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市場的泡沫 破滅了多少人的財富夢!

2018年11月25日,比特幣兌美元盤中觸及3601美元低點,刷新2017年9月份以來新低。可是,在2017年12月,比特幣價格最高時達到19666美元。這是什麼概念?如果以比特幣出世時的價格0.000764美元上升到19666美元,漲幅達2574萬倍。但是目前的跌幅又達到82%以上。而且預計,比特幣還要繼續下跌到1500美元水平,甚至於更低。

而數字貨幣的總市值,2018年1月8日,達到了8139億美元,到6月13日,市值縮水到2891億美元,5個月的時間裡,蒸發了5248億美元。又過了5個月,到11月19日,市值變成了1861億美元,再次縮水1000億。從今年1月8號到11月19號,一共下跌了6278億美元,降幅居然高達77%!佔絕對比重的比特幣暴跌,其他數字貨幣肯定也會隨之下跌。11月25日,包括以太坊、瑞波幣、萊特幣、EOS在內的數字貨幣,普遍出現了超過10%的跌幅。一場比特幣的泡沫正在破滅,一場比特幣的財富夢想正在毀滅。而這種趨勢早就是必然。

一般來說,數字貨幣,英文為DIGICCY,是“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如果按照英國經濟學家希克斯所主張的,貨幣是通過它的職能來定義的,那麼數字貨幣可定義為在網絡世界可承載記賬單位(或價值尺度)、支付手段和價值儲藏手段的數字。數字貨幣的具體形態可以是一種來源於實體賬戶的數字,也可以是記於名下的一串由特定密碼學與共識算法驗證的數字。前者是一般的電子貨幣(Electronic Money),它是由0和1的數字來表示,是由法定貨幣轉化而來的數字。比如目前電子銀行及第三方支付廣泛使用的貨幣都是電子貨幣。後者是通過區塊鏈技術創造出來的算法貨幣或加密數字貨幣(Cryptocurrency)。而算法貨幣又可分為沒有發行者而只是通過算法加密技術創造出來的貨幣,如最為經典的是比特幣;以及正處於研發階段由國家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在這裡,主要討論的是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

一般來說,作為一種現代社會的信用貨幣,無論是法定的還是非法定的,無論是線上的還是線下的,它都必須具有支付、計價、儲備等基本屬性,而這些屬性基本上體現了一種社會或市場的信用關係。這種信用關係既指向信用本身,也指向對信用的擔保,否則它不可能成為現代社會或市場的信用貨幣,也不可能為整個社會或市場所認可。根據相關的資料,比特幣的橫空出世,就在於2008年,署名為中本聰發表了一份研究報告:《比特幣:點對點電子現金系統》(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後,隨後即在2009年對系統的實際運行,第一個比特幣出世。也就是說,比特幣橫空出世的一個根本原因就是要解決數十年來互聯網上的一個難題,即如何在互聯網上創造一個真正的“現金概念”的支付工具。而現金交易完全可以以匿名的方式進行。但是,在現實世界的裡,我們使用的現金貨幣往往都由一個國家的法定機構來發行,並由國家對現金貨幣進行信用擔保。但互聯網的跨國界性,即使在互聯網上創立了一個“現金概念”的交易工具,但這種“現金貨幣”由哪個國家來發行,其信用又是如何確立及由誰來擔保呢?這些都是互聯網上的信用問題,也是一直無法解決的難題。

所以,以中本聰等計算機程序編寫天才和以創新的區塊鏈技術作為建構比特幣的基礎,並以此來解決上述諸多一直無法解決的難題。也就是說,中本聰利用區塊鏈技術所建構的比特幣,表面上不需要確立傳統的信用關係,交易者能夠在互聯網上以成本低、安全、匿名的方式進行支付交易。比特幣的信用關係由技術性的計算機編碼程序來確立。但是一種信用貨幣,無論技術上設計得如何精緻和完美,但它無法與法定貨幣對價,是無法為市場所認可的。這種貨幣也只能建立在空中樓閣上,其根本上就沒有價值。所以,比特幣橫空出世後直到2010年5月,基本上無人問津。直到2010年5月18日首宗比特幣的交易發生,當時有人出價1萬個比特幣換取當時僅值25美元薄餅。每個比特幣的價格則只有0.0025美元。後來,網上黑市絲路(Silk Road)網站2011年初成立,比特幣的價格以地下經濟的方式與法定貨幣對價才徐徐上升到2013年初一個比特幣15美元(這時比特幣的價格由0.000764美元上升到15美元,漲幅達到了19634倍)。

而比特幣真正能夠與法定貨幣對價及快速飈升,是2013年3月16日塞浦路斯爆發銀行危機後,當時南歐大量資金就是通過比特幣突破政府管制外逃。也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中國的幾大比特幣交易平臺很快就活躍起來,之後中國投資者排山倒海式地湧入這個市場。比特幣也由年初15美元炒高到了1250美元,上漲了83倍。80%以上的交易量在中國市場發生,比特幣投機炒作氣氛十分瘋狂。2013年12月中國央行出手之後,在中國的比特幣交易無論是價格還是交易量便開始沉寂。但是,隨著2016年區塊鏈概念在中國火爆,以以太坊(Ethereum)為平臺的ICO融資開始在國內盛行,從而又引發國內投資者對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巨大熱情。從2016年10月開始,比特幣成交量暴升。從2017年開始,以比特為首的數字貨幣價格又開始迅速暴漲。比如2017年初到9月初以太幣價格暴漲近400倍及所有的數字貨幣價格都在瘋狂暴漲,而交易量的98%是在中國市場發生的。在那個時候,中國的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市場基本上進入了完全的瘋狂。最後迫使中國政府不得不全面關閉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平臺交易及市場。

