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自己花钱买的大院,就算后来闹矛盾绝交。为什么他弟弟却理直气壮的要他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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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从日本留学归来,之后便在北京工作,平均收入打200大元,在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鲁迅他决定在北京买一套房子,将母亲和兄弟两人接来一起同住,但是当时北京的房价,也是很高的,鲁迅买的这个四合院花了4000多大洋,他才工作几年,远远没有这个积蓄,所以他和周作人,周建人一起商量卖掉了绍兴的祖宅,卖了1000多大洋,这也为周作人将鲁迅赶出四合院埋下了伏笔。

四合院因为兄弟三人同住,所以所有的生活开销,便是一起来支付。如此一来,就要选择一个人来负责一大家子的生活起居。本来应该长嫂管家,但是鲁迅的妻子朱安来管家,尤其是在北京管理一大家子的不是很现实。因此便让周作人的妻子羽太信子来管家。

一开始兄弟间并没有什么矛盾,但是谁都知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是真理。果不其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兄弟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根本原因就是因为羽太信子非常的奢侈,追求物质的生活,因而花钱大手大脚,是一个典型的败家女人,经常花钱如流水。鲁迅先生他本就是一个节约的人,因此看到辛辛苦苦赚的钱,都被大手大脚地花了出去,并且花得不值当,故心中难免不自在。在和羽太信子沟通了几次,无效之后,羽太信子便借机诋毁鲁迅。我想这便是为什么会传出鲁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与周作人决裂的原因了。


如果周作人硬气一点,坚持相信自己的哥哥,鲁迅就不会赶出去,兄弟两人也不会那么快失和,但是周作人生性软弱,又是一个很听老婆话的人,所以当羽太信子告诉周作人,鲁迅偷看她洗澡,并且在羽太信子的教唆下,将鲁迅赶了出去。其实他之所以理直气壮地将鲁迅赶出,就是因为听信了羽太信子的谎话,一时间冲昏了头脑。有人曾经说过,鲁迅回到旧院子搬书时,羽太信子还叫人把鲁迅打了一通,由此可见,鲁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必然是她自己传出的。

总的来说,第一点就是因为这个屋子是三兄弟合买的,不过鲁迅出了钱多点,第二点是鲁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有悖伦理,周作人是站在有理的地位的,所以周作人才会理直气壮地赶走鲁迅。如果房子是鲁迅全款买的,那估计该走得就是他们夫妻了,不过鲁迅是一个重情义的人,应该不会像周作人一样,将自己的亲兄弟赶出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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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段没法说清楚的公案了,羽太信子是鲁迅在日本时期睡过的,后来介绍给自己弟弟,大概本意也是让弟弟解决一下生理问题的,当然一直像个老爹一样的鲁迅也不会跟弟弟明说什么,更不会说自己睡羽太信子的事,谁知道二弟周作人最后娶了羽太信子,这个婚事鲁迅是反对的,但是没成功。那么周作人给鲁迅的绝交信,里面提到他知道以前的什么事,因该是指这件事,但他似乎是准备捏着鼻子认下来,所以并没有赶鲁迅,只是让他别到后院自己住的院子来,鲁迅则直接搬走了,那么羽太信子再拱火。



比方说把以前的事情真真假假一起多说变态一点,比如说她婚后鲁迅继续试图纠缠她,然后就弄的周作人在隔几天鲁迅回来拿书时,用香炉砸他。或者反过来说,日本有混浴风俗,鲁迅也睡过羽太信子,所以在这件事上并不是太注意。

结果被弟弟发现他居然看自己老婆洗澡,所以提出绝交的意思,但是周作人自己也留学日本过,所以对“偷窥”的事,尚有一定容忍度,写了那张绝交的纸条,还算平和,但是羽太信子又把被睡过的事给招了出来,这就不能忍了,当然要用香炉砸鲁迅。觉得这种情况比偷窥的说法更合理一些,鲁迅说不上理亏,但确实很难跟人解释,所以成了个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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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名的人也逃不过一堆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再会说的人也有被不讲理的人逼得哑口无言的时候。与其说鲁迅是被弟弟赶了出来,还不如说他是被自己的日本弟媳给逼出了自己买的房子。

