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掛失的身份證“奇幻漂流”:大學教師兩年四次“被當老闆”

談及身份信息在全國“裸奔”,曹波(化名)顯得氣憤又無奈。

兩年過去,雖及時掛失補辦身份證,但還是被人拿著失效的身份證到處註冊公司。

近日,上海高校教師曹波向澎湃質量報告(https://www.thepaper.cn/consumersComplaint.jsp)反映,丟失身份證及時掛失補辦後,兩年多時間內仍“成為”兩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家公司監事,以及一個體工商戶“老闆”。期間,雖向市場部門多次反映,但一直無法解決。

曹波調檔查詢發現,公司註冊登記時的簽名並非其所寫,系偽造簽名,身份證複印件為丟失的身份證。

蘇州和西安兩地多位負責企業登記註冊的市場部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目前企業登記註冊分為網籤和線下籤兩種,前者在2017年已實行“實名認證”,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被當老闆”的現象出現。但是線下籤,代理人對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市場部門只是進行形式審查。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建議,一方面,監管部門要發揮監管合力,建立一張全國的投訴網,專門解決公民身份信息被濫用的情況。另一方面,應儘快修改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健全公司撤銷登記制度。

丟失身份證掛失補辦後,名下出現四家公司

兩年多前的意外丟失身份證,讓曹波開始陷入持續擔憂中。

曹波反映,2017年,他發現有人以其名義註冊成立“蘇州景佳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蹊蹺的是,此前的2016年10月15日,他剛剛丟失身份證,但當月27日已緊急掛失,後及時補辦。

工商信息顯示,該公司登記機關為蘇州市吳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註冊時間為2016年12月12日,註冊資本100萬元。曹波為法定代表人,持股100%。

從時間來看,在曹波掛失身份證一個多月後,有人拿著他已丟失的身份證註冊登記了這家公司。

曹波說,發現“被當老闆”後,他立即到吳中區市場局調檔查詢。發現該公司登記資料上顯示的他的所有簽名均系偽造。此外,該公司章程第15條還要求法定代表人須在2026年11月30日前繳足100萬元註冊資本金,公司還以他的名義租用辦公場所,該場所租用1年,每月須支付2200元租金。

這讓曹波很是擔憂,“害怕因此陷入債務糾紛”。

已挂失的身份证“奇幻漂流”:大学教师两年四次“被当老板”

蘇州市吳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答覆函 受訪者 供圖

當時,吳中區市場局向他出具答覆函,表示針對反映的問題已開展相關核查,通過登記所留電話和住所無法找到相關人員,已將該公司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將會做進一步調查。

曹波說,吳中區市場局木瀆分局一位周姓副局長提出兩條建議,一是以該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在蘇州日報登報聲明遺失了公司營業執照和公章,隨後該分局可以啟動“簡易註銷”流程,在45天內註銷該公司。二是以被害人身份向該分局提出申訴,該分局將按照申訴程序進行取證、筆跡鑑定等,最終通過撤銷註冊登記的方式解決這一問題。

曹波認為兩種方式的實質差別在於,第一種方式相當於他變相承認了是該非法註冊的公司的法人代表,以一種“委曲求全”的形式尋求解決。第二種方式相當於該分局承認當初審查不嚴、監督不力。

當時曹波選擇了第二種方式,等待對方答覆函後的最終結果和相關配合要求,但兩年多時間裡,一直未獲得更進一步調查結果反饋。期間,他也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政務投訴小程序反映此事,但沒有得到解決。

但曹波掛失無效的身份證仍在“奇幻漂流”。

2018年11月16日,曹波成為“營口市西市區欣興商貿部”個體經營者,註冊資本不詳;2019年1月3日,以曹波為監事,“焦朝記”為法定代表人的“西安亞博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註冊成立,註冊資本200萬元;同一日,以曹波為法定代表人和執行董事註冊的“西安狂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後兩者登記機關均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碑林分局。

為避免不必要麻煩,今年3月17日,曹波在《文匯報》發佈免責聲明,表示他人擅用其已丟失無效的證件註冊公司,本人未參與四家公司的設立和經營活動,不承擔任何責任。

“這也是無奈之舉”,曹波說。

市場監管部門:線下籤為形式審查,存在“被當老闆”可能

對於曹波出現的情況,市場監管部門又如何看待?

