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隊推出——《辦證小助手》,通過群眾現場諮詢和12345等諮詢平臺進行收集和整理,欄目將會以群眾最關注的問題為中心,進行詳細的解答,如果你遇到同類問題,就能在這裡找到答案。
《辦證小助手》VOL.2
繼上一期有關身份證的問題總結,我們迎來了《辦證小助手》第二期——也是關於戶口遷移的問題的第①篇。
戶口遷移的種類非常多,
今天先講“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目前,有不少父母單方已落戶口到高明,但未成年子女一直還在外地(老家),想讓子女在高明上學成為一個難題。按照政策,孩子落戶是重點!
那麼到底應該怎麼做呢,小編在這裡詳細解答。
1
辦理遷移需要什麼材料?
身份證,戶口本,出生證,結婚證一本不能少
然後再填一張表
①被投靠家庭戶的戶主不是被投靠人或被投靠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戶主現場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書或提供戶主同意入戶公證書。
②遷入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單位同意入戶證明。
如有則必選項,證明收原件,證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2
出生證丟失或有誤能不能用別的證明?
出生證丟失的話,是可以回出生地的醫院補辦的;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必須與戶口本一致,如果有誤,回戶籍地更改後才能繼續辦理戶籍遷移。
親屬關係證明。包括結婚證、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收養證、公證書、法醫學鑑定書、可清晰反映雙方關係的戶口簿以及公安機關(或黨政機關人事部門)出具的雙方關係證明等。結婚證遺失的需由婚姻登記部門出具婚姻關係證明。
3
父母離婚後孩子是否也要隨遷?
可以隨遷,也可以不隨遷。不是必要的。
4
未成年子女可以做戶主嗎?
1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戶主立戶。
《辦證小助手》VOL.2
結束啦!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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