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控股股东许新湖减持1095万股,阳光中科实控人内部变更。

南安新三板上市企业阳光中科又有大动作。3月27日,阳光中科发布了收购报告书。许奕川、许光荣通过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使得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许新湖变更为许奕川、许光荣,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原控股股东许新湖减持1095万股,阳光中科实控人内部变更。

根据公告,收购人许奕川在本次收购前持有公司30.03%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收购人许光荣在本次收购前持有公司11.11%的股份,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阳光中科实际控制人变更并非无迹可寻。3月22日,控股股东许新湖在股转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1095万股,股份下降5%,当前持股比例为40%。紧随其后的3月25日,许奕川与许光荣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阳光中科决策及经营管理方面实施共同控制。本次收购完成后,许奕川、许光荣合计控制阳光中科42.95%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且实际控制阳光中科董事会,为阳光中科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公告称,本次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公司现有的控制结构,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决策,确保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阳光中科表示,此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在阳光中科的主营业务、管理团队、内设机构、公司章程、劳动用工等方面暂无进行重大调整计划,收购人将在规范运行的前提下保留阳光中科原有管理团队和管理模式,按照阳光中科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健康发展。

此外,收购人将在统一管理模式下继续拓展业务,发挥协同互补效应,推动资源共享、渠道共享,以提高阳光中科整体运营效率和持续发展能力。

对于本次收购,昨日上午,本报记者致电许奕川,许奕川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去年阳光中科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8年8月25日收到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许新湖递交的辞职报告。许新湖辞职后、在公司董事会另行选举产生董事长前,许新湖将继续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10月25日,阳光中科董事会换届,选举许奕川为董事长、许光荣副董事长,同时任命许光荣为总经理。

阳光中科于2016年8月12日在新三板挂牌,致力于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建设与经营业务。2017年6月19日,阳光中科向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于2017年6月28日领取了证监会受理通知书。2018年3月14日,阳光中科发布公告称,因上市计划调整,公司决定,暂时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

记者 苏清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