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2019年立法計劃“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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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2019年立法計劃“出爐”

17個立法項目,涉及生態環境保護、

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歷史文化保護和大數據等領域

贵阳2019年立法计划“出炉”
贵阳2019年立法计划“出炉”

昨日,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相關會議公佈了貴陽市人大常委會2019年立法計劃,計劃公佈的17個立法項目,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歷史文化保護和大數據等領域,其中,順應改革創新發展和回應民生關切成為今年立法重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貴陽市地方立法條例》及《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計劃編制辦法》的規定,通過與2018年立法工作相銜接,經過廣泛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建議和反覆協調論證,確定的2019年立法項目分為四大類別。

其中,審議類項目4個,分別是《貴陽市青巖古鎮保護條例》《貴陽市綠化條例》(修改)、《貴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修改)和《貴陽市城鄉規劃條例》(修改);調研類項目5個,分別是《貴陽市城鎮養犬規定》《貴陽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辦法》《貴陽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貴陽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和《貴陽市數據交易服務機構管理條例》;生態環保地方性法規專項清理中打包修改和廢止的報批項目8個,分別是《貴陽市建設生態文明城市條例》《貴陽市溼地公園保護管理規定》《貴陽市公園和綠化廣場管理辦法》《貴陽市環城林帶建設保護辦法》《貴陽市南明河保護管理辦法》《貴陽市阿哈水庫水資源環境保護條例》《貴陽市水汙染防治規定》和《貴陽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規定》。

此外,為適應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撤縣(市)設區工作的需要,還將及時對我市現行地方性法規中涉及的區域、部門以及職責權限等做相應的調整,將改革涉及事宜納入法治進程,以確保改革後相關行政管理、行政執法活動和社會事務調整的銜接性、合法性、有效性,保持地方性法規實施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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