在北京大部分人的月薪还停留在十几块钱的时候,鲁迅先生的的月薪已经达到了300元,生活条件已经是相当好了。而当时周作人也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文豪,月薪也有200元左右。有这样的条件,鲁迅自然就想到将自己的老母亲和弟弟一起接到北京来。

周家老父亲早早去世,长兄如父,鲁迅的两个弟弟可以说是自己一手拉扯大的。鲁迅甚至连去日本都将周作人带着,周作人也是在这个时候认识了自己的老婆羽田信子。羽田信子家庭贫穷,人品也有问题,但是周作人十分惧内,什么事情都听这个日本老婆的,他后来成了日本人的汉奸就是和这个老婆有关。

鲁迅虽然收入比较高,但是这个大宅价格不菲,也有3000多元。鲁迅七拼八凑,最后选择将绍兴的老屋给卖了。鲁迅是想着反正家里也没人住了,卖了正好购置新房。但是周作人夫妻不这么想,他们觉得既然是卖了祖屋,那么这套新房子就有其他兄弟的份儿,这也成了周作人将鲁迅赶走的理由。

羽田信子在日本过得十分艰苦,傍上了周作人之后花钱如流水,还把自己的妹妹接过来硬塞给了鲁迅的三弟周建人。周作人那点工资哪够羽田信子花的,于是羽田信子就将手伸向了大哥鲁迅。鲁迅说了她两句,她便觉得受了天大的委屈,加上当时日本国力强盛,羽田信子觉得自己是下嫁,开始对鲁迅实行报复。

羽田信子污蔑鲁迅偷看她洗澡,并且三番五次调戏她想要给周作人戴绿帽子。实话说,看到羽田信子这照片,真不知她哪来的自信,周作人竟也信她,和鲁迅闹起了矛盾。后来也有人研究过这座周家三兄弟曾经住过的四合院,除非鲁迅有飞檐走壁的本事,揭开房顶上的瓦偷看,那么根本没有可能看到羽田信子洗澡。

彼时鲁迅已经是个非常有名的知识分子,他要教学还要写书,名声对于他来说太重要了。思来想去,他决定还是不要跟这不将道理的夫妻争论下去,他将自己的老母亲一起带着搬了出去,花了一千块又买了一处新房安顿。

周作人人生最大的两个转折,一个是和长兄决裂,还有一个是七七事件之后留在北京,都和这个日本老婆有关。羽田信子给我们留下的形象是灰暗的,包括她自己的妹妹也极受她的影响,贪婪而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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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鲁迅先生接受蔡元培的邀请,到北京教育部来任职。当年5月刚入职就领到了60块大洋,两个月以后就涨到125块大洋,到了10月份正式核定工资220块大洋。

后来鲁迅先生又到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等几所学校去兼职教书,又能赚到一笔收入。再加上一些稿费,鲁迅一个月的收入大概在三四百块大洋左右。

