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顶替学籍事件查明,官方给予停职处理,你怎么看?

随着河南“顶替学籍事件”官方通报的发表,云遮雾罩的事件真相渐渐明晰:黄风玲顶替堂妹黄伟霞(原名黄海霞)的学籍号参加中招考试是真的,而用了黄伟霞中招考试成绩上学却是假的,就是说和前面所谓的“王娜娜”事件完全是两个性质。

河南顶替学籍事件查明,官方给予停职处理,你怎么看?

那么,问题来了:官方给出的处理意见是,对于黄风玲顶替学籍事件先给予停职处理,等待问题完全查实才给予进一步处理。对此,你怎么看呢?个人认为,处理这类事情应该放在当时的背景下来看待:一、当时虽然规定复读生不得报考师范学校,但家长和学生都有“跳农门”的愿望,学校甚至上一级教育部门也有提高升学率的追求,所以才促成了那么多顶替学籍的事情。因此,很难确定黄风玲是否应该承担“弄虚作假”的违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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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虽然说“法不责众”这种说法不对,但也要尊重客观实际,这个也是法律的精神。可以说,那么多人通过顶替学籍考上了中专,毕业后有的当了老师,有的成为各个行业的公职人员,如果清理的话,绝对不能只清理黄风玲一个人,否则对她也是不公平的。而要清理那么多人,耗费的行政资源、人力资源、财力资源比让这些人给予工作要大的多,因此,对于辞退的处理方法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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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何事情,即使是当时违法的事情,也有个追诉时效问题。事情发生已经二十多年了,不说是这一个人,那么多人,很多事情早已发生变化。比如黄风玲,她不但当了老师,并且教学成绩很好,成为了骨干教师,她的贡献完全符合她的教师身份,这个时候再去追究她早已超过追诉期的事情,我认为也是不公平的。

总之,时过境迁,处理问题一定要尊重当时的情景,不能用当今社会的标准来衡量过去的事情,这也是法律的精神。因此,赞成以违背诚信的行为给予这类人纪律处分,也算是给这类普遍存在的问题给了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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