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法院這麼快就為我們這些業主執行到了這筆錢,為我們申張了正義,這下懸著的心終於可以放下了!”
3月15日
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日
但對於陽光水岸的業主來說
這是比過年還歡喜的日子!
據瞭解,在三年前
重慶某實業公司,在巫山縣城
開發了陽光水岸住宅項目
但是,遲延交房違了約!
93位業主多次找開發商理論
要求其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開發商卻以各種理由拒絕
無奈之下
業主集體將開發商告上法庭
此案經一審二審後
於今年3月4日,進入了執行階段!
其實,延期交房這種事發生的不少
如果說,你正好也遇上了咋辦?
不要慌,你可以這麼做:
首先,開發商延期交房並不一定是全責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情況
開發商可以免除延期交房的賠償責任
如果不是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延期交房!
購房者可以這麼做:
1、收集證據
想要證明開發商確實屬於延期交房。
那麼一定注意收集相關證據。
例如查看合同中,是否有關於房屋交付的現相關規定以及違約賠償條款。
如果說,因為開發商延期交房。
造成了其他方面的額外損失,也應該一併保留!
2、業主聯合
一旦發生延期交房的時間。
受影響可能是一整個小區的人!
因此購房者可以聯合業主們,一起去找開發商理論,這樣才能夠予以重視,順利拿到補償。
3、申請退房
根據規定,如果開發商出現延期交房的情況。
一定情況下購房者可以申請退房。
但很多時候退房對購房者來說是划不來的。
畢竟購房者在等待接房的這段時間內,房子可能就漲了價。
4、向法院起訴
如果業主與開發商並沒有達成統一意見。
那麼購房者就可以拿著證據到法院起訴開發商,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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