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首次评选!高分建议提案优秀答复文稿都长啥样?

最高检首次评选!高分建议提案优秀答复文稿都长啥样?

7位全国人大代表、2位全国政协委员和2位法学专家应邀担任“全国两会建议和提案优秀答复文稿评选活动”评委。图为评审现场。

最高检首次评选!高分建议提案优秀答复文稿都长啥样?

左文学代表认真审读答复文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坚持质量第一,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实效。”2018年9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全国两会建议和提案优秀答复文稿评选活动”。对承办的159件建议提案答复文稿进行评选。

初选阶段。邀请31个省级检察院代表联络工作负责人担任评委,根据每件文稿的平均分排名,选取排名在前20位的20件主办文稿、20件协办文稿进入复选。

9月19日,复选阶段。全国人大代表朱朝治、王立峰、黄美媚、刘江东、江天亮、左文学、范永贞,全国政协委员彭静、朱山,法学专家魏晓娜、程滔,共11人应邀担任评委。最终,22件建议提案答复文稿脱颖而出。

检验“真功夫”

“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6月底就结束了,9月份才通知要评选优秀答复文稿。”承办检察官吴峤滨说,在办理建议和提案时,对评选活动并不知晓,这次评选检验的是“真功夫”。

担任评委的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深有感触地说:“进入复评的40份建议和提案答复文稿,回答得都非常务实,检察官结合司法实践,把正在做的工作列出来,没有做到的工作,也会把原因解释得非常清楚。”

“从答复文稿中可以读出承办检察官办理建议和提案时细致认真的态度,印象非常深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了解到这次评选是在承办检察官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展的,魏晓娜不禁赞叹:“能在这次评选中脱颖而出的,说明承办部门平时就功夫过硬。这也反映了最高检对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是高度重视的,而且对答复文稿的要求非常严格。”

读出“获得感”

“在读这些建议答复的时候,我能够感受到检察官是在认真倾听代表的意见,尤其阐述下一步做法时,字字句句都表述得很用心。这样也会向人大代表传递一种获得感,其实代表期盼他们所关注的事情能够被认可,这对代表也是莫大的鼓励。”全国人大代表、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职工黄美媚

说,担任评委的机会让她受益匪浅,不仅学习了很多代表和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而且从检察机关认真细致的答复中读出了“获得感”。

“我打高分的答复文稿,都是针对性强、实事求是、务实的答复。”彭静委员坦率地说,无论人大代表还是政协委员,对优秀答复文稿的要求是一致的:“对建议中的问题逐一回复,而不是空洞的大话和套话;有具体落实措施最好,对于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详细说明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准备怎么做,表述越具体越好。”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丽江市文化馆副馆长范永贞和彭静委员都认为,评选活动对代表和委员也是很好的督促,在今后写建议和提案的时候,代表和委员也应该有意识地提高建议和提案质量。这样,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就会更有价值和意义。

展示“示范稿”

“我最害怕看到这样的答复文稿,把你的建议内容抄一下,再把他们做的工作抄一下。说不重视吧,写了那么多字,说重视吧,感觉回复的内容跟我的建议内容又没有什么关系。”

全国人大代表、台盟中央委员刘江东坦率地说,答复文稿评选活动是非常好的创新,进入复评的答复文稿都是优中选优,希望最高检能够让这些优秀答复文稿发挥示范作用,既可以激发承办检察官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的意识,对地方检察机关也有推广价值。

魏晓娜教授建议公开优秀答复文稿,并集册出版,这样有助于促进检察系统从上到下更加重视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工作。对贯彻落实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也有重要意义。

优秀答复文稿背后的建议办理故事

对代表关注的问题逐一回应

“徐玉玉案”“e租宝”“昆明泛亚”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案件,让社会对网络安全状况极为关注。全国人大代表蔡毅在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交的《关于阻止网络犯罪和保障网络安全的建议》,充分反映了当前人民群众对加大打击网络犯罪力度的迫切呼声。

作为建议协办单位,最高检指派法律政策研究室牵头、侦查监督厅和公诉厅配合,由三个厅室的骨干检察官合力办理蔡毅代表的建议。

“在代表建议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均要与人大代表沟通。”这是近年来最高检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作为牵头办理蔡毅代表建议的检察官,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干部吴峤滨对办理细节记忆犹新。

“网络犯罪属于新型犯罪,社会公众普遍认识到网络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对司法机关在预防和惩治网络犯罪中采取的措施的了解可能还不够深入,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在惩治网络犯罪中的职责和作用的认识可能还不够全面。这些都需要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做好沟通和说明。”吴峤滨说,蔡毅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非常丰富,对涉及网络犯罪的立法、司法、执法以及国际协作等多个方面都很关注。所以,在建议答复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必须要换位思考,从代表的视角去看问题,用代表的思维来想问题,把代表提出的问题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逐一答复、全面回应。

