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降低工资却不辞退员工,可以先离职然后进行劳动仲裁吗?这样会怎样赔偿?

昊玥3


为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让职工主动辞职是最佳的方式。所以用人单位通过调薪或调岗,逼迫职工主动辞职,并不少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所以,调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单方调薪。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经职工同意,单方调薪,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但是,有一个情况必须注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1条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解释已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默认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调岗调薪,所以若出现用人单位单方调岗调薪需要及时提出仲裁,否则再次以此作为理由抗辩,法律将不予支持。


叶律师


当然可以了。你说的这种情况,首先要看一下劳动合同是否已经到期?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想调整工资,必须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否则不得随意的降低工资。

所以用人单位在没征得你同意的情况下,并且你也没有存在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是不得随意给你降低工资的,如果属于降低工资,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你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一般是从你知道侵害之日起一年之内进行申请,这个是有诉讼时效的规定的。而你是先离职日再去申请,还是没有离职的时候去申请,这个无所谓。

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如果你是打算先离职再去申请,离职的时候一定要注明你离职的原因是因为公司随意给你降低了工资,使你不得不离职,而不要写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否则你无法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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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师工作室


对于这个问题,仅凭题目提供的信息容量不易做出确切判断,只能原则地提出一点参考意见。

站在员工的角度上说,对于入职时约定的工资标准,升是有理的,降则是无理的。单位如果降低员工的工资,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员工肯定都是气鼓鼓心不平的,一般都会萌生辞职念头。因为,无论何种原因的降薪,都是对个人价值的否定。

但是,如果员工因为降低工资而申请劳动仲裁索求赔偿的话,胜诉的概率并不大。

如果劳动合同对工资标准有明晰的约定,单位想变更的话,理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事。《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是事实上,因为降薪而协商一致修改劳动合同,这种事会发生吗?哪个劳动者会说“降薪?好吧,我同意”?所以,不存在协商一致的降薪,只存在单方强硬的降薪。

下面进行一番反证,说说用人单位在降薪方面可能占理的地方。

单位降低员工工资的理由可能有:

第一、你不管劳动合同有没有约定工资标准,我都有降低工资的依据。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的按劳分配原则。原来单位和你约定的工资是9000,但是我们觉得入职以后的你,有点像南郭先生,名不副实,不胜任工作,所以降低为8000,降薪对你来说已经是很宽容很客气了,你还想怎么样?

第二、我们的劳动合同并没有填写工资的具体数目,而且我们的劳动合同里还有一条,甲方得根据乙方的实际能力发挥和胜任工作情况随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这些条款你为什么不细看、不学习呢?

第三、我们公司实行绩效考核,给你定的工资是9000元不假,但是你也不能认为你每月干多干少、干好干坏我都得给你付这么多薪水吧?你干得好,我给你发9000块,干得不好,我给你发8000块,甚至3000块,这都是按制度办理哩。你就是告,就能赢啊?我公司能因为害怕大家告,就把考核制度给作废了吗?公司的考核制度,你在入职的时候都签字认可了的,后来公司又在大会上反复宣读了多少次,你也反复学习了无数次,精神也都领会了,你能不承认它们合法吗?

第四、你去看看各个省里制定的《工资支付条例》,里面都有一条,当公司经营困难的时候,不得已可以少发工资,比当地最低工资保障线高就行。我们公司目前经营确实困难,能给你发出来8000元,你该烧高香了,还不满足?

上述说辞是用人单位常有的、惯有的说辞,事实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存在一种博弈的因素,无论在劳动监察机构、在仲裁庭上、在法庭上,劳动者有劳动者的理,用人单位也有用人单位的理,劳动者认为,劳动合同确定的工资标准就是绝对不能变的,而用人单位会说,我是公司,公司是由市场细胞构成的,得适应市场变化对人才的需求,实际经营中我们难以雷打不动地执行合同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降薪而成为被告,但能从管理制度上提供合法的依据,那么法律也不能强行判输。

所以,单位既然会做出降薪的事,必然也会准备一堆充足的理由。

但如果单位对降薪解释不出哪怕一点听起来貌似合理的理由,当事人也可酌量实际情况进行投诉和申告,比如,入职时劳动合同里把工资标准标得清清楚楚的,过了没几个月就变了,降了,而且自己的岗位也不存在绩效考核的情况,单位的经济效益也没有下滑,单位降薪就是单位失信了,你可以在离职后状告单位要求补发少发的工资。其结局,可能胜可能输,也可能不被受理,无法预测。


人事解惑


结合职场的实际情况,试着回答一下!