当时的普通人家一个月能有三块大洋的收入,就相当不错了。但鲁迅的开支也非常大,每个月他都会花不少钱去买书和金木虫鱼。

鲁迅在北京稳定下来后,作为家中的长子,他认为自己应该承担起照顾一家老小的责任。鲁迅就想买下八道湾一个三进三出60多间的四合院,供自己三兄弟和母亲居住。



鲁迅虽然工资高,但他的开支也大。为了能够买下这个四合院,他们三兄弟商议就把绍兴的祖宅给卖掉了。

祖宅大概卖了1000多块大洋,再加上鲁迅先生的一些积蓄,大约在1919年,花了3500块大洋买下了这个豪宅。根据专业人士评估,现在这套四合院价值两个亿人民币。


鲁迅名义上的妻子朱安是个传统的女人,不大会打理家务。因此鲁迅就把打理整个家族的事务交给了弟弟周作人的太太羽太信子。

羽太信子是周作人在日本留学时娶的老婆,长得非常漂亮。但出身于寒门,对于钱财有非常大的贪欲。

当时鲁迅每个月的收入大概在400块大洋左右,周作人也有350块大洋,这些钱基本上都交给羽太信子来打理。



刚开始羽太信子还比较贤惠,一家老小的穿衣吃饭都归她来负责。慢慢的她就粘上了很多恶习,喜欢大手大脚的花钱。为了巩固她在周家的势力,把自己的妹妹强制嫁给周建人。

羽太信子越来越挥霍无度,鲁迅先生就劝她细水长流节制一点花钱。慢慢的双方就产生了矛盾,羽太信子担心鲁迅先生会取消她的财政大权,于是就先下手为强。这是一个非常善于算计的女人,在她面前,像鲁迅先生这样的君子根本沾不到光的。


羽太信子在周作人面前,经常说鲁迅的坏话,甚至还污蔑鲁迅偷看她洗澡。周作人本来就是一个比较软弱的人,在羽太信子的教唆下,他们两口子就打了鲁迅。

鲁迅先生作为家中的长子,只能忍辱负重,一个人搬出了这座豪宅。没多久,鲁迅又花了1000多块大洋买了一个四合院,把母亲和朱安接了过来。当鲁迅回来搬自己的旧书的时候,又被羽太信子一家人暴打。



周作人为什么要求鲁迅先生搬出这个四合院呢?原因就在于祖宅的产权是属于三兄弟的,在购买四合院之时用的一部分钱就是卖掉祖宅的款项,所以这个四合院三兄弟都是有份的。

不管是鲁迅还是周作人,两兄弟的性格不同,但都是比较传统的文人。对于理财他们是不大懂的,很难界定这座房子的产权。虽然房子挂在鲁迅先生的名下,但是属于三兄弟的。

周作人认为,鲁迅先生一个人搬出去,其他两个兄弟还在,这座房子就应该属于两兄弟和母亲。

鲁迅先生后来就把母亲和朱安接了出来,三弟周建人去了上海。但鲁迅也没有再追究周作人房子的事,他认为自己是家中的长子,应该多承担一点,再者家丑也不可外扬。



其实用中国的一句老话来说,就是家里的事是分不清楚的。鲁迅先生虽然是以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但他骨子里面还是比较传统的人,他希望能够把一家老小的生活给照顾好,个人付出多少不重要的。

后来鲁迅先生又到上海去工作,南京国民政府给他安排了一份月薪200大洋的工资。再加上鲁迅的稿费,每年的收入都破万。他想把母亲和朱安接到上海来,但被他们拒绝了。

这时候的鲁迅正处在创作的高峰期,他个人除了购书和买金石外没有其他爱好。他的收入足以照顾他和许广平的生活,每个月还给母亲和朱安寄生活费。

鲁迅先生一生的生活都过得比较舒适,基本上没有很缺钱的。对于北京的那座豪宅,反正是自己的二弟在住。只要他们一家生活好,鲁迅先生也就满意了,根本就没有想过去讨要自己当年的买房钱。


新知传习阁


中国文化史上周氏三兄弟:周树人、周作人(抗战时期曾出任汪伪政权职务)、周建人(初名松寿,改名建人,字乔峰)都很有名,相传兄弟三人和睦相处,然而也有鲁迅与二弟周作人不和的传闻,甚至到了分家的地步,这些想来都是有原因的。

鲁迅是个有责任感的人,鲁迅在父亲去世后一直以父兄的肩膀扛起了这个家。1912年,鲁迅受蔡元培的邀请,在政府教育部工作,同时又是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和北京大学的讲师,月收入400大洋,年收入过万。那个时候月收入过万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就相当于现在月收入过十万了。

1919年,鲁迅将浙江的祖房卖掉,举家迁到北京的八道湾的一个四合院,并将兄弟以及自己的老母亲一同接了过去,这也就为后续弟媳的压榨提供了便利。

鲁迅的弟媳羽太信子是个贪得无厌的人,对鲁迅是百般压榨。羽太信子是一个来自农村的日本女孩(据传,是在鲁迅的撮合下嫁给了周作人,但也有另一种说法,说是当时娶日本女孩很是兴起),从小家境贫寒,也因为嫁给了周作人,开始了纸醉金迷的生活,对于阔太太的生活很是拿手,鲁迅月收入400,弟弟周作人月收入350,皆不够羽太信子花销,据《忘年交琐记》中说:“上街采办,下厨做饭,扫地抹桌,洗洗刷刷,全由羽太信子里里外外操劳不停。”

