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被盜”事件最新進展,相關責任人被處理

今年6月底,浙江金華一對夫妻在派出所大門附近垃圾箱旁帶走一條警犬,被警方查獲後受到取保候審的非羈押性強制措施。而按這對夫妻的說法,他們是把警犬當作流浪狗帶走進行救助。10月8日,浙江金華的應女士在新浪微博上,通過付費問答向微博認證為“楊文戰律師”賬號提問,稱其因在路邊撿到一條狗而被認定“偷盜國家財產”,進而尋求法律幫助。此事在網絡上引起了熱議。

警犬“被盜”事件最新進展,相關責任人被處理

30日獲悉,金華市公安局領導對此事件高度重視,通報了該案的處理進展情況。因多湖派出所相關人員對散放的警犬未盡到管理職責,違反了《警犬飼養管理操作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金東公安分局決定對所長停止執行職務,對警犬管理員予以辭退處理。

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朱某、應某所涉案件,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已介入,將結合朱某、應某夫婦提供的線索和證據,對案件的事實和證據等進行全面核查,儘早給當事人一個明確的答覆,並對媒體的監督和網民的關注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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