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新西蘭可以控槍美國卻不行?

記者王冠



美國和新西蘭都是工業化西方國家,都是歐洲白人後裔為主的國家,在控槍問題上卻差別太大。

導致50人死亡的新西蘭清真寺槍擊案後,女總理立即宣佈將出臺法律禁止出售衝鋒槍和半自動武器,新西蘭各地不得再出售這類武器。4月初議會復會後的第一個星期,該法律將正式推出。女總理說:"總之,在這次恐怖襲擊中使用過的任何類型的半自動武器,在這個國家都將被禁止。"政府提供約合1.2億歐元的資金專門收購這類武器 新西蘭的控槍沒有遭遇像美國一樣的阻力。

許多新西蘭人在襲擊事件發生後主動交出了武器,該國狩獵協會負責人泰勒還說:“這是正確的決定。”新西蘭聯合農民協會也發表聲明說:"不能讓錯誤的武器落到錯誤的人的手中。"

我認為,美國的保守派和擁槍原教旨主義者對槍的圖騰已經到了瘋狂的地步,凡提“控槍”二字條件反射般的將其等同於“限制自由”,暴跳如雷。他們的腦子是壞掉了。很多華人也被這些白人右派洗了腦。我身邊一個在中國長大、移民到美國的華人女性朋友總向我炫耀:我老公喜歡搶,我們家有幾十把槍呢。” 他們認為槍支是抗衡威權政府和執法者權力的符號。



這種邏輯的最大問題是,此一時,彼一時,年代變了。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確實賦予一些人擁搶權,但它的原話是“賦予訓練有素的民兵(militia)擁搶權”,按法律文字解讀並非指所有美國人。當然,法律精神派總願將其解讀為“所有美國人”擁有擁搶權。就算如此,憲法修正案也是200多年前反抗英殖民和美國西部拓疆年代的產物。如今,美國擁有世界上領先的法治和良好的制度以及公民社會組織,百姓向政府伸冤或抗議有太多合法渠道,此時依然對擁搶抱有原教旨般的執念真的讓人啼笑皆非。

沒錯,槍擊事件背後有更復雜的社會和心理問題,以及NRA槍支遊說所代表的資本對立法的控制等經濟原因。但槍支氾濫和購槍背景審查不嚴是槍手氾濫的必要條件。還要再來多少次杯具,美國右翼的腦子才能轉過來?


記者王冠


美國的憲法要求尊重和保護人的權力,而美國人把擁有槍支當做了“人權”的重要標誌,彷彿身上沒有一把槍或者家裡沒有一把槍,就是被剝奪了權力或者自己全家沒有任何權力一般,故此,擁有一支槍是每個家庭的標配。

新西蘭一直以良好的社會治安,適宜的家居環境而自傲,誰知被槍亂殺了50人之後徹底的毀滅了其形象,人們第一想到的是如何恢復以前那種安全、自由、坦然的生活,而不是像美國首先去槍支店購買武器,以求自保,故而新西蘭總理提出禁槍,就具有廣泛的民意基礎,再加上管理層視大局,順乎民情,明哲保身,對這一決定一邊倒的支持,禁槍法案毫無阻擋的得以通過。

美國則截然不同——1.出於“人權”“平等”之考慮,普通民眾不願意輕易丟掉自己的“權力”,不分貴賤’不分官職高地,不分男女老少都可以有一把搶,體現出的就是“槍支面前人人平等”。2.美國每年因為槍死傷人無數(很多),但是落在個人頭的幾率很低,這種僥倖心理讓普通民眾迷戀這種“持槍”的權力,我們國家最讓人津津樂道的是“你要是未被邀請,踏入人家草坪一步,就有可能被一槍放倒”,多讓人心馳神往的股市。3.美國強大的軍工企業,對美國國會的遊說能力。美國每次禁槍,都會引起槍枝協會的強烈反彈,就連特朗普也給他們站臺,解決問題的方