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被纪律处分后面临超5千万民事索赔,曾身家63亿入女富豪榜

赵薇被纪律处分后面临超5千万民事索赔,曾身家63亿入女富豪榜

头顶“女巴菲特”光环的小燕子赵薇再度被上交所“拉黑”。

11月20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宣布对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员黄有龙、赵薇等人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黄有龙、赵薇等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该处罚列出了小燕子夫妇的“五宗罪”:一、龙薇传媒未审慎筹划收购事项、未充分提示终止风险,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二、龙薇传媒披露控制权转让事项的筹资计划和安排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三、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四、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五、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这并非赵薇夫妇首次“吃罚单”。早在4月1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万家文化(现已更名祥源文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相关人员市场禁入决定书,驳回了赵薇夫妇、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辩,最终决定对黄有龙、赵薇、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时,证监会还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赵薇夫妇两次被处罚源于2016年底的收购事件。据澎湃新闻报道,赵薇、黄有龙夫妇旗下的龙薇传媒宣布,拟收购万家文化29%的股权,收购对价达30.6亿元。这场交易之所以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是因为赵薇提出的30.6亿元收购款中,有30亿元将来自借款,杠杆比例高达51倍,这种几近“空手套白狼”的手法,加之以赵薇的名人身份,引发关注。

但收购方案却在短时间内,几经变更,从控股权转让变成只收购5%的股权,最后又完全终止,且双方不追究任何违约责任,这直接引发了万家文化的股价坐上过山车,半年时间,股价从最高时的25元,跌至2017年7月18日的8.8元。

之后,投资者向赵薇索赔也拉开序幕。2018年9月,涉及被告赵薇的股民索赔案件在杭州中院开庭,共有440位投资者起诉公司索赔5584.77万元。

赵薇“女版巴菲特”人设源于两次投资。

2011年,赵薇以约70万元入股唐德影视。2015年2月,唐德影视登陆A股时,赵薇范冰冰一同亮相敲钟,与此同时,赵薇持股市值已达1.2亿元。

2014年12月,赵薇和黄有龙以每股均价1.6港币(共31港币)购入阿里影业19.3亿股份,占比9.18%,成为阿里影业第二大股东。不到5个月,2015年4月30日,二人以每股3.9港币减持2.56亿股阿里影业,套现约9.984亿港币(8.851亿人民币),持股量由9.18%减少1.22个百分点至7.96%。

2018年3月,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8胡润全球白手起家女富豪榜》,赵薇首次以63亿身家入围100强(第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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