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錫文:起草鄉村振興促進法,解決農業農村如何優先發展問題

3月9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記者會上,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介紹了《鄉村振興促進法》的立法準備情況。

陳錫文介紹, 2017年中央農村會議和2018年中共中央1號文件當中,明確提出要制定《鄉村振興法》,中央把牽頭制定這一部法律的牽頭單位責任落到了全國人大農委。這一部法律的名稱最後明確為《鄉村振興促進法》。農委已召開了一系列的部門座談會、專家學者座談會,分別到十幾個省進行了專題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目前這項工作正在梳理和向前推進。

“我們力爭在2020年,能夠把這部法律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陳錫文說,這一部法律正在起草當中,目前還沒有成熟的條款出來,但至少應該包括這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體現中共中央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目標、任務、要求、原則,二是要在中國進一步推進現代化的進程中,處理好城鄉關係,進一步讓鄉村振興這個戰略落到實處的一些重大的原則、重大指導思想和方針貫徹好。

陳錫文介紹,黨的十九大報告中講到“優先“的領域,提到教育要優先發展,要實施就業優先的戰略,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這個優先怎麼體現?在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要求怎麼體現?這個法律要加以規範。” 陳錫文說,新型的工農城鄉關係到底怎麼體現?這也需要通過立法明確下來。

“這一部法律叫促進法,當然它的重心就在於促進。” 陳錫文說,在推進工業化城鎮化的過程中,鄉村很多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損害的,比如耕地流失和減少、生態環境受到破壞等問題,“所以在鄉村振興的過程當中,我們不僅要有促進的法律,同時也要有相應的約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