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不是違紀“隱身衣”

違紀違法問題通報

2018年12月29日,福建省三明市紀委監委通報了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為建寧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節能中心主任、縣順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餘正祥違規發放、領取津補貼問題。

經查,2015年8月至2017年12月,順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責任公司以購買工作服、工作鞋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4.02萬元,餘正祥對此負領導責任,其個人從中領取0.48萬元。此外,餘正祥還在公司違規和重複領取降溫費、加班補貼、春節慰問金等津補貼5.6萬餘元。

●事件回顧

建寧縣順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責任公司,是縣經信局管理的縣屬國有企業,具有自主財務審批權。2015年7月,餘正祥兼任該公司總經理。

“餘總,今年工作服還沒發,乾脆讓大家到品牌店買自己喜歡的款式算了。”2015年11月,有公司職工向餘正祥提議道。

餘正祥也覺得以前的工作服款式不好看,加上公司對制式服裝和鞋子也沒有硬性規定,便同意了這一提議。很快,公司財務人員按照每人服裝採購費1200元、鞋子採購費600元的標準制訂了方案,經餘正祥審籤後,從品牌店購買服裝代金券發放給公司職工。

照此做法,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餘正祥未經會議研究,便以購買工作服、工作鞋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共4.02萬元,其個人領取0.48萬元。

“餘總,大家每個週末都要值班,挺辛苦的,能不能發點加班費‘犒勞’大家啊。”公司職工的提議再次得到餘正祥的認可。

隨後,餘正祥交代公司財務部門按“星期六加班工資”名義發放補貼。按照規定,餘正祥在享受經信局補貼的同時,不能在公司領取任何津補貼。然而,他認為公司性質比較特殊,每個週末和節假日必須值班,自己跟職工一起領取津補貼說得過去。為此,餘正祥從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個人從中領取補貼1.5萬元。

就這樣,餘正祥先後以“公休假加班工資”“節假日加班工資”“完成工作目標綜治獎”“春節慰問金”“體檢費補貼”等名義,違規濫發津補貼。2015年8月至2017年12月,餘正祥違規領取和重複領取津補貼共計5.6萬餘元。

2017年10月,建寧縣委巡察組進駐縣經信局,延伸巡察發現餘正祥存在違規發放和重複領取津補貼等問題線索。

●查處經過

2018年2月,建寧縣紀委監委根據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對餘正祥有關問題展開調查核實。

調查組通過調取該公司財務憑證材料、走訪瞭解情況等,初步掌握了餘正祥違規發放和重複領取津補貼問題。縣紀委監委按照規定對餘正祥立案審查調查。

此時,餘正祥還心存僥倖,在談話時企圖矇混過關。

“2015年這兩張0.96萬元、0.48萬元的工作服、工作鞋發票,請你作出說明。”審查調查人員開門見山。

“2012年時,公司作出過規定,可以為職工定做工作鞋服,有什麼不對嗎?”餘正祥分辯道。

“定做工作鞋服的合同有沒有?嚴格遵守規定了嗎?”審查調查人員追問。

“當時考慮到反正購買工作鞋服是發放職工用,就個人決定下來了,沒有按照規定開會研究和進行採購。”餘正祥低下頭說道。

最終,餘正祥承認了以購買工作鞋服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自己違規和重複領取津補貼的事實。

2018年5月,建寧縣紀委給予餘正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領取津補貼全部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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