也因如此,鲁迅才会将家中大小事务,包括日常花销、手中工资给羽太信子掌管,但是人的欲望总是不能满足的,在鲁迅与羽太信子说此事时,羽太信子全然不听,还萌发了想要赶走鲁迅的想法,污蔑鲁迅偷看她洗澡的诸类事情发生,无奈周作人又是一个妻管严,只听夫人说话之人。

就这样,鲁迅被羽太信子一步步赶出家门。鲁迅是个文人,对这些家长里短的事不争辩,不贪要。其实羽太信子做的事情鲁迅心知肚明,心里都有一块明镜,但是之所以被逼出家门,究其原因,还是因为鲁迅是一代文人吧,他可以用笔杆子去和日本人对抗,可以在日本人面前头也不低,但偏偏败在了女人手下。

羽太信子正是抓住了这个弱点,她知道鲁迅一个文人,同时又是一个有影响力还爱护自己名声的人,这样一个人,又怎会与自己过多计较呢。果然,鲁迅不愿与她争辩,不愿贪要这些身外之物。与这般蛮不讲理之人,鲁迅走都来不及,又怎会去理论房子之事呢。鲁迅在那个时代是一个年收入上万的人,他根本不缺钱,抱有生活还过得去、二弟过得好的心态,他根本就不会去斤斤计较这些身外之物。

当时鲁迅的月收入与最高薪资的高官都相差无几,在那个时代,再挣一套房怕是易如反掌之事吧,再加上后来鲁迅去上海工作,政府安排了月薪200大洋的工作,再加上稿费,不单单能养活自己,还能寄些钱回家,对于不在乎钱财的鲁迅来说,自己吃穿不缺,还能养活母亲和妻子,自己不去争抢房子,二弟一家也能和和睦睦的过自己的日子,何乐而不为呢?


小小嬴政


众所周知,鲁迅原名周树人,他可是文学界的泰斗,中国人的骄傲。

既然是大文豪,当然是不差钱的,所以他在北京买了一套四合院,供他和两个弟弟还有母亲居住,谁曾想他与二弟周作人闹翻后,却被二弟扫地出门,这是为什么呢?

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鲁迅的北京大宅大半是卖祖屋的钱所买,二弟有份居住,也觉得有理霸占,因此赶走鲁迅理直气壮。

鲁迅虽是文学名家,月薪两百块有余,但是比起北京一座近四千大洋的四合院来说,还是杯水车薪的。

无奈之下,鲁迅卖掉了浙江的祖屋,并用所卖的银钱加上自己的积蓄买下了北京的一套四合院,供兄弟三人和母亲居住。

既然此院大部分钱是从卖祖屋所出,按照中国的财产分割制度,新屋自然也是兄弟三人的共同财产了,况且家里父亲又已经去世,鲁迅是老大,长兄为父,在两兄弟眼里,鲁迅理所应当为家里出资买房。

所以,这套四合院虽是鲁迅出资,但系三人共同财产。

既然是共同财产,鲁迅与二弟闹了矛盾,二弟也有理叫鲁迅搬走了。

二、二弟周作人娶妻后,妻弟污蔑鲁迅居心不良,二弟赶走鲁迅理所当然。

鲁迅的二弟所娶的乃是一个日本女人,名叫羽田信子,羽田信子嫁给周作人后。

将周作人当做摇钱树,花钱如流水,鲁迅看不惯,曾劝其节俭些,反被羽田信子倒打一耙,说鲁迅偷看他洗澡,还经常趴在她房间外面偷看她的一举一动。

鲁迅此时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更可恶的是,连鲁迅的二弟也听信羽田信子的挑拨离间,觉得自己被哥哥带了绿帽子,与哥哥大起干戈,还狠心写下诀别信,意在与哥哥断绝兄弟情。