首先,要明确,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只要自己认为不合理,在有效的期限内,员工都可以提出仲裁,无论是在职或离职的情况下。且如果仲裁胜利,则可以相应的赔偿。

其次、但是为了不做无用功,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员工本人可以试着分析一下,公司采取上述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当然主要是合法性,来判断是否进行劳动仲裁和获得赔偿。

劳动法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劳动合同法的条款,企业如何做到合理和合法,一般来讲,在劳动合同中,一般不跟员工直接约定工资金额,只会约定根据公司的薪酬绩效管理及相关制度确定;在薪酬绩效管理及相关制度中,就会具体约定岗位薪酬的区间和薪酬调整的办法;同时要将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示、培训和员工签字确认。

有了以上的分析,员工自己可以判断,针对自己的降薪,是否符合公司的制度和政策规定,如何符合,这是合理的;且上述的制度和程序都符合法规,则申请劳动仲裁的得不到支持的可能性较大。则是否提出仲裁,自己可以做个评估再定,主要是评估机会成本的大小,再行决定。一般来说,企业也会根据历次劳动仲裁的结果,完善自己的制度和程序,争取合理合法,提高仲裁胜率;

如果员工分析降薪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行为,大可收集相关证据,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大胆提出劳动仲裁,从而获得相应的赔偿。但要注意,如果是离职后提出,但是员工辞职的理由须注明是因为对公司降薪操作不满而离职,如若是别的原因,仲裁可能不予受理。

在特殊情形下,因公司经营困难,经规定告示程序后,公司会进行集体降薪,这种情况下,仲裁一般会支持公司获胜。

最后,因为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仲裁庭在企业合理和合法性有瑕疵的情形下,一般都会对劳动者的述求,进行支持。


上下跳动的蓝焰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约定降薪,属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行为。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在广东,辞职后追经济补偿,必须在辞职报告中注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因此辞职。否则,也难获法院支持!比如,以家事为由辞职,后又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诉讼,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就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有证据证明被克扣,这部分工资仍可追回。


劳动法学者刘靓


员工调薪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调岗调薪必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才有单方调岗的权利。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面的调薪的权利。但是必须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前提下。

问题中,公司降低工资,如果是员工能力不胜任,而且公司有证据证明不胜任,那给你降薪,理所应当。

但是,如果公司只是单方面无理由降薪,那公司的操作便是违规操作。可能出现的情况如下:1、员工能力偏下,工作态度马马虎虎,领导不想用了,而且也不想给予赔偿,希望通过降薪的方式逼退员工。

2、公司无理由的想逼退员工。

3、公司经济出现问题,想通过降低薪资减少成本,共渡难关。

无论以上何种情况,企业单方面无理由调薪都是违规操作,员工可以申请仲裁,无论是在职,但是离职后。但是员工辞职的理由须注明是因为对公司降薪操作不满而离职,如若是别的原因,仲裁可能不予受理。


小皮猴


因无辜降薪辞职,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补差额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西安律师邱新昌


降低工资标准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可以要求按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成都熊猫说法


公司降低工资却不开除员工是公司常用的一种迫使劳动者自动离职的手段,目的是为了公司可以节省一笔本应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赔偿金,降低公司的用工成本,所以你现在要做的不是离职,而是收集公司降了你工资的证据。

因为公司降低员工工资的这种行为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如果是公司单方面直接降低了员工工资是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足额支付工资,并补足之前少发的工资。但是有些公司会在降低员工工资之前让员工签一份降低工资同意书,并且“威胁”员工不签就开除,一些不太懂法的员工为了保住工作只能签了这份协议,这样就算想再恢复工资都不可能了。

收集好证据后,我们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让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是工作1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6个月至1年按1年算,工作不到6个月的按半年算。


东友律师事务所


首先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不会那么蠢,他不会直接降低你的工资的,降的肯定只有奖金或者是纪效,在这种情况下,你告是没有用的,告不赢的。从19年开始劳动保险要涨了,所以各企业都在想办法裁员,你如果有合适的地方就走。一时半会儿没有合适的地方,还是忍一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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