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警车上撒尿 还殴打出警人员 大理5人因暴力袭警获刑

近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公务案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对被告人施德斌、刘焕庭等5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八个月。这一起曾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的案件最终落下帷幕,对施德斌、刘焕庭等人的处理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给那些藐视法律,公然抗法者们敲响了警钟。

2018年6月1日凌晨1时许,剑川县公安局金华派出所接到剑川县“方达酒店”KTV服务员雷国彪电话报警,称其在服务过程中,被在KTV消费的客人殴打,请求公安机关出警处理。

接警后,金华派出所值班领导指派民警李某某带领3名协警驾驶警车赶赴“方达酒店”出警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将闪烁着警灯的警车停放在方达KTV门口的金狮路上,随即进入KTV开展工作。凌晨1时30分许,民警勘验完现场并调取视频确定作案嫌疑人员后,欲往剑川县剑阳大街寻找违法嫌疑人。当民警李某走出来准备离开时,发现施德斌、刘焕庭、李星海三人正在警车左侧车头处对着左前轮和驾驶室门等部位撒尿,民警见状后立即上前制止。但施德斌、刘焕庭等人不听制止,还大声叫嚣,并辱骂民警。民警遂对施德斌、刘焕庭等人进行口头传唤,但遭到反抗,一名执法人员还被打了一拳。在此情况下,出警人员立即到警车上拿警械,并对施德斌、刘焕庭等人进行言语警告。此时,杨金椿、赵滢彬又加入进来,5人不仅不配合对出警人员工作,还不停辱骂出警人员并言语挑衅。随后,施德斌、刘焕庭、李星海、杨金椿、赵滢彬等人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民警再次传唤被告人施德斌等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5人拒不接受传唤,还抢夺出警人员的警械,并辱骂、追逐和殴打出警人员。直到金华派出所增援民警赶到后,施德斌等5人才停手。当民警再次对5人进行口头传唤时,5人还不停的与民警争吵和纠缠,拒不配合。施德斌、刘焕庭等人的行为致使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4名民警出警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并造成原先的警情被延误,不能及时处置,给抓捕违法嫌疑人及案件办理带来困难。

该案发生后,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执法民警的威望,这种公然暴力的抗法的行为如若得不到严惩,必将对当地未来的公安执法工作产生严重的负面效应。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剑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12月12日作出(2018)云2931刑初51号刑事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施德斌、刘焕庭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星海、杨金椿有期徒刑八个月。

宣判后,被告人施德斌、刘焕庭提出上诉。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施德斌、刘焕庭及李星海、杨金椿、赵滢彬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予以惩处。5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可对其5人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施德斌、刘焕庭首先挑起事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承担主要罪责;李星海、杨金椿、赵滢彬积极参与犯罪,在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可对其三人从轻处罚。近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该案最终尘埃落定。

记者 宋如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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