此时的鲁迅是茶壶里煮饺子-有苦说不出,不得已只有搬离周宅,另置房屋。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鲁迅也不例外。

身为家中长子,却要承受弟弟们无法承担的责任。

即使因二弟一纸断绝书无情割舍三十年的兄弟情,在鲁迅看来两人也是打碎骨头连着筋的

亲情关系,毕竟血浓于水。

因此,鲁迅甘愿受屈,搬离周宅。毕竟这种与生俱来的亲情,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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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共读


八道湾十一号,见证了周氏兄弟的反目为仇,最终弄得近代文学史上都非常重要的鲁迅和周作人老死不相往来,其中缘由为何依旧扑朔迷离,恐怕也只有当事人心知肚明。

八道湾十一号这一处四合院,主要出资人是鲁迅,鲁迅购买了这一处房产之后,鲁迅原配夫人朱安,周作人和夫人羽太信子,以及周建人和夫人羽太芳子均搬到八道湾十一号。



(鲁迅和周作人)

兄弟几家合住,开门即见,如果没有极大宽容,是很容易起矛盾的。鲁迅本就是一个斗士,羽太信子也不是一个善茬。

传闻的鲁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是周氏兄弟反目的直接原因,这一点恐怕完全是羽太信子的编造以及后来人的演绎。但鲁迅同羽太信子有很大矛盾却是导致周氏兄弟反目最重要原因。周氏三兄弟在八道湾时期,经济大权掌握在羽太信子手里,尽管鲁迅和周作人两人当时能收入超过六百大洋,但信子花钱又大手大脚让全家的开支依旧有点捉襟见肘,同时信子为人还很刻薄,鲁迅在家庭花销上提醒信子几句,她哪能不炸毛,而鲁迅脾气同样不小,矛盾就越积越大,最终爆发。



(周作人和羽太信子)

而周作人在其中也有其难处,也看出了他一生的犹豫,他只能同兄弟鲁迅绝交,但从他的绝交信中可以看到周作人的犹豫,并不像信子那样歇斯底里,而之后周作人还面对了一次犹豫的选择,同样受到信子的影响而选择成为了“汉奸”。

我昨天才知道——但过去的事不必再说了。我不是基督徒,却幸而尚能担受得起,也不想责谁——大家都是可怜的人间……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里来,没有别的话。愿你安心,自重。

周作人在绝交信里是让鲁迅不要再到他的房间去,并没有理直气壮让鲁迅搬出八道湾十一号。最后是鲁迅图一清静,也不再想见到躁狂的信子,才搬离八道湾的。

你还知道哪些周氏兄弟的故事?你觉得如果没有羽太芳子,周氏兄弟是否还会反目?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老李有刀


1919年,鲁迅与弟弟周作人买了北京八道湾11号这所大四合院,房子有三进院子,非常宽敞,是一座标准的大宅门。

八道湾11号周氏兄弟旧居

这所房子一共花了4000大洋,其中房款3500元,中介费173元,税款180元,自来水管费115元。买房子的4000元中,有周家卖掉浙江绍兴老宅的1000元房款,其余3000元是鲁迅和周作人薪金、稿费所积攒。当时鲁迅在北洋政府教育部做事,业余时间在大学兼职教书,还在报刊写文章,每月薪金和稿费不低于500元;周作人在大学教书,业余时间兼职、写文章,稿费、兼职费和薪金也在500元上下。

鲁迅(右)与周作人

按照当时的规矩,绍兴老宅是鲁迅兄弟三人共同所有,所以八道湾这所房子并不是鲁迅一人所买,而是鲁迅、周作人和周建人三人共同出资购买,只不过是鲁迅、周作人出资多一些而已,是周氏兄弟的共同财产。

1923年7月,鲁迅与周作人闹矛盾绝交;7月19日,周作人给鲁迅绝交信;8月2日下午,鲁迅“携妇迁居砖塔胡同六十一号”。

抗战胜利后在法庭受审的周作人

鲁迅之所以搬出八道湾11号,不是周作人“理直气壮”的赶他走,而是他自己主动搬走的。7月19日周作人主动送给鲁迅的绝交信中这样写道:

