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的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原单位的在职公务员身份如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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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单位有行政编制说明这个单位是行政单位,一般来说会有事业单位承当行政职能,而不会有行政单位去承当事业单位的公益职能。

整个单位直接改为事业单位而不是划出部分职能改为事业单位说明这个单位承当的全部是公益职能,没有行政职能。一个行政单位没有行政职能让人费解。

我能想到的合理解释是你们单位是参公单位,而且混岗混编了。

不管怎样,作为一个公务员,这次机构改革不会把你的行政编制改没的。这种状况下,你的身份有两种可能的转变。

1、把你的编制转隶到其他行政单位,这种可能性最大。事业单位一般都从属于某个行政机关,在行政编制如此短缺的情况下,不会把宝贵的行政编制放在事业单位,而是会把你调到上级行政机关的某个科室。

2、还是放在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但你的行政编制还存在,实行老人老办法,保留你的编制直到你退休。这种可能性非常小。


乙木说


随着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后,行政职能划归相应的机关承担,事业职能保留,按领域或者职能相近的进行整合,综合设置。事业单位没有了行政职能,就没有了参公依据,除行政执法外,事业单位不再参公。

事业单位性质发生变化后,原登记为参公人员的,除部分随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过渡为公务员外,其他大多数人员,都要整合到事业单位,成为事业人员。按照目前的改革方案,岗位调整到事业单位的,已经登记为参公人员的,保留参公身份与待遇,分为以下几种形式处理:

1、管理人员:在管理岗位的,如果改革后担任事业单位实职,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对待,失去参公身份。如果改革后没有岗位,只享受相应级别对待,依然保留参公身份,可以享受职级并行待遇,如果今后一直不能晋升或者调整岗位,则继续保留身份待遇;如果调整到公务员岗位、参公岗位,或者晋升、调任,则按新岗位确定是公务员、参公还是普通事业人员。

2、专业技术人员:原来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随单位性质参公的,如果改革后调整到专业技术岗位,执行职称待遇,则失去参公身份,重新参加评聘,给予一定补偿优待。如果在管理类事业单位工作,保留参公身份,享受职级并行。

3、一般事业人员:非专业技术类一般参公人员,保留参公身份,享受职级并行,享受参公人员待遇。

4、工勤人员:工勤人员不参公,待遇不变。个别管理岗位执行参公的,保留身份不变。

随改革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参公人员,保留身份,依然按照将于6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公务员法》,享受职级并行、提前退休、奖励等政策,和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一致。事业单位的参公人员,实行随退随销的办法,老人老政策,新人则完全按事业人员对待,一方面是为了确保改革稳定过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改革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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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看点:1、事业单位剥离划转行政职能后,取消参公属性;

2、随改革分流到事业单位的参公人员,保留身份与待遇,随退随销;

3、保留身份的参公人员,可享受《公务员法》一切权利,包括职级并行和提前退休等。


真宁腔调



【1】改革原因

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因单位的职能发生变化,或者职能进行划转调整等原因,单位的性质也有可能发生变化。有的由事业单位转为行政单位,有的由行政单位转为事业单位,这些都属于机构改革中的正常现象。

【2】档案身份不变

由于机构性质的变化,相应会带来人员的变化与调整。如果由公务员转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那么个人的档案中已经进行了公务员登记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的,档案是不能随便更改的,这个能证明你曾经拥有公务员身份。简单来说,也就意味着如果以后有机会再去行政单位工作,你是可以调往行政机构的。而不像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档案中没有公务员登记表,所以不能直接调到行政单位工作。

【3】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管理

虽然档案中保留了公务员登记的相关资料,但是行政单位转为事业单位之后,是要按照事业单位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的,在这个机构工作的人员同样如此。举个例子,某位领导,原来在行政机构担任领导,但后面调到事业单位担任领导,所以他就不再使用行政编制,而是使用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等方面,也是按照事业单位的标准发放。简单来说,就是行政单位转为事业单位之后,人员相应转为事业编制,所有的管理方式和模式,全部套用事业单位管理办法。




凭栏思君VIP


你的原单位应该是参公单位,不存在公务员身份,只是参照的事业编,新的《公务员法》2019年6月1日实施,附则:已经说明了法津、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公益职能参照本法执行,意思就是保留参公,编制还是事业编,参公就是参公,没有公务员一说了,也就是不能再打擦边球了,再不能混岗混编,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参公不属公务员范畴了


手机用户63998274917


这种情况主要还是会征求本人的意见,一种情况是如果本人想保留公务员身份的话组织上会尽量考虑将其调往行政单位,保留其公务员身份。另一种情况是本人是公务员身份,但是其在工作中在从事行政管理的同时一直整起职称走的,如果公务员工资和其职称工资相比要低很多,且本人喜欢搞专业工作的话,只要本人同意放弃公务员身份是可以转为事业单位走职称的。我所在的县有一个乡镇卫生院的院长就是这个情况,他之前是乡镇政府的公务员,但他是学医的,其本人想到医院搞专业,就放弃了公务员身份来卫生院当院长了,但是悲催的是院长也没有当得多长时间就被免职了,公务员身份也不在了。


小龙63109426


这个问题其实应该是说参公事业单位改制为事业单位后,原来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问题。其实很简单,一是参公事业单位本身就是参照公务员单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这样的单位一般不会直接改为事业单位,主要是把行政职能回收或合并到行政机构,人随事走,编随人走,所以可以继续保留公务员身份。二是如果直接改制为事业单位,那么原来单位内公务员身份的则继续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变。除非你在改制后的单位有领导任职,那么将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三是单位撤销合并,那么你是公务员身份的,也会被分流到其他行政机构。无论如何,应该不会把你的身份改变,不管改好还是改坏。


木木者


从你的问题描述来看,你的原单位应该是参公事业单位吧,并且是混岗混编。参公事业单位的行政编制,机构改革的话也不会改没的。

这种情况下你的身份可能有两种转变。

1、把你的编制转到其他行政单位。

2、还是在原单位,保留身份,依然按照将于6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公务员法》,享受职级并行、提前退休、奖励等政策,和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一致,老人老政策。


浙江中公事业单位


当年学习好的现在都是事业,当年学习不好的招了合同工,现在都是公务员。这个社会咋说呢,越活越糊涂了。


小马3327604764672


今年国家对机构改革是好事,但是出台政策的领导没有考虑到我们藏区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的工勤人员的改革吗。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的工勤人员以是劳动法的保护的,现在这些人要什么时候才能退休,特别是四川藏区的人员,这里是高海拨地区,难道你出台政策的领导知道吗!


刘 世 英


事业编改革即将到位:部分转公务员,工资或新增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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