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问答: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收费标准是什么?

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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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网友:你好,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带哪些材料?收费标准是?还需要注意哪些?

A小七解答:你好!申报材料有这些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划拨地转出让地需提交材料:

①房改房上市交易登记(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需提交房改房上市交易表。(如房改房上市交易表超过一年则需提供评估报告书);

②非房改房上市交易登记(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需提交评估报告书。

4、需享受减免税收政策时所提交材料:

①户口本(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②婚姻情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③提供不动产发票及契税税单、利息相关材料(对账单、贷款合同、利息证明、维修资金发票)

注:1、转让方属股份制企业的,应当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出售决议;转让的房屋属国有资产的,应当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属集体财产的,应当提供职工代表会议决议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属共有的需提交共有人同意转让的证明(原件);

2、地址发生变动的,需提交房屋地址说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地址说明)(原件)

3、整幢房屋申请办理转移的,需现场勘查,查看结果现状与房产证内容一致的方可受理。

收费标准为: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具体详见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览表。

注意事项:

1、自然人委托他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书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上签字;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他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要签名不要盖私章。

2、领证时须带《收件单》,由单位开具《介绍信》及领证人身份证;公证委托的受托人须带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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