鲁迅先生:我昨天才知道——但过去的事不必再说了。我不是基督徒,却幸而尚能担受得起,也不想责难——大家都是可怜的人间。我以前的蔷薇的梦原来都是虚幻,现在所见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订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里来,没有别的话。愿你安心,自重。

七月十八日,作人。

周作人在信中写的很明白“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里来”,并没有将鲁迅赶出八道湾的意思;但他还在信中这样写道:“愿你安心,自重。”这是很重的话了,说明鲁迅干了与身份不适的事情,引起周作人的反感。十几天后,鲁迅夫妇便搬出八道湾,说明他默认了弟弟对他的指责。

这就是鲁迅离开八道湾的前因后果。


民国年间那些事


鲁迅(中国近代最伟大的文学家)被自己的大文豪弟弟周作人(民国最厉害的散文家)赶出自己买的房子,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鲁迅家里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1923年周作人给鲁迅的断交信:“我昨天才知道,——但过去的事不必再说了。我不是基督徒,却幸而尚能担受得起,也不想责谁,——大家都是可怜的人间。我以前的蔷薇的梦原来都是虚幻的,现在所见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订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里来,没有别的话。愿你安心,自重。”

这座房子是八道湾四合院,现在的北京三十五中里边,离天安门百十来步,院子大小为三进三十间,当初鲁迅卖了祖宅才买下来的,花了3500大洋,时1919年,鲁迅38岁。

鲁迅这很有意思,因为跟蔡元培关系好,所以在1912年进了北京的教育部谋了一个“佥事”,每个月薪资300多块钱,乱七八糟的克扣抛出之后,剩到手里的应该有200多块大洋。

那这个房子是怎么来的呢?

3500大洋的四合院,是鲁迅自己贡献出2000块钱(相当于一年收入),周作人一分钱没花(原因一会再说),另外一千五是怎么来的呢?

刚才提到鲁迅卖了绍兴的祖宅,卖了一千大洋,然后还差五百块钱,所以鲁迅借了500块钱,也就相当于鲁迅出了2500。

这就可以说到周作人,这个被历史大文豪称之为“像水一样的人”,为何理直气壮的能赶鲁迅走。

因为祖宅家产有周作人的一部分,所以这个房子有自己贡献的一部分钱。

加之,周作人以为是鲁迅的错,所以才把鲁迅赶出鲁迅买的房子里。


高晓松在《晓说》里算到,当时的邮差(快递员),车夫(出自车司机),三等警察(民警)一个月工资17块钱左右,足够养活几口人家。

(说这些有什么用呢?是为了兄弟俩的矛盾原因做铺垫)


二人的决裂在1923.7.18日,当时鲁迅先生的日记是这样记录的。

七月三日,二人同去东安市场。七月十四日,鲁迅日记:“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饭,自具一肴,此可记也。”寥寥数字,透露这个大家庭发生异常事。鲁迅性格得理不饶人,且喜絮絮责人,独对此事一生缄默。周作人同日日记,没有记载。

也就是说这个七月份,尤其是中旬这段期间,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才导致二人关系不合。

(羽田信子)

那到这个时候就可以说说鲁迅的家庭结构了。

鲁迅一家有兄弟三人,鲁迅排老大,有包办婚姻妻子一人,名叫朱安,传言只有在洞房一晚同过床,从此以后话都很少,这也是鲁迅有第二个媳妇的原因。

老二周作人,就是大散文家,那个“水一样的男人”,媳妇是日本人“羽田信子”,是周作人留学日本时,旅馆打扫卫生的一个女人,家庭条件不好,没什么文化,长得矮,胖。

老三周建人,一个思想觉悟非常高的人,社会活动家,生物学家。媳妇“羽田芳子”,是周作人的媳妇的妹妹。

老三的媳妇是怎么来的呢?