比如,代表建议加强立法,从重、从严打击计算机犯罪行为以及修改我国现有关于网络犯罪罪名。尽管这些内容有的超出检察机关职责范围,但是答复函还是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出正面回应:“最高检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法、公安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充分考虑立法的必要性和科学性,配合立法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为打击网络犯罪提供有力法律武器。”

阻断公民信息泄露管道,切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源头,是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期待。针对这一建议,三个承办部门结合工作职责从不同的侧重点加以阐述。其中,法律政策研究室详细介绍了2016年以来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研究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侦查监督厅和公诉厅则列举了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全国有影响的案例和办案数据,以及检察机关开展有关打击网络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实事求是、开诚布公地向人大代表作出答复,对检察机关已经开展的工作、正在推动的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困难,都全方位地作出详细说明。

澄清代表的每一个疑虑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年来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自2015年12月最高检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以来,每年全国两会上都会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交相关建议和提案。

对比近两年收到的建议和提案,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检察官李薇明显感觉到,代表和委员对未检工作了解得越来越具体了。

“以往的建议内容较为宏观,今年代表建议中提到的,很多是未检正在开展的工作,还有媒体曾经报道过的向未成年人销售‘水晶泥’‘牙签弩’等有毒有害玩具等事件,指向具体而且明确。”李薇说,今年她负责办理的是由刘超、陈凤翔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和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建议》。建议中提出的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等高危未成年人的管理问题,也是少年司法工作中存有争议的难题。

李薇以上海、四川等地检察机关借助大数据对高危未成年人实施预防帮教等措施,详细地向代表介绍了全国检察机关在加强精准临界预防的积极探索。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检察机关不宜作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主体的意见,答复函没有据理力争地给予反驳,而是从法律依据、制度构建,以及司法实践等方面,重新审视检察机关作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主体是可行的。

基于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办案目前还缺乏法律依据、这项工作受当地经济社会条件影响较大等情况,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建议,答复函实事求是地向刘超等代表说明存在的问题,并且介绍了下一步将与团中央密切配合,把两家会签的《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落到实处,以及将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机构的计划,也诚恳地向人大代表作了汇报。

李薇表示,为了让答复文稿表述得更加清晰、条理性更强、能够通俗易懂,领导还是反复把关,要求答复意见要实实在在。在建议办理中和办理后,李薇反复与人大代表沟通办理意见,得到的回应都是“非常满意”“今年的工作很细致”。

互动频繁,

2018年3月17日,全国两会尚未结束,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主动与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沟通。两人互加微信后,拿到了厉莉代表在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在惩治虚假诉讼工作中转变工作立足点和着力点的建议》,并提前启动了建议办理工作程序。

3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编发虚假诉讼监督专刊,创刊号将厉莉代表的建议全文编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作为重点督办事项,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3月25日,张军检察长第一次亮相检察系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特别提到了包括厉莉在内的各位人大代表提出的打击虚假诉讼问题。

5月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期代表学习班,张军检察长为参加学习的人大代表作专题报告。其间,在与厉莉代表互动交流时,张军检察长承诺,对她提出的加大打击虚假诉讼的建议,检察机关会持续发力。

6月13日,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发布,强调加强对涉“三大攻坚战”虚假诉讼的监督和惩治。

6月29日,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对厉莉代表提出的建议给予答复。

“厉莉代表的建议帮助我们换位思考,更优质地推动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这项系统工程,建议办理的后续进展和成效,我们将及时向代表反馈,并争取代表进一步的监督支持。”承办建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案件指导处处长邱景辉深有感触地说:“我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建议内容实实在在地转化为具体工作措施。”

邱景辉介绍,张军检察长就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多次作出专门批示。最高检先后于6月21日和27日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现场会和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经验交流会,研究部署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新形势下加强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胡卫列多次与厉莉代表微信沟通。

“谢谢胡厅长百忙之中的沟通!感谢最高检对代表建议的重视!”厉莉代表回复微信说:“我们法官对虚假诉讼真的深恶痛绝!咱们公检法三家应该形成合力,共同打击!法的生命在于实施,虚假诉讼罪入刑之后,实施层面较差,是虚假诉讼行为愈发猖獗的重要原因。”厉莉表示,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和积极性,以及工作重心及着力点方面,各级检察院还有很大的探索空间。

针对厉莉代表提出的公检法三家对虚假诉讼罪名缺少有效的沟通协同,没有形成打击合力的意见,最高检以有关司法解释颁布实施为契机,正在指导各级检察机关抓紧与公安机关对接,加强与法院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协会的协作配合。

10月24日,张军检察长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时,用较大篇幅报告了扎实开展对虚假诉讼的监督情况。特别是,张军检察长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时,亲自回答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志刚委员关于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诉讼监督力度的提问,细化了四项针对性措施,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为推动解决虚假诉讼这一顽疾增进了共识,凝聚了合力。

厉莉代表的建议和检察机关的努力还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路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