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撈員工入職、離職、異動管理辦法(建議收藏)

海底撈員工入職、離職、異動管理辦法(建議收藏)

員工入職管理辦法

(一)入職原則

人事部招聘人員依照公司相關規定,初步篩選。

每一批面試都要至少有一名店經理參與。

小區經理每年必須全程參加三次新員工面試。

公司永不錄用的員工,禁止以各種理由重新錄用。

離職前是大堂經理及以上級別員工二次入職者,徵求原上級同意並由願意接收的主管領導擔保,擔保金額和流程適用領班的擔保條款。

所有再次入職的員工距離上次離職時間需間隔2個月。

(二)入職車費報銷

適用範圍:所有入職的正式員工(新員工、重新入職的員工)且連續工作滿3個月。

報銷費用:持15天以內的從出發地到所報到人力資源管理部產生的路費(汽車票、火車硬座)的原始車票予以報銷。注:第一次重新入職可享受車費報銷,第二次及以上重新入職不享受車費報銷。

每月10日前人事部將各門店可報銷入職車費的員工名單發至門店,門店核對無誤後,在15日之前由駐店財務人員負責將所報銷車費打入員工工資卡內。

離職流程

離職流程類型

普通員工

申請週期:員工24小時內遞交離職申請。

高級崗位及以上員工由小區經理和工會主席進行回訪。

文員、領班、大堂/後堂/值班經理、客戶經理級別員工

申請週期:員工提前15天遞交申請書,店經理同意;

海底撈(中國)店經理及以上級別員工

申請週期:提前30天申請;

員工曠工3天及以上視為自動離職,再次入職需要重新走入職流程。

員工離職率在9%上下的獎懲:

(1)每個門店流失率在9%以下, 就獎勵820元/人,若超過9%, 就罰款200元/人

(2)獎金分配及罰款對象:店經理, 人事組長, 師傅4人, 共6人來分配該獎金和罰款

(3)每月1號由人事部提供獎懲對象及金額到財務部, 由財務部造入工資表裡。

注意事項

超過3日聯繫不到員工本人或員工無法到分公司辦理離職手續,則店經理必須:

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寫掛號信郵寄員工家中,並把郵寄的信封和書信掃描存檔;

《離職結算單》至少有4人簽字證明(店經理、打卡領班、文員、店內高級以上員工1名或者是員工本人的親戚老鄉……);

《員工休假申請單》(未告知就離開的除外)和《離職結算單》必須附帶在一起;

以上三條缺一不可,方可給這類員工辦理離職;

片區人事部每月對此項工作進行抽查,並把抽查結果在每月15日反饋給海底撈(中國)總經辦。

員工異動管理辦法

(一)異動須知

只要員工願意、調入部門同意,員工即可調動,原部門見調動通知單必須在3天內放人(每月單店調出原則上不超過2人,在不影響現場工作情況下,店經理同意即可調動);

員工調動,要人部門無需支付培養費;

員工跨公司異動,需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調動需按照到崗時間報道,沒有按時報道的按照考勤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二)異動流程

本人持用人單位的調動單提出申請,調出部門負責人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三)異動後工資待遇

異動後工資待遇不保留,以接收店店經理考核結果為準。

違反以上流程的,每一起處罰責任人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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