这就要说到周作人的媳妇,因为不可不谈。

日本人“心胸”普遍很狭窄(这不是有意贬低,而是生活环境导致。记得清末有本著作专门说日本人,因为地少人多,所以居住方式影响了处事和看事的方式)。

羽田信子可谓是其中“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代表。

因为羽田信子在日本的地位非常低,一个杂役,算是最底层的工作了。嫁到中国以后,因为鲁迅的原因,当时家里的生活条件有所好转,所以羽田信子以为自己来到了“豪门”,所谓一人得道了,那玉田信子就把苦难中的哥哥和妹妹也接到了绍兴和周作人同住(现在来看,这件事也是脸皮厚的人才能办出来)。

因为他是日本人,所以想在家里巩固自己的地位,于是把自己的妹妹“芳子”在15岁的时候,推到了老三周建人的床上,当时周建人喝了酒,所以迷迷糊糊就事儿成了。

鲁迅日记1914年3月17日记有:“下午得二弟函,附芳子笺,十三日发。芳子于旧历二月四日与三弟结婚,即新历二月二十八日。”第二天又记有:“下午得三弟与芳子照相一枚。

(左周建人,芳子。中鲁迅及原配朱安,由周作人,羽田信子)

当然,这就是家里的组织架构。

鲁迅这一个月赚不少钱,但是弟弟周作人也赚钱,毕竟二位都是文豪,在当时来说有名气所以都能赚钱,二人每月一共大概600多块钱入账。

鲁迅这个人很节俭,除了买书买画以外,很少花钱。

所以当时的规矩就是月工资上交,有夫人管账。

众所周知,鲁迅的原配家里没啥地位,鲁迅几乎不搭理他,只是养着她而已,所以管账的大权落在了二弟周作人夫人羽田信子的手里。

羽田信子,传闻花钱大手大脚,因为以前苦日子太多。而且周作人自己的稿费就不低,一个月也有几百大洋,但是还不够羽田信子话,所以买房的时候说自己没钱(并非赚不到钱,确实是都被糟践了)

传闻,出入坐的是汽车,看病只看日本医生,家里三进的院子养着不少佣人。

前文说过,十六七块钱的月工资就够养几口人。一个月几百块钱不够花,可见是如何糟蹋的。

三进的院子,最里边的一进是最好的,由二弟三弟两对夫妇住着,第二进给了自己的生母和原配夫人。

鲁迅跟佣人们住第三进,也就是大门口。

许广平

许广平《鲁迅回忆录》。鲁迅对她说:“在八道湾的时候,我的薪水,全行交给二太太(周作人之妇,日本人,名叫信子),连周作人的在内,每月约有六百元,然而大小病都要请日本医生来,过日子又不节约,所以总是不够用,要四处向朋友借。有时借到手连忙持回家,就看见医生的汽车从家里开出来了。”“我用黄包车运来,怎敌得过用汽车带走的呢?


OK,家里基本情况就是这样,那兄弟二人的矛盾是如何产生的呢?

其实二人都没有明确的说过,掰了就是掰了。

但是鲁迅的朋友有过解释,首先就是羽田信子花钱大手大脚,为人又非常刻薄,跟鲁迅关系不好等等,而周作人非常信羽田信子。

其实,归咎到底,应该就是钱的事儿。

鲁迅固然不缺钱,但是这样一位思想激进,怼天怼地的大文豪,谁都敢批评,但是家里如此作风就能不闻不问吗?

肯定不可能。

鲁迅可能是真对钱没啥感觉,毕竟看着自己挣得钱被弟媳妇流水似的花出去,还能出去借,心也是够大。

但是谁又能如圣人一样总惯着一个人?

从前有一个词叫“白眼狼”,还有一个词加“酸脸子狗”,我觉得放在羽田信子的身上再合适不过。(这句偏主观,因为我实在受不了这种女人,无论国籍,碰到这种人要么就不搭理,如果搭理就有一种想弄死她的冲动)

所以期间肯定是发生过一些事,也就是这个七月份,三号还买菜,14号就鲁迅自己小屋吃饭,不跟大伙一起吃了,肯定是有矛盾的。

18号周作人写信跟鲁迅决裂。

按理说一家的三兄弟,从小玩到大,没有什么矛盾是解决不了的。

但是为何就决裂了呢?

