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3月1日起醫保卡里的錢父母子女配偶可共用

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劉春華)2月26日,記者從省醫療保障局獲悉,為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簡稱個人賬戶)資金使用效率,增強共濟功能,方便參保職工就醫購藥,經省政府同意,從3月1日起,城鎮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在原支付範圍基礎上,可擴大用於支付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雙方父母、子女的下列費用:

1.在統籌地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普通門診(含掛號)、門診特殊疾病(含定點藥店)、住院、健康體檢、非計劃免疫接種、遠程診療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需個人負擔的醫療服務費用。

2.在省內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與疾病治療和醫療康復相關的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輔助器具等費用。

3.在統籌地區內支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重特大疾病保險、長期照護保險等由政府開展的與醫療保障相關的社會保險個人需要繳納的費用。

跨省異地就醫長期備案人員、醫保關係跨省且跨制度轉移人員,其個人賬戶資金餘額可劃轉至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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