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暗探、特務齊出,朱元璋如何控制臣民?

朱元璋建立的專制政權,其殘暴性為前代所無。經由《大明律》和《大誥》的比較,馬驪在《朱元璋的政權及統治哲學》中揭示了朱元璋的殘忍:因為沒有抗衡勢力,朱元璋經常凌駕於自己制定的法律之上,對官員實施嚴厲而殘酷的肉體暴力。

首先,朱元璋1368年頒佈了《大明律》和《大明令》,其後合併成新版的《大明律》,1374年頒佈,後來幾經修改,在1397年重新頒佈。1385年,朱元璋頒佈了《大誥》初編,懲罰肢殘人遠遠超過了《大明律》。例如,《大明律》中沒有提及梟首,但《大誥》提供的案例中,梟首頻頻出現。《大誥》擴大了死刑的適用範圍。

酷刑、暗探、特務齊出,朱元璋如何控制臣民?

此外,《大誥》中的一些新刑法,《大明律》中並無規定。例如,朱元璋經常使用“永遠枷枵”,用來懲罰和羞辱有罪官員,使之在老部下面前尊嚴掃地。此外,朱元璋發明了很多酷刑:閹割、刖足、去膝蓋、挑筋、割鼻、斷手、剁指、斬趾等等。如果官員遭受這些刑罰,致殘以後會回到原來崗位。朱元璋承認這些刑罰的殘酷性和非常規,也承認自己並未遵守通常法律。直到統治末期才終止“法外用刑”,並取消了《大明律》和《大誥》中的一些酷刑。

朱元璋所制定的法律,完全服務其大權獨攬及皇權延續。即便如此,他也可以凌駕於法律至上,肆意懲處臣民。這種做法,不僅不符合法治,甚至也不符合法家的觀念。朱元璋不僅以法制民,而且“法外用刑”,可謂無法無天。

酷刑、暗探、特務齊出,朱元璋如何控制臣民?

明朝建立之後,朱元璋禁止了大明教、白蓮教和摩尼教的活動,嚴格控制道教和佛教。《孟子》有民本思想,《孟子·離婁篇》說,“君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為寇仇”,朱元璋讀到此處勃然大怒:“使此老在今日,寧得免耶?”他下令將國子監中孔廟裡的孟子神位撤下,經過左右大臣苦苦相勸才得以恢復。他對孟子的一些言論十分反感,例如“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等等,命令儒臣山區85條,編成《孟子節文》,不準諸生學習刪去的部分。

為了讓懲罰產生足夠的效力,真正做到明察秋毫,朱元璋經常派出巡按御史,調查官員的不法行為。名茶建立之後,他建立了秘密警察組織“檢校”(即密探),檢舉和揭發官員或民眾內部的不法行為。1382年建立了均是特務機構錦衣衛。錦衣衛直接聽命於皇帝,可以先斬後奏,凌駕於刑部、大理寺之上。

錢宰被徵編《孟子節文》,罷朝回家後吟詩發牢騷:“四鼓咚咚起著衣,午門朝見尚嫌遲。何日得遂田園樂,睡到人間飯熟時。”次日上朝,朱元璋問他:“你昨日的詩作得好,不過我並沒有‘嫌’遲啊,改作‘憂’如何?”錢宰連忙磕頭請罪。特務政治,讓官員們人人自危,擔心大禍臨頭。裡甲制度的重要功能,就是預防和懲罰違法的人,每個里根據皇帝敕令提供的模式共同制定書面協議運作,里長從百姓中推選,讓民眾之間相互監督。若有逃兵或逃犯躲藏在社區,社區負責人有義務逮捕或向官府舉報,否則將遭到嚴厲懲罰。如果舉報“欺壓百姓者”,只需要兩三個人簽字即可。1385-1386年,朱元璋號召清除欺壓百姓者,但由於標準不明確,造成了不少虛假指控和報復性舉報。

酷刑、暗探、特務齊出,朱元璋如何控制臣民?

為了控制最高級的官員,朱元璋根據帝王術,採取了三種手段:扣押人質、高薪、威脅。他禁止貴族擅自招募軍隊和過多隨從,他還發明瞭廷杖,在朝廷上當眾毆打和侮辱官員。督察院和巡按御史職能重疊,互相監督,三司在司法領域互相競爭,使皇帝便於控制情報並做出決策。此外,他還嚴禁官員結黨或組成派系。但是,朱元璋在1377年公開反對“無為而治”。

《朱元璋的政權及統治哲學》閱讀札記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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