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要求將工作時間八小時制改十二小時制,如果工人不執行就讓其下崗,這麼做合法嗎?

沉默是金231179930


針對題主提的問題,8小時制改成12小時制,而且不遵從就得下崗,可以肯定的告訴你,企業的行為已經違法,具體分析如下:

第一、《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每天標準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這裡不考慮綜合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


第二、《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因生產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後,可延長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的,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每天延長不超過3小時,但每月延長不得超過36小時;

第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採用威脅的形式要求勞動者工作的,勞動者可立即解除勞動關係;

第四、如果能證明企業存在上述第三點情形,勞動者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要求企業給予補償金,補償標準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綜上所述,題主提的這種情況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或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申訴。

最後筆者要說明的是,很多用人單位都是12小時的工作制,其中4小時算加班費,所以很多一線崗位的工資高低取決於加班的長短。

希望以上答案,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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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老劉


勞動法規定,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8個小時,加班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一週5天累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將上班時間改為12小時,這樣是不合法的。

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不得強制加班。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若每天工作十二個小時,超出了四個小時,單位給你發放了加班工資或者對你進行了補休,那用人單位合法,反之違法。加班工資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倍。不得強制員工加班,必須由公司跟員工協商且員工自願才可以。

既然多幹了活,就要多發工資,別把工人當做免費勞動者,八個小時工作制都累的不想說話了,還要改成十二小時工作制,這也太不把工人們當人了!工人們團結一氣,拿起法律武器與工廠做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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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不用問了,肯定是違法的,八小時工作制是法定的勞動工作時間,勞動法早有規定超過八小時就算加班,加班是員工自願,而不是強迫,勞動法規定加班需要雙方協商,並且每月加班不超過三十六小時,如果是八小時工作制改成十二小時工作制,加班時間每月肯定大大超過了36小時,如單位強制加班,不加班就辭退,那對不起了,你只有勞動仲裁,要求賠償了。

但現實非常的殘酷,試問中國的企業還有不靠加班掙錢的嗎,現在的單位薪酬制基本都是,基本工資十加班,基本工資大都是本地區最低工資,八小時內給本地區最低工資不違法呀,這就是大大的打法律擦邊球,但是八小時不加班只掙個最低工資你能養活自己嗎,更別說要養家餬口了,所以本問題中的八小時改十二小時,不同意就辭退,這種事在企業概率太小了,老闆不會笨到如此地步,他們會釆用變相加班的方法,不加班沒飯吃,讓員工主動自願加班。

為了生存加班也是沒辦法的事了,但加班費怎麼給你,你應該弄清楚,簡單的說就是正常時間(八小時工作時間),工資做基數,週一至週五是1.5倍,雙休日2倍,法定節假日3倍,但現在好多公司不依法支付加班費,大部分是以本地區最低工資做基數,北京就明確規定加班費基數應是勞動者正常時間全部工資作基數,不能以正常時間工資某一項作基數。這就是說你八小時工資如包含本地區最低工資,崗位補助,其它補助,應加在一起作加班基數,單獨用本地區最低工資作基數屬於違反勞動法,就是勞動合同約定了以此作基數也不行,同樣是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學天真


工廠要求八小時改十二小時,不執行就下崗,合法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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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分析師


對這樣的工廠必須加大處罰力度,不思怎麼在合理合法的時間裡提高生產率,反而靠這種落後不人道的延長勞動時間來創造價值,嚴重違反勞動法和社會進步,需嚴加懲處!


落葉知秋129344394


我們工廠以前也是三八制的班,後來改成十二小時制的,一開始大家都不喜歡!可是改了幾個月後,都願意這樣上班!三八制的班,一個月得跑三十趟來回!費油不說,每天歇不夠,有點事就得請假!十二小時雖然上班時間長了,可是歇的時間也長!也省的多跑十趟來回!各有利弊吧!我喜歡上十二小時歇二十四小時的班!


躲藏在城市的腳落裡


在中園有這樣的工廠嗎?嚴重違反了中國的勞動法:執法部門馬上會去執法的,什麼工廠,舉報一下。


吉祥如意92767


不同意這個觀點,應分開討論,以我單位為例,由職工代表討論通過將八時制改為'十二時制,即二班三倒,工人休息多了,福利待遇高了,工資向一線工人傾斜多了。但工人辛苦多了。所以到現在,當他們退休時,工資卻很高(指一線崗位,一線班長,一線黨員的員工)。在個體戶,私企,又別當一回事了,他們的待遇有些比上述單位好,但福利少了。有些根本很差,誰之過?大家都會有一個共同認識。怨自已好了


廣州女


中國的工會呢?勞動局呢?勞動法呢?政府呢?


平安66828


勞動法規定在大廠,上班一個星期五天制,如果星期六,星期天上班的話,要雙倍工資。節假日照常放假。可是在私人小廠裡面,好多小廠都是十二鍾以上,有的十六,十七個鍾。加班費跟白天一樣的,1比1。而且一個月才休息一天。國家都沒有規定過小廠,把中國人身體健康,像東亞病夫一樣。好多人在小廠打沒算到錢,連命都沒有。這種小廠肯定不合法。害中國人的健康。國家要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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