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保險後悔了,還有比退保更好的選擇嗎?

不少粉絲問的最多的主要還是要不要退保的問題。很多人在A公司買了保險,結果B公司的業務員說這個保險有多坑,結果消費者一晚上沒睡著,心中無比鬱悶,畢竟一年交好幾千,總共交幾十萬,退還是不退,不知如何是好。

買了保險後悔了,還有比退保更好的選擇嗎?

本期話題分析:

常見的退保原因分析

為什麼保險產品不能輕言退保?

什麼樣的保單需考慮退保?

一、消費者常見的退保原因

當一個人買了保險想要退保的時候,往大了說是產品和預期不相符,但是現實中原因各種各樣,常見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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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什麼保險產品不能輕言退保?

保險產品其實也是一種商品,但是跟普遍商品相比有特殊之處,其特別在於:


買了保險後悔了,還有比退保更好的選擇嗎?

健康險退保,面臨的問題:

1、經濟損失。保障型產品短期內很難回本,退保退現金價值,會造成損失。

2、健康要求。如果已經有病史的情況下,過去買的保單可能是標準體承保,新的保單可能面臨審核。

3、新產品等待期。投保新產品又有等待期,等待期出險是不賠的。

保險最特別之處在於有身體健康的要求。人生風險是無法預知的,買一份保單的時候,並不能確定以後是否有機會買第二次。

對於一個有保險需求的消費者:

資深消費者:一定交費能力下買最可靠的保險(看重的是保障,或者說看重的是品質)保險小白:買性價比高或便宜的保險(實質上看重的是價格)可靠的保險就是:醫療險第一年賠了第二年還能續保,大病小病治療費用都能報銷,重疾險能夠買到一定的保額,如果有房貸或子女教育,需考慮搭配一定的定期壽險。

一個真正理解保險產品特殊性的業務員或經紀人:

絕不會張口就是攻擊別的公司產品有多坑,勸客戶退保,買自己的產品,更多時候是發現客戶保障漏洞,想辦法去補全保障,想的是如何補救,而不是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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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什麼樣的保單需要考慮退保?

生活中還是有很多人遇到特殊情況,確實要退保,這幾種情況下可以參考:

1、交不起保費

保險再怎麼好,也必須以按時交費承保有效為前提,交不起保費是個很現實的問題,可以考慮:

①改變交費方式:將年交保費改為月交或季交,降低眼前交費壓力,保證保單眼下有效。

②降低保險金額;很多公司重疾險,不能調高保額,但是可以降低保額,但是降低保額不是減額交清,所交保費大幅降低,只是保額低一點,有一定保障,減輕交費壓力。

③如果是家庭保單,一家人總保費超出預算,每個人都保,但是每個人保額都不高,真正遇到風險,什麼問題都解決不了,可以考慮有限保費保一家經濟支柱保單,給家庭普通成員留下可靠醫療險,萬一有事能報銷費用,不拖累家庭就好。

2、帶病投保沒有如實告知

現實中不少業務員跟客戶說,某某疾病不需要告知,只要過了2年不可抗辯期,保險公司都要賠,即使不賠還能退保費或現金價值。這種情況下:

①補充健康告知,交給保險公司審核。

②檢查當年聊天記錄,保存證據,即使業務員離職,有證據證明自己履行了如實告知義務,提供了就診資料交給公司審核,是業務員誤導消費者,沒有提交,保險公司也難辭其咎,這種情況如果發生訴訟,其結果有可能做出有利的判決。

③如果是自己刻意隱瞞了事實,尤其是像腫瘤等嚴重疾病,可能要考慮退保。

注意:如果帶病投保,即使過了兩年不可抗辯期,保險公司仍然可以解除合同,甚至連現金價值都不退,看下規定: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討論紀要》的通知第20條:

“保險合同訂立時事故已發生,投保人就此向保險人做了不實告知,保險合同成立兩年後,被保人或受益人以可抗辯期已過為由,要求保險人對該隱瞞的事故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保人因其他原因發生新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的,無論該保險事故是否發生在保險合同成立後兩年期間內,保險人應當依據保險合同的約定賠償或給付保險金。”

買了保險後悔了,還有比退保更好的選擇嗎?

總結:對於買保險的人來說,慎重投保,更不要輕易退保,如果真的要退,還是三思而後行,尤其是聽到別人說買的保險不好時,不要偏聽偏信,多去其他渠道瞭解一下,如果非退不可,也要等到新的保單正常承保,且過了等待期正式生效以後,再考慮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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