3月18日上午,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大廳工商窗口工作人員表示,登記註冊公司網籤的話,從2017年開始要實名認證,目前為止很難偽造。線下籤,代理人對材料真實性負責,市場監管部門只是負責形式審查。

如果認為是“被當老闆”,可以去找公司註冊登記經辦人,讓對方承認是偽造的。或者找出紙質材料,證明簽名是偽造的。“因為這種情況比較複雜,不能一方說自己‘被當老闆’就去撤銷,也有可能雙方有經濟糾紛,威脅對方去撤銷,我們也遇到過。”該工作人員補充。

同日,澎湃新聞記者前往位於西安的兩家公司登記地址。西安狂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登記顯示的住處為另一家公司,物業查詢確認未有該公司名錄。西安亞博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登記顯示的住所不存在,物業同樣確認未有該公司。

3月19日下午,西安市碑林區政務服務中心負責企業登記註冊的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經過查詢,與曹波相關的兩家西安公司都是線下籤。曹波可寫舉報材料,如果市場監管部門確定註冊登記的公司聯繫不上,會進行調查,撤銷登記。

3月19日上午,“蘇州景佳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登記機關——蘇州市吳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木瀆分局一位周姓副局長表示,對於曹波的情況出了一個內部規定,下一步會聯繫他做筆跡鑑定。

隨後,曹波告訴澎湃新聞,該局長電話通知,讓攜帶第三方筆跡鑑定才能辦理立案,然後走流程,45天內由他們撤銷企業。

專家建議健全公司撤銷登記制度

澎湃新聞注意到,《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一般認為,提交虛假材料騙取登記的行為屬於以欺騙的手段取得許可,可依法予以撤銷。

而丟失身份證“被當老闆”全國多地出現多起類似案例。

今年2月25日,央視焦點訪談“不想‘被當老闆’這事該誰管”節目播出後,引發社會熱議。

隨後,市場監管總局表示,目前已經完成“全國企業登記身份管理實名驗證系統”建設,3月1日在河南全省率先上線服務,並在全國範圍逐步推開。這將有效解決線下申請登記註冊身份驗證問題。同時,市場監管總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關於“撤銷登記”和“強制註銷”的管理辦法,切實解決身份被冒用騙取註冊登記的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分析認為,出現“被當老闆”的情況,首先就是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幾乎是零成本、零風險、高收益,“如果出現了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由於他是隱名股東,自己不用承擔責任。如果公司掙錢了有好處,因為實際控制著公司的公章和印鑑,以及其他相關的公司賬簿的隱名股東,能夠易如反掌地控制公司。所以對於冒名頂替他人的隱名股東來說,用別人身份證註冊公司是一種無成本、零風險的買賣。”

此外,盜用他人信息註冊公司之所以如此猖獗,企業註冊登記部門也有一定的責任:“由於對於登記資料的審核採取形式審查的態度,所以有的時候就‘蘿蔔急了不洗泥’,只要是開辦企業的人拿著材料來了,有身份證複印件,不管身份證複印件是不是註冊企業本人,馬上就給他接收材料,甚至發營業執照,也是說僅僅是想到了快註冊,而沒想到的安全註冊、依法註冊。”

劉俊海建議,一方面,監管部門要發揮監管的合力,允許公民個人在自己戶籍所在地的任何一個部門,包括工商部門、稅務部門或者公安機關提交舉報信息,建立一張全國的投訴網,專門解決公民身份信息被濫用的情況。另一方面,應儘快修改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健全公司撤銷登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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