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歲的兒子從網上貸了款,沒有按時還,這貸款是否會殃及父母及兄弟姐妹?

溶化的雪人


這就要看題主所說的殃及是指哪一方面了,如果是說貸款公司是否會騷擾父母及兄弟姐妹,那麼這個是可以肯定的了。如果是父母及兄弟姐妹是不是一定要替他還,這個就不一定了。

現在很多貸款公司在將借款發放之前,都會讓借款人填一個或者幾個保證人之類的,有些人會填自己的親戚朋友,那麼當借款人無法按時歸還借款的時候,公司就會安排人員聯繫這些保證人,然後把事情告知給這些人知道。經過工作人員這麼一說一嚇,有些父母膽子小的,或者是擔心自己兒子會出事的,會替他們把錢還了。對於公司來講,他們無所謂是誰借錢的,並不是只認準了要找這個借款人要錢,只要是人能夠幫他把錢還了,都可以的。當然,如果說家裡人咬死了不幫他還錢,對方也是拿你沒辦法的,畢竟欠錢的不是你。哪怕對方要去法院起訴,也告不到你頭上來。當然,很多人也是因為這些人總是打電話騷擾,已經嚴重影響了正常的生活才會妥協。


無極看法


題主的問題稍有些模糊,網上貸款是指小額貸款平臺的貸款還是指銀行貸款呢?不急,老桑給你從這兩個方面分析一下。

一.小額平臺貸款

雖說現在暴力催收的情況有所緩解,但是平臺通常採用轟炸式的電話、短信騷擾,無疑會對家裡人產生巨大影響。更有甚者,會將上門討債的業務外包出去,尋找帶有黑社會背景的公司上門討債。不但收取客戶高昂的違約金和罰金,還要收取格外的上門費,上門費基本都在1000元左右,其討債手段多樣,一般人很難承受。

二.銀行貸款

這主要看你是否有為兒子做過擔保。

第一,如果被執行人個人欠債,被執行人是成年人,應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你名下的房產與他無關。法院不會強制要求他人履行義務,否則就是於法無據。 第二,如果被執行人個人欠債,你或者家裡人用自己名下的財產予以擔保或者抵押,經法院審理判決後,執行局可以在被執行人不履行義務時,強制執行擔保人的財產。第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老桑建議:1.先判斷是否為高利貸,具體判斷方法可以看我的頭條號。2.儘可能償還,避免法律糾紛。3.如果實在還款能力有限,一定要協商。切不可跑路,這屬於消極態度,會增加量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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