從比特幣的產生及在中國的發展來看,儘管比特幣被有些人所神化,但比特幣生而具有的缺陷讓它難以找到在生存下來的土壤。首先,中本聰利用計算機程序技術所創造的比特幣,它作為網絡上的現金支付體系,同樣是一種完全的信用貨幣體系,只不過其信用是通過技術化的方式來確立與獲得的,或以前置化的預設在其算法語言體系中。如果比特幣同樣是以它的功能來定義,那麼比特幣基本上沒有貨幣的內涵。比如比特幣的價格不僅容易震盪,上下波動巨大(有時一天可上漲50%),而且其漲幅最高達到2574萬倍(即由初創時的0.000764美元上升到2017年12月17日的19666美元,當前又下跌到3601美元)。比特幣的價格如此飈升及波動,既失去了貨幣價值尺度的功能,也無法成為支付手段,及價值儲藏工具(即比特幣創立時沒有實體財富支撐,其些微的成本完全可忽略不計,後來經過炒作,其名義價格上漲2574萬倍,完全是瘋狂炒作的結果,但其內在價值則沒有變化)。

其次,作為一種完全的信用貨幣,儘管設計者相信通過區塊鏈技術創立的比特幣本身是可信的,同時也可對這種可信用技術進行擔保。但實際上,比特幣的設計者不僅沒有確立一套與之相應的制度安排來保證其信用,而且當前區塊鏈技術不成熟及缺陷也無法確立自身的信用及對這種信用進行擔保。特別是當前區塊鏈技術只是處於試驗階段,如果在這種狀態下對比特幣及數字貨幣廣泛應用,其問題與風險很快就會暴露出來。當前比特幣的暴跌及相關網站經常被黑就是明證。

第三,將比特幣一些特徵加以神化,正是把其缺陷暴露得淋漓盡致的根源。比如,比特幣供給的硬性限制及匿名性。市場把比特幣吹得神奇的特性是本身發行限量、透明,以此可克服金融理論上所指的信用過度擴張及由此引發的通貨膨脹,重建人們對現在貨幣制度的信心。但不要說歷史上黃金本位的貨幣供給約束所導致通貨緊縮壓力最後為信用貨幣所取代,而只是比特幣之後引起的數字貨幣發行風潮,則是比任何時候的金融泡沫來得更猛烈、吹得更大。根據coinmarketcap.com的統計,至2018年10月31日北京時間晚上12點,比特幣之後,就有2086個加密貨幣及15545個加密貨幣交易所。或比特幣的暴利讓大量的中小型數字貨幣和衍生新創商品出現。雖然每一種比特幣都強調其限量與透明的特性,但由於這些數字貨幣本身缺陷,則可以被無限創造出來。而這種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創造要比法定貨幣創造與發行更是具有無限擴張的特性。如果網絡上的每一個人都能夠通過計算機的程式來創造出無數種數字貨幣,那麼它們不僅會摧毀現代金融體系,也容易讓少數人席捲整個社會的財富。在這種情況下,整個社會的經濟秩序和市場秩序一定會蕩然無存。

第四,數字貨幣要為社會認可,就得與法定貨幣進行對價。可以看到,比特幣橫空出世之後,無法與現行的法定貨幣對價,從而使它很少有人問津。它起初更多的是服務於地下經濟,其真正為市場所知曉也只是2013年塞浦路斯銀行危機爆發及之後中國投機炒作者湧入這個市場爆炒,以人民幣來對價。可以看到,這幾年每次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瘋狂暴漲,都是與人民幣對價的瘋狂炒作的結果。2017年中國掀起的ICO潮更是把這種數字貨幣的瘋狂炒作推到了極致。所以,一向吹得很神奇的比特幣的匿名性不僅沒有成為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優勢,反之則成了危害社會經濟健康發展的毒瘤。所以,比特幣所創造的技術性的信用關係不僅不能夠服務於社會經濟發展,反之為地下經濟所利用。

可見,近年來,隨著數字貨幣熱潮興起,與之相關的一些底層技術,如區塊鏈技術以及分佈式記賬廣泛,已經顯示出具有一定的應用前景,但這些底層技術目前仍然處不成熟階段,還得在試驗中前行。而目前流行的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它本質上是希望成為一種完全的信用貨幣,只不過希望用技術性的方式來創造與確立,把其信用關係前置化預設。所以這種數字貨幣仍然存在著與歷史上私人貨幣一樣的根本性缺陷:價值不穩、公信力不強、可接受範圍有限、容易產生較大負向外部性等。設計者表面上是要給網絡交易提供一套類似的現金交易系統,實際上成了少數人席捲社會財富的工具。所以,當這種工具進入在人人都想暴利的國度裡,它很快就成了少數人瘋狂炒作的工具,並讓數字貨幣的價格突然間暴升,吹大一個歷史上最大數字貨幣的泡沫。但最近這個泡沫的破滅,最後這些人追尋財富自然會走向毀滅,這就是市場邏輯與法則!希望中國投資者不可再火中取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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