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老領導2位老同事落馬之後,他自首了

撰文 | 劉藝龍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又一人落馬。

3月30日,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烏蘭察布市政協原副主席付湧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紀檢監察機關投案自首,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位老領導2位老同事落馬之後,他自首了

政知見(微信ID:bqzhengzhiju)注意到,這座位於中國正北方的地級市正逐漸成為內蒙古自治區反腐敗的一個重點“戰場”。4年來該市四套領導班子已至少9人落馬。

退休後仍以政協副主席身份參加活動

公開資料顯示,付湧泉出生於1957年3月,大學學歷。早年是達茂旗插隊知青。1982年8月起,歷任烏蘭察布盟農牧漁業處幹部、副站長,清水河縣科技副縣長、縣長助理,商都縣扶貧團副團長。烏蘭察布盟農業局副局長、總農藝師。

2006年3月,付湧泉被調往化德縣任縣委副書記,縣長。2009年1月,成為化德縣“一把手”。2011年12月,履新烏蘭察布市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

2017年7月,付湧泉退休,直至被查時已經近兩年。

政知君注意到,雖然2017年7月後,付湧泉到了退休的年紀,但是他依舊還是一個閒不住的人。

2017年9月14日,付湧泉還以市政協副主席的身份出席第六屆中俄蒙美食文化節暨首屆烏蘭察布美食文化節的新聞發佈會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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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三為付湧泉

此次美食文化節的主題為“品綠色美食,享避暑天堂”,打造“美食小吃一條街”、專項美食節精品展、萬人共品察哈爾奶茶、蒙餐文化高峰論壇等活動。

付湧泉最後一次出現在公開報道中,是在2018年1月4日下午,政協烏蘭察布市第四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舉行預備會議。付湧泉以市三屆政協主席會議成員的身份出席。

領導同事先後落馬

2018年7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常永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公開資料顯示,常永福與付湧泉在烏蘭察布市政協一起共事近6年,且常永福是老上級。

值得一提的是,常永福於2017年1月退休,被查時已過去近2年。2018年10月,常永福被開除黨籍。

通報指出,常永福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在工作錄用、職務晉升方面謀取利益,利用職權為親屬承攬工程、違規收受禮金、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權侵佔他人財物,退休後仍收受他人錢財。

2015年8月,烏蘭察布市政協原副主席、黨組成員肖萬壽落馬。對比簡歷可以發現,肖萬壽至少與常永福、付湧泉一起共事2年多。

2016年12月22日,肖萬壽涉嫌受賄罪、貪汙、濫用職權、鉅額財產來源不明被提起公訴。

據起訴書顯示,肖萬壽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無法說明來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濫用職權罪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位老領導2位老同事落馬之後,他自首了

2018年9月6日,烏蘭察布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察右中旗原旗委書記趙向紅被查。

從她的簡歷中可以看出,趙向紅於2016年1月,擔任烏蘭察布市政協副主席。與付湧泉、常永福共事一年左右。

4名官員被查都與收受財物有關

政知道注意到,自2015年起,近4年的時間裡,烏蘭察布市4套領導班子至少9名官員落馬。

除上述文章中提到的付湧泉、常永福、肖萬壽、趙向紅之外,2015年至2017年,烏蘭察布市原市委書記王學豐,原市委副書記、市長陶淑菊,原副市長薛培明,內蒙古自治區政協經濟委員會原專職副主任趙錦先後落馬。

2007年10月至2015年9月,趙錦在烏蘭察布市政府工作,先後擔任市長助理、副市長。

政知見(微信ID:bqzhengzhiju)對比簡歷發現,四人在烏蘭察布市委市政府一起共事了三年,被查原因都與收受財物有關。

2016年12月12日,薛培明被提起公訴,而他的處理通報則在2個月後被公佈,薛培明被開除黨籍。通報顯示,薛培明違規為已退休的妻子安排事業編制工作,並再次辦理退休手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並從中獲利,退休後違規在企業任職,違規轉讓探礦權。

2018年1月,王學豐因違反國家相關規定轉讓國有資產,造成國家權益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和調整、企業經營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600餘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1位老領導2位老同事落馬之後,他自首了

△陶淑菊庭審照片

2018年2月1日,陶淑菊一審獲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法院審理查明,陶淑菊與其丈夫接受他人請託,為企業承攬項目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兩千餘萬元。

2018年4月10日,趙錦一審獲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法院對趙錦違法所得差額部分445萬餘元依法繼續予以追繳。

準點尋歡作樂

最後這一名落馬官員,政知君要特意說一下。他是內蒙古自治區監委掛牌成立以來自行查辦的首起留置案件。

2018年3月1日,烏蘭察布市委常委、集寧區委書記楊國文落馬。3個月後被雙開。雙開通報中“四個意識各個皆無,六項紀律項項違反”等內容觸目驚心。

多說一句,這一說法最早出現在中宣部原副部長魯煒的身上。

在2018年2月魯煒的雙開通報中是這麼說的:(魯煒)對黨中央極端不忠誠,“四個意識”個個皆無,“六大紀律”項項違反,是典型的“兩面人”。

內蒙古紀委監委披露楊國文的部分細節,比如,楊國文讓司機開著公車送他夫婦倆去北京看女兒,每晚九點後開始出去尋歡作樂。再比如,有人在其辦公室排隊送禮,據查送禮金幹部達百餘名,行賄企業家達百餘名等等。

此外,內蒙古紀委監委在查辦楊國文案件時發現,行賄人之間互相通氣,在接受談話時都一言不發,各個還戴著紅圍巾、穿著紅襪子,紅鞋墊上甚至繡著“踩小人”三個字,以求矇混過關……最終內蒙古紀委監委將其各個擊破,楊國文被移送檢察機關。

1位老領導2位老同事落馬之後,他自首了

△楊國文庭審照片

2018年12月18日,內蒙古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了楊國文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楊國文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466.9萬餘元。此外仍有共計價值人民幣9468萬餘元不能說明來源,提請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楊國文對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不持異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期宣判。

資料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 內蒙古紀委監委官網

校對 | 羅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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