚴格管控類,實施嚴格管控措施,降低農產品鎘等重金屬超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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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和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以縣為單位,針對農業資源與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建立農業產業准入負面清單,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發展產業目錄,明確種植業、養殖業發展方向和開發強度,強化准入管理和底線約束。生態保護紅線內禁止城鎮化和工業化活動,生態保護紅線內現存的耕地不得擅自擴大規模。在重要湖泊、重要河口、重要海灣的敏感區域內,嚴禁以任何形式圍墾河湖海洋、違法佔用河湖水域和海域,嚴格管控沿河環湖沿海農業面源汙染。

結合現有環境監測網絡和農村環境質量試點監測工作,加強對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日處理能力20噸及以上的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出水和畜禽規模養殖場排汙口的水質監測。建立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定期監測制度,增加涉重汙染土壤的監測頻次。納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中央轉移支付支持範圍的縣域,應設置或增加農村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其他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設置或增加農村環境質量監測點位。

結合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和相關部門已開展的汙染源調查統計工作,運用衛星遙感、大數據、APP等技術裝備,建立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管理信息平臺。加強畜禽規模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系統管理。鼓勵公眾監督,對農村地區生態破壞和環境汙染事件進行舉報。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的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工作機制。落實鄉鎮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明確承擔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機構和人員,確保責任有人負、工作有人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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