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8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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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媒体通报会上了解到,2018年内蒙古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录入系统案件共5666件,解决48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98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42件,加倍赔偿金额11万元。

记者了解到,在所有投诉问题中,质量问题占比最高,达到38.16%。其余如合同问题等也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

按照商品和服务类别分析,2018年内蒙古消协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3255件,其中服装鞋帽类共647件,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日用商品类投诉量位居其后。

2018年,内蒙古消协组织受理服务类投诉1455件,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有698件,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电信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销售服务及生活、社会服务类等四类服务投诉分别居第二至第五位。

在消费投诉状况分析中,呈现出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多发、老年消费投诉日益增多、食品餐饮消费问题突出、装饰装修行业乱象丛生、新型消费纠纷持续增加、预付卡消费风险高等六大特点。

内蒙古2018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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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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