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還有筆錢可以領,你知道嗎?

無論是人生得意時還是正值失意的你,即使失業了也不要難過,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總有一份小驚喜讓你變得有錢花。

為了讓失業的你找到下一份工作,保障你的基本生活,不至於在失業時喝西北風,政府推行了失業保險制度,要求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職員上失業保險,以便勞動者失業後領取失業金。

離職後還有筆錢可以領,你知道嗎?

辭職和被辭職大有不同

離職這件事情對於員工和用人單位來說是不同的,離職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員工主動請辭,另一種是單位辭退。

如果你主動辭職,一般這種將定義為員工個人原因,就無法享受在《勞動法》中對單位辭退的員工的保護了,如果被用人單位辭退就會有辭退補償金,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來計發辭退補償。

也就是說,如果你是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從單位離職,離職時員工除了要辦理相關轉移手續,完成交接,會依法獲得辭退補償金。

此外,你還有一筆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但是很多人都會忘記!這份失業保險就是我們每個月都在繳納的社保,為了在突發情況和特殊時期內給予勞動者應有的生活保障。

什麼條件符合領取失業金?

離職後還有筆錢可以領,你知道嗎?

勞動者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第一,已經繳納滿1年的失業保險;

第二,不是本人主動辭職,如公司裁員、倒閉等個人不願意但是無法控制的情況導致的失業;

第三,已經進行了失業登記,且失業者本人有找工作的意願。

失業金可以領多久?

根據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的時間限制與失業前用人單位給失業本人累計繳納失業險的年限相關。

一般情況,繳費1到5年,最多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繳費5到10年的,最多領取1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繳費10年以上,最多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如果勞動者再就業後再次失業,失業保險的時間就要重新計算,不過,再次失業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是以此次繳費可領取時限與前次失業未領完的年限進行合併計算,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離職後還有筆錢可以領,你知道嗎?

提醒大家注意,在領取失業金其間,若勞動者再次就業、參軍、退休或者入獄等,將立刻停止失業金的發放。

每位勞動者離職時都不會忘了辦離職手續,因為這關係到下一次能否成功入職,但失業保險金的辦理領取很多人卻會忘記,因為並非人人有份,所以需要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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