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
投訴、舉報人。
二、政策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令423號)第十四條。
三、申報材料
投訴文書、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複印件。
四、辦理流程
舉報、投訴(上級交辦或日常巡視檢查、專項執法檢查、勞動保障書面材料審查過程中發現)→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其理由)→立案→調查→處理(處理、處罰告知、責令整改或撤銷立案)→處罰聽證→處罰(處理)決定→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五、辦結時限
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情況複雜的,經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六、收費標準
不收費。
七、承辦部門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
八、辦公地址和聯繫電話
地址:唐山市體育館道10號。電話:0315-235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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