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為進一步鞏固深化作風建設成果,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持續推動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在我州落地生根,現將近期查處的3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合作市堅木克爾街道辦原黨委書記馬曉春、原主任旦正道吉違規組織幹部職工公款旅遊的問題。2013年8月,堅木克爾街道辦原黨委書記馬曉春和原主任旦正道吉商議從私設的“小金庫”中支付23.6萬元,組織街道辦80多名幹部職工分三批赴成都、青島、雲南集體公款旅遊。馬曉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行政記大過處分,旦正道吉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2.舟曲縣殘疾人聯合會違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補助等問題。楊寶成在任舟曲縣殘聯理事長期間,2014年分兩次違規報銷培訓餐費3600元;2015年違規為16名職工發放春節值班和加班補助,共計發放3200元;2015年套取項目資金3.9萬元,用於購買菸酒、禮品、土特產及接待等支出。楊曙光在擔任舟曲縣殘聯理事長期間,2016年將個人接待用餐費用1047元由單位核算報銷。楊寶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政務記過處分,楊曙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合作市森林公安局原局長包世華公款旅遊、公車私用等問題。2016年10月,包世華帶領單位職工共6人在廣西北海學習期間,用10000元木材罰沒款,繞道百色、桂林旅遊;自2014年包世華任合作市森林公安局局長以來,長期公車私用,共計產生費用22077.07元;2015年至2018年,先後3次授意用公款購買牛肉為單位領導班子發放福利383.4斤9801元。包世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政務記大過處分。

以上3起典型問題深刻說明,我州仍有極少數黨員幹部政治上不清醒、犯糊塗,對黨紀黨規置若罔聞,甚至明知故犯、頂風違紀,受到嚴懲。全州各級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始終保持警惕,時刻繃緊紀律這根弦,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落實“兩個維護”的具體體現,做到心中有紀、心中有戒,行有所依、行有所止。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擔起主體責任,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監督,從嚴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破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省紀委十三屆三次全會和州紀委十二屆四次全會部署要求,著力在日常監督、長期監督上實現突破,做實做細監督職責,嚴肅查處黨的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問題,堅持不懈管出習慣、抓出成效,化風成俗。

審核:後晶晶

甘南州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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