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這些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無效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欠缺法律行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確定和當然不發生行為人意思之預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為。

《民法總則》:這些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下列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二、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

三、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

四、違反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

五、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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