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第一名落選有貓膩?帶你瞭解公考中的“考察”環節

近日,一條新聞引發了極大關注,說湖北一女生夏某報考公務員,筆試面試第一,體檢合格,最終招錄單位卻錄取了第二名,而第二名的筆試面試總成績明明低於第一名。

第一名的這個女生就提出質疑,要求錄取單位給出合理的解釋,這個單位則簡單回應說“第二名更適合”這個崗位。

公務員考試第一名落選有貓膩?帶你瞭解公考中的“考察”環節

消息一出,網友坐不住了,幾乎是一邊倒地站在夏某這一邊,直呼“有貓膩”,“絕對的暗箱操作”。特別是招錄單位的“回應”說得有些含糊,更是讓事件不斷髮酵。

這個事情,招錄單位是否存在細節上違規還不得而知,但就目前我們所能看到的信息來說,招錄單位在程序上並無過錯。

聽我細細道來。

如果你把2016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招考簡章和職位表完整仔細地閱讀一遍,大概你就明白了。我們在網上隨便就能搜到2016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有興趣的也可以上官網去翻之前發佈的公告。

公務員考試第一名落選有貓膩?帶你瞭解公考中的“考察”環節

針對大家最關心的考察環節,我直接截屏過來給大家看一下。

公務員考試第一名落選有貓膩?帶你瞭解公考中的“考察”環節

可能圖比較小,不一定看得清,我解釋一下。

體檢、考察人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從村(社區)幹部定向招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的職位、部分省直機關職位和省地稅系統稅費稽查職位,按計劃錄用人數1∶1.5差額確定,其他職位等額確定。

這裡我們要普及一個知識點,就是等額和差額的區別,具體定義我就不多說了,考公務員的人沒人不懂吧。算了,還是說一下,考察裡面說的等額,意思是如果招1個人,那就考察1個人。差額就是招1個人,可以考察多個人。公務員考試中,幾乎所有環節都可能用等額或者差額的比例來確定進入下一環節的人員的。

而夏某報考的職位就是屬於“省直機關職位”,同時在招考職位表中也對該職位的考察比例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公務員考試第一名落選有貓膩?帶你瞭解公考中的“考察”環節

裡面明確了該職位的考察比例為1:1.5。

也就是說,考察環節中,必須有1.5個人(四捨五入即2個人)進入考察,所以根據規定,夏某(考試總成績第一名)和潘某(考試總成績第二名)進入到考察環節。

(二)考察。考察工作要嚴格按照《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組織實施。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考察前,考生要提交個人自傳,考察組結合考生個人自傳全方位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並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迴避的情形等。

公務員考試中的考察環節,如果是1:1的考察比例,那可以說是極少有可能“考察不通過”的,但是,如果是兩人以上,那你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工作經歷、學歷甚至性別都將成為考察的指標。

這一點很多人不理解,會覺得考察就是“給領導的親戚開個後門”,我不排除可能會有這樣的情況,但公務員考試中設置考察環節的初衷並非如此。

我們經常會發現,單位裡的某些“高材生”工作能力比那些學歷低的或者是臨時招聘的工作人員差遠了。 筆試和麵試,能夠證明你考試厲害,但不一定能確保你一定能幹事。所以,一些特殊職位,就更看重考察環節,比如,看你寫作能力,看你工作經驗,看你學歷,等等。

公務員考試第一名落選有貓膩?帶你瞭解公考中的“考察”環節

我們找到了《湖北省部分省直單位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成績折算彙總表》,可以從中看到夏某和潘某的基本情況對比。夏某是自考的大學,潘某是985高校。夏某的申論分數比潘某低了將近10分。就這兩點,如果是我,我也更傾向於潘某。

這個事件中,不必糾結於為什麼考了第一名反而沒有被錄取,他是筆試面試環節的“最優”,但可能並不是考察環節的“最優”。

我們需要關注的是,招錄單位在考察環節中是否有考察的維度、指標、評分標準、考察記錄、打分表、會議記錄等資料,考察環節中是否存在不規範行為。以及為什麼不在“回應”中說清楚什麼叫做“崗位適合度”。

“你不能只說不適合,你要說出不適合在什麼地方。否則將有損考試的權威性和政府的公信力。”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

同時也提示一下報考公務員的同學們,公務員考試每一個環節都非常關鍵,千萬不要以為筆試面試都通過就一定“穩了”,務必要提前看清楚招考公告中的內容和職位表的條件和要求。像夏某這樣的情況,並不僅僅只是出現在考察環節,很多職位的面試比例也不全是1:3,有些是1:5,甚至有些體檢的比例也不一定都是等額,所以一定要擦亮眼睛,謹慎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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