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太爷诈断地契案

唐朝中期,赵和当时担任江苏省江阴县的县令,他这个人在当时就已经有了很好的名声,特别善于侦破疑难案件。与江阴县隔着长江比邻的是楚州的淮阴县,在那个时候是这样一个县制,江阴在南,淮阴在北。

在淮阴县有两个村庄,东庄和西庄比邻而居。有一次东庄的地主,他看上了一块良田,就想把它买下来,可是由于手头紧,没有现钱,怎么办呢?他就把自己现有土地的地契,做抵押给了西庄的地主,然后从他手里换回了一千贯铜钱,然后拿着一千贯铜钱来购买他所看中的这块地,用来做经营。两个人约好了,到今年的秋天,等粮食收上来以后,有了钱了再还给他。转眼到了当年的秋天,东庄的地主,卖了粮食准备了现金,就来找西庄的地主,因为他的手头钱还不太够,第一天只还了八百贯钱,就说明天我再把剩下的二百贯以及相应的利息一准儿还给你。可是到了第二天,东庄的地主来还剩下的二百贯钱和利息,西庄的地主不干,说道:“你什么都没给我,你现在还两百贯铜钱怎么够啊?”东庄的地主说:“我昨天不是给了你八百贯吗?你怎么死活不承认呢?”西庄地主说:“有谁能证明你昨天还给我八百贯,今天只还我二百贯就够了?你一个子都没还呢,你现在该给我还一千贯铜钱,外加利息。”

县太爷诈断地契案

东庄地主的心里真的是很气愤,无奈之下,东庄的地主就到淮阴县的县衙去告状,淮阴县的县令听完了整个案件的情况,就对东庄的地主说:“你讲的事情我听起来很同情你,但是你能拿出来什么证据吗?比如说你前面还给他了八百贯钱,你得没得到一个收条呢,要是有这个收条做证据,这个案子不就很好办了吗?”东庄地主有没有收条呢?没有收条。因为平时他们都太熟了,大家就没把这东西当回事。淮阴县的县令说:“你没有证据,我也没有办法。”东庄地主不服啊,他又上告到楚州的府衙,府衙的长官一番说辞跟县令的一模一样。

大家要注意这个问题,其实不要说古代法官他在问案的时候必须看到证据,以证据来还原事实,如果说同样的案子到了今天的法院,我们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很难维护东庄地主的利益。所以说,东庄的地主面临着没有办法获得公权力救济的这样一个现实。实在没有办法了,这时候东庄的地主听别人讲,说是长江对岸江阴县的县令赵和,特别善于处断疑难案件,死马当成活马医,还不如试一下呢。

于是他就乘船过江,到对岸去找赵和来处理这个官司。那么赵和能不能处理这个官司呢?其实,根据当时唐朝的法律,赵和是不可以处理这个官司的,因为不同的地方长官,不可以越权管辖,这是一个属地管辖的原则。无论是古代的唐朝还是我们今天,任何一个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都有特定的管辖权,所以管辖权不能够交叉,如果交叉了这事就没法办了,所以说赵和似乎就不能管。不能管是不是就应该放弃呢?赵和没有放弃,因为他是这么想的,如果我们每一个官府都不去处理这样的案子,那你其实不就在助长一种让恶人得利,好人吃亏的这样一种社会风气吗?于是他就毅然决然的说:“这个案子我收了,我给你办。”

县太爷诈断地契案

你光表决心不行啊,赵和还必须解决一个程序上的问题。你想办事一回事,你能不能办、有没有权力办是另外一回事,那赵河有没有办法来处理这个案子呢?有。因为在《唐律疏议》当中,尽管规定了属地管辖原则,但同时还有一个特例,对那种越境抢劫的,就是那种江洋大盗类型的案件,另外一个地区的长官是可以的越境管辖的。于是他就手书了一封公函,给淮阴县的县令,说是我们江阴县最近刚刚破获了一起拦江抢劫的案件,我们抓获了几个江洋大盗,在审讯的时候他们供出,说这起案件涉及到了你们淮阴县的西庄地主,我有必要把他带到我县来,进行进一步的审理。淮阴县令打开公函一看,原来这么严重的意见事情,不敢怠慢,马上就派衙役把西庄地主抓了来,交由江阴县的衙役带回去,由赵和一并进行审理。

西庄地主被莫名其妙就带到了江阴县,并且一直到跪在县衙大堂的时候,他都不知道是为什么把他带来的。这时候,赵和一声断喝:“你大胆的狂徒,你怎么敢跟抢劫犯勾连在一起到长江上进行抢劫。”这西庄的地主没有犯这个罪,他于是赶紧磕头说:“我如果没有啊,我只是一个老老实实的农民。”那么赵和就冷笑一声说:“我前面审讯的这个询问词,已经写得清楚,你家庭的住址、姓名,所有一切作案的手段都清清楚楚,你还是从头招来吧。”这句话呢,把这个西庄的地主吓得够呛,然后就磕头如捣蒜。赵和一看,把他唬得已经差不多了就说:“既然这样的话,我有一个想法,作为江洋大盗,那偷的呀都是金财玉帛,那都是钱啊,不是农民的一些农具,肯定不是小物件,是大物件,那你说你没有干,那你给我交代一下,你家里都有什么样一些大的财物,你给我拉一个清单。”这时候,西庄的地主赶紧忙不迭地就说我们家现在有多少斛的粮食,这是我们庄的生产以后被我买来的,我们家还有多少匹布帛,这是我们家自己织的,我们家还有八百贯铜钱,这是东庄的地主还给我的,这些东西就是我们家大一点的金银财宝的东西了。

县太爷诈断地契案

赵和一听,就说:“你说有八百贯现金,你们家一般情况下哪来的八百贯现金,这个有没有证据,我们现在能不能够我把东庄的地主叫来两相对证?”西庄的地主说:“能啊,如果说把他叫来,一定能够把我们这个事情对起来。”赵和这时候哈哈大笑,命人从后堂把东庄的地主请出来,西庄的地主当场就吓坏了,因为他原来是矢口否认,收到了东庄地主的八百贯铜钱,现在自己主动招认了,这样一个假象被人揭开了,赵和就说:“既然东庄的人给了你八百贯铜钱,那他再加上二百贯,那么俩的事就扯清了”。这个案子就这么解决了。

县太爷诈断地契案

诈断地契案运用了罪犯的心理特点进行破案,对罪犯心理变化的规律总结,我国早在西周时期就有了,在《周礼•秋官•小司寇》当中就有了司法官员运用五听的办法来断案的记载,所谓五听就是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辞听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之上,他的言辞、说话严谨不严谨,逻辑是否合乎现实的情况。色听主要是判断犯罪嫌疑人的脸色,大家知道一般做贼心虚的话,他的脸色往往会发生一些改变,特别是在强大的,那样一种官员高高在上,对下面进行威慑的情况下,往往很多人经受不了这种恐吓,他的脸会变红或者是变得苍白。气听主要指的是犯罪嫌疑人的呼吸,如果说他真的是犯罪者,往往他心里非常紧张,他的呼吸会特别急促。耳听和目听,情况和前面几个大体类似,就是要综合的观察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的表现,从他的脸色,从他的语气,从他语言本身的逻辑,从他对事实认定的看法,这一切都综合起来,作为判断他是不是真的犯罪了的一个证据,最终一举拿下他的口供,从而破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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