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因病提前退休开始申报

根据省部署要求,我市2018年度企业因病提前退休工作正式启动,申请报名

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

因病提前退休实行个人自愿申请、单位初审、人社部门组织资格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办法进行。符合条件,由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在档案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报名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3.建立个人账户以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

4.符合原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冀劳社〔2008〕30号文件规定的人员范围,即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现仍在企业工作的,以及原国有、集体企业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因企业破产、改制失业后,按个体工商户政策继续缴费的。

5.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治疗终结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如需了解具体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请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咨询,或登录市人社局网站(www.hets.lss.gov.cn)“公告公示”栏目查看相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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