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签订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招标人编制的EPC工程项目控制价过低怎么办??

兆是赵维辉


招标控制价只是招标人单方制作的最高投标限价,是为了防止工程造价过高。而施工企业想要中标,一定是低于该招标控制价才能中标的,如果高于招标控制价会直接成为废标。

施工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包含了工程成本及利润的,在投标人不知道招标控制价的情况下,必须要有三家以上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可以证明招标控制价是基本符合市场情况的;投标人能够中标,就可以证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符合自身的客观情况的(或者说是有一定利润的)。

在投标人中标的情况下,招标人应与中标人按照投标价格签订合同,与招标控制价无关。当然,施工中的变更情况等,就需要看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如何约定了。


建筑律师团



邢乐锋律师


首先,招标控制价低于成本价并且已经中标,可以向招标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通过行政监管部门的介入调整,但需要承担废标、重新招投标的风险。

其次,合同中约定结算方式存在前后冲突问题。根据您的表述,该项目既然已经低于成本价中标,那么清单结算方式相较而言更有利于承包人。所以可以采用与招标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结算方式,改为后者,即设计费为固定总价报告,施工费按清单结算,注意一定要有单价清单。

最后,如果无法与发包人协商一致,就结算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宁愿让合同约定出现歧义,但问题就会出现。最终结算的时候,双方会扯不清,可能需要通过法律方式结算。因此,如果出现这种情形,建议在施工过程中保全好结算相关的证据资料,以备起诉之需。

温馨提示:毕竟工程项目一般造价不菲,我真诚的建议您在实施具体方案前,咨询专业律师,对项目进行全盘分析之后,再作决定采取何种方式维护自身的利益。


法逗


一般来说公开招标,那么条款都是很清晰的在签订合同过程当中,应当尽到审慎的义务。但是对于这种EPC总承包合同,如果是随着市场和季节性的变动导致的控制价过低,那么可以跟甲方协商进行合同对于控制价的变更。


边城人民


首先,明确合同价与招标控制价没有关联,招标控制价只在招投标过程中作为一个参考,是上线,一旦中标,招标控制价既失去意义。合同签订后,一切以合约为准,招投标期间双方肯定经过多伦计算,最终你签了合同,只能认了,只要这里没有重大过失,即所有情况正常。言尽于此!



环宇B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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