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空姐順風車遇害案判決,凶手父母被判賠償62萬,曾隱匿財產

鄭州空姐順風車遇害案判決,兇手父母被判賠償62萬,曾隱匿財產

​2018年5月,一家航空公司的空姐網約順風車被司機殺害,在全國引發軒然大波,成為2018年滴滴順風車大整頓前夜倒下的第一塊多米諾骨牌。

2019年2月28日,滴滴順風車司機劉振華殺害空姐李明珠案,有了新進展。​

鄭州空姐順風車遇害案判決,兇手父母被判賠償62萬,曾隱匿財產

從兇手劉振華父親劉某軍處拿到的法院判決書顯示,法院判決:

被告劉某軍、宋某某在繼承其子劉振華遺產範圍內,賠償原告李某某、董某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損失62.668986萬。判決書還顯示,被告曾試圖隱匿財產。

2月28日,劉某軍向媒體表示,他將上訴。

鄭州空姐順風車遇害案判決,兇手父母被判賠償62萬,曾隱匿財產

對此,有網友義憤填膺地表示:父親讓兒子違規使用滴滴賬號,案發後父母又隱匿從兒子那裡繼承來的財產,判決之後竟還上訴,從這些行為都可以看出,兒子這麼禽獸不如,和他父母的教育和影響有直接關係。

鄭州空姐順風車遇害案判決,兇手父母被判賠償62萬,曾隱匿財產

養不教,父之過。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有什麼樣的孩子。什麼叫上樑不正下樑歪?這句話被這一家人詮釋的淋漓盡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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