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编和公益一类事业编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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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关事业编制体系中,只有事业编、行政编、行政工勤编三种编制,没有行政事业编和公益一类事业编的说法,这两种属于于机构性质称呼,比如说行政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那么,行政事业类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什么区别?

1、身份不同。行政类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编制性质相同,使用的都是事业编制,但因为行政类事业单位大多参照公务员管理,因此其在职在编人员也参照行政单位管理,执行公务员法,在工资福利和晋升方式与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与公务员地位无异。而公益一类事业人员基本上使用的都是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与公务员有着天然之别。

2、待遇不同。行政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因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工资待遇普遍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要高,最明显的一项就是车补。以小公所在的西部三线城市为例,普通全额事业编7级管理岗人员(相当于正科),每月到手收入3700元,而公务员正科能够拿到4400,加上年终绩效,一年的收入差大概是3万。

3、未来不同。本轮机构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全部被纳入清理范畴,剥离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其它职能相近的行政机关,今后,除执法类机构外,不再增设或单设行政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没有行政职能,就失去了参公的依据。这就意味着参公单位将被取消,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其在职在编人员在改革中虽然可以保留身份待遇不变,直至退休编制核销,但参公事业人员的消失不可避免。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于主体职责保持稳定,无论是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在未来都将保持稳定,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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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事业编,是一种不规范的称呼,分为两种:

1、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确定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的编制。这一类单位多为行政执法单位,基层的行政编制较少,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和人员,多为事业编制,其执法职能由主管行政机关逐年委托。这类事业单位在新一轮改革中,以综合执法为主,主管一类执法的合并在一块儿,体现大警种、大执法体系。事业单位改革后,由于基层行政编制紧缺,执法部门多半还是使用事业编制,委托执法,参公管理。

2、行政机关合并或者牌改革后,暂存在于机关中的事业编制。机构改革过程中,原来的事业单位撤销合并到行政机关,或者在行政机关挂牌,俗称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由于机关行政编制紧缺,没有那么多的行政编制进行替换,这部分人员的“三定方案”要求是行政编制,但实际使用的是事业编制,称为“行政事业编制”,是一种非正式称呼,也是一种非正式划分的编制类型。国家不允许出现规定之外的编制类型,因此,这类编制最终要由同级地方机构编制部门用规定的行政编制进行置换,可以在改革过程中一两年之内存在。

二、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是真正的事业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一种编制,就是事业编制。只不过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将事业单位按其职能分为行政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生产经营类。公益一类一部分参公,一部分不参公,不参公的和其它事业编制没有什么区别,参公的事业编制,其管理参照公务员管理,工资也执行公务员的职级工资,人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之间自由流动。大体来讲,不严谨地来说,参公的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其实质和行政编制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在管理比较严格的地方,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到公务员单位还需要进行程序性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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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行政事业编和公益一类事业编有什么区别?

要回答题主这个问题,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行政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是纯管理的单位,不发生业务往来的非蠃利单位。比如政府部门、税务局、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等等。

事业单位是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丶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动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比如教育单位、研究机构、文化事业单位、等等。

而其中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教育、公共文化等经济社会秩序和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编和公益一类事业编人员的区别为:

(1)内涵不同。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机关; 而一类事业单位是实施政府某项公益服务的部门,是社会服务组织。

(2)担负的职责不同。行政事业单位是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 而一类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

(3)编制和工资待遇的来源不同。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而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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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可查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配套文件一共有9个,其中第一个就是《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

文件规定: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认定行政职能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这类事业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从上述表述可以看出,两者有以下区别:

一是职能定位不同。行政事业编是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编是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二是改革方向不同。行政事业编逐步会将有可能转为行政编制;公益一类今后可能会是唯一的事业编,因为公益二类要实行备案制管理,而生产经营类是要转企改制。

三是管理依据不同。目前来看,行政事业编基本上已经获批参照公务员管理,其管理依据是《公务员法》,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依据是党和国家的其他相关法规,如教师适用的《教师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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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事业编和公益一类事业编都是事业编,这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产物,说两个有什么区别?听我细细道来:


行政类事业单位是这次事业单位改革最大赢家,摇身一变成了行政单位或者参公,单位干部职工也瞬间成为公务员,车补和职级并行也享受了,原来与之无缘的公务员目标责任考核奖也有了,真是可喜可贺。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有承担义务教育中小学,承担基层医疗卫生医院和卫生机构,承担其他基础性科教文卫公益事业单位,基层七站八所四中心,混编混岗事业人员。这些也是算幸运儿,在这次改革中也算是稳定了下来。工资待遇随着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开展也会提高。



几层七站八所四中心和混编混岗事业人员,在这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应当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但是由于受行政编数量限制,国家还是将其划到了公益类事业单位,没有划到行政类事业单位,有点遗憾。

但是以上两类还是有机会成为行政单位或者参公,因为改革永远在路上,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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