周作人的说法是“鲁迅偷看羽田信子洗澡”(这个被接受的比较多,第一是周作人的说法,鲁迅对此未发表言论,第二是鲁迅不跟媳妇住,毕竟还是个男人。当然,以鲁迅的财力,如果真有心男女之事,肯定不至于看羽田信子洗澡,又丑,又不是自己没钱)

葛优大爷在《让子弹飞》中说了一句名言“这种事,花点钱不丢人”

当然,另一种可能就是因为账目的事,或者羽田信子作风的事,鲁迅跟羽田信子谈过话,谈崩了。(鲁迅有一个笔名叫“宴之敖者”意思就是让日本人滚出去,可能是因为极度讨厌这个弟媳妇)

于是生气不在一桌吃饭。

接下来有几天。

这几天的时间,足以让兄弟们察觉鲁迅有问题,于是周作人问羽田信子怎么样,羽田信子肯定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毕竟是跟钱有关系),于是就说鲁迅偷看他洗澡。

估计是周作人爱她爱得深沉,不觉得丑,于是就信了。

所以才有开头那一封信开头所说“我昨天才知道,但事情过去就不再说了”

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但是是综合了鲁迅朋友和周作人以及许广平的回忆录中总结出来的。


所以周作人与鲁迅决裂,然后让鲁迅搬出去。

鲁迅呢,也估计是再也受不了这个日本女人,于是就搬了出去。

反过来说周作人,这一生没少赚钱,但是好像一直过的很拮据,全是因为有个好媳妇。

倒是老三周建人和羽田信子妹妹生活的还算和谐,没有真么多矛盾。这也确实,一个家的姐妹兄弟,性格大多会有一些差异,不太可能都是这种让人作呕之人。


鲁迅在北京十四年,1926年南下教书,在北京赚了四万多块钱,可以算得上是一笔巨款。

花了一万三四千买了书画等等,还有还有一部分是鲁迅出走之后赚的。

大概鲁迅赚的15000-20000大洋,是被羽田信子糟践了,大概五六七八年的工资稿酬等等。

加上周作人的钱,周作人虽然没鲁迅的钱多,但是也不少,更是如数交给了玉田信子。


总想用一句话总结这件事,说“红颜祸水”吧,好像有点对不起“红颜”这个词。

不如用《诗经》一句话来表达一下“牝鸡司晨,为家之索”

这样还是比较贴切的。

夜深了,不知不觉写了好久,不知如何结束,毕竟这是人家家事,不便多言。

最后还是决定送大家一张周作人媳妇的美照镇楼,祝大家晚安好梦。

羽田信子(一作“羽太信子”)




梁宇航


无论是什么具体原因的家庭纠纷,引发了鲁迅兄弟之间的反目。周作人潜意识中的“中间儿童综合症”,都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中间儿童综合症(middle child syndrome):指中间儿童会受到其他孩子(老大或老小)的排挤。因为老大更容易受到特权和责任,而最老小更有可能获得家庭的宽容和爱护。中间的孩子在家庭中没有明确的作用,有种遗弃的感觉。

终周作人的一生来看,他都有非常严重的“中间儿童综合症”的心态。上对哥哥、下对弟弟,都有一种深藏在心底的敌意,把自己的一切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自己的女人、自己的房子,什么都是自己的。时刻提防着自己的兄弟们。

最终的结果也是这样,他终于成功的挤走了哥哥鲁迅,弟弟周建人,独占了当年三兄弟的公共财产:八道湾的大房子。

反过来说,鲁迅就没有周作人这种心态。作为大哥,鲁迅对于弟弟的反目、自私、侵占、甚至诽谤,都一笑置之。从未出过一句恶言、一句抱怨。要知道: 在社会上,鲁迅是出了名的斗士,对于敌人是沒有半点宽容的!但是,生活中的大哥毕竟是大哥。

而三兄弟中的小弟、排行老三的周建人,却没有大哥那种宽容,他基本上把二哥周作人当成“人渣”,在鲁迅去世后的几十年里,对周作人不屑一顾,不闻不问。特别是解放后,周建人的政治地位很高,但他也没有出半点力,来改善周作人的处境。可见,他对二哥的成见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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