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利用互聯網製假售假幾成常態

2018年,全國有1.5萬餘人因製售假冒偽劣商品被訴;犯罪活動往往是團伙犯罪,彼此信賴,形成同盟

新京報訊 (記者何強)消費者權益保護事關民生民利。3月1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表示,從檢察機關辦案情況看,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呈現出新特點,其中之一是利用互聯網實施犯罪幾成常態。2018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銷售偽劣商品犯罪案件9000餘件1.5萬餘人。

孫謙稱,互聯網已逐漸成為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重要手段和渠道,有的不法分子在新聞門戶網站、搜索引擎以及各種醫藥、化工、招商、保健諮詢等專業網站上投放非法廣告,招攬業務,引誘消費者上鉤;有的開設網站、網店,複製、拷貝商品信息,偽裝成正規商家,或以“代購”“廠家直銷”等面目出現,矇蔽欺騙群眾;有的利用網絡通訊工具暗中串聯,相互提供、倒賣假冒偽劣商品,形成地下產業黑色鏈條。

孫謙表示,使用微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案件近年來增長速度明顯,線上犯罪總量不斷增多。

此類犯罪多為團伙作案、手段隱蔽。製售假冒偽劣犯罪活動往往都是團伙犯罪,成員之間多為親屬、老鄉、朋友關係,彼此信賴,形成同盟。作案地點大多在農村、城鄉接合部租用民房等地,一有風吹草動,便迅速切斷聯絡銷聲匿跡,增大了查處難度。

網店賣家刷好評 買家從眾心理易被騙

孫謙稱,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多發,很大原因是受暴利驅動。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犯罪的成本通常很低,但推出市場後卻可以賺取高額非法利潤。同時,一些不法分子為獲取更多利潤,利用網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省掉了實體店銷售產生的房租、水電等各方面支出,極大降低了成本。“不少犯罪嫌疑人認為有暴利可圖,選擇鋌而走險,即使受到處罰,也難免再犯。”

另一個原因是,網店賣家付款僱用“刷客”假扮顧客購買商品,並作出虛假好評,從而提高店鋪等級、銷量和搜索排名,利用買家從眾心理,使其盲目跟風購買,不對商品真偽和質量進行鑑別,極易上當受騙。

孫謙介紹,去年共查處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案件4598件8083人,起訴9127件15811人。其中,生產、銷售假藥案件3981件;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2319件;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件1396件;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件1358件。

孫謙表示,今後檢察機關將繼續加大對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的打擊力度,同時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的行政違法行為或者民事侵權行為及時提起公益訴訟,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的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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