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網絡監管|半瓶

社交網絡本質上是一個內容發行網絡,所以社交網絡公司對內容都特別看重,因為他們其實是內容發行公司而非社交公司。做社交只是建立網絡的過程,是進入內容發行市場的切入點。

社交網絡公司本身獲取了很多社會權力。

如果社交網絡公司內外都沒有監管措施,那麼公司內部一定會有人利用發行權力尋租。內容商向尋租人行賄,換取內容曝光,引發各種社會問題。

所以至少,社交網絡公司內部應當有監管機構。

但是,一旦監管機構成立,其勢必應對來自各國政府的監管需求,無法獨立決策。他們也沒有能力監管全球內容。語言關就過不去,對各國意識形態更沒有專業把握。紐約時報於2018年底發表了一篇關於Facebook審核的文章,稱:

另一份簡報中,似乎包含關於印度法律的錯誤,它建議審核員,幾乎所有對宗教的批評都應該被標記為可能違法。實際上,根據一名法律學者的說法,只有在意圖煽動暴力時,批評宗教才是非法的。

在緬甸,一處文書錯誤導致一個被控挑起種族大屠殺的著名極端組織在該平臺上存在了好幾個月。

而且,公司內部的監管機構也一樣有尋租問題。公司內監管機構可能和政府的監管要求不一致,它們可能根據自己的偏好決定監管策略,與政策或公眾利益有偏差。

綜上,如果社交網絡打算引入監管,那麼它必須與政府監管機構合作。

但是我們面臨了一個新問題:社交網絡是一個全球化的內容發行網絡,各國監管政策可能互相牴觸。社交網絡平臺應該怎麼辦呢?

這個問題在Web網時期不嚴重,因為個人建站的門檻較高,邊緣言論規模小。而且Web本身不是發行網絡,傳播困難,其國際化程度也一般,國際衝突不顯著。例如中國和美國關於網絡盜版的監管不同,一些中國網站上有很多盜版美國電影,美國也有人來中國網站看,但影響不大,沒有升級成社會事件。

但社交網絡不同,它是全民工具,邊緣信息規模大,而且用戶很容易互相傳遞信息,信息可以在網絡中迅速發行擴散。而且各國人都在同樣的社交網絡平臺觀看內容。社交網絡在接到各國監管政策時,可以有兩個選擇:

  1. 接到屏蔽指令後屏蔽帖子,對所有使用者都生效。
  2. 接到屏蔽指令後只對該國國民屏蔽該帖子(假設社交網路平臺可以通過一些規則判斷使用者國籍)。

如果執行方案1,可以讓所有人獲得一致的使用體驗,但是會讓監管最嚴的政府部門獲得最大的實際權力,有可能引起各國政府的權力競爭,導致平臺面臨的監管總體上越來越嚴。因為監管最嚴的政府實際上在高頻率地對全球人執行國內法,全球人都要受到它的管理約束。這種惡性競爭可能導致平臺上內容匱乏,如果在很多社會中實際上沒有禁忌的話語卻可能因為沙特等政府的禁令而無法討論,則社交網絡會變得沒有價值,用戶沒有使用的動機。方案1是不太可行的。

如果執行方案2,會讓一個人發的貼子只有一部分人可以看到,等於說每一個人都在發分組帖,而且每個人受到的約束也不一樣。所以每個人在平臺上的使用體驗不一致。但是平臺要如何設置規則區分用戶國籍呢?這也不是很容易辦到的事,很多時候只能通過IP地址和手機號簡單判斷一下,但也基本可以滿足需要。選項2比較可行。

有沒有可能各國成立多邊機構商量出一個共同遵守的規則呢?我覺得這也是一個可行方案。

甚至還有可能,一些社交網絡平臺可以限定只有個別國家的人可以使用,或者個別國家的人不得使用,然後只按照使用國的法律執行監管。

考慮到可能不會有完全覆蓋所有國家的多邊協議,也有可能關係緊密的國家達成小規模的地區性協議。將來,幾種社交網絡的監管方案可能是並行的,社交網絡可以自己選擇自己的市場並遵照對應的監管規則。

社交網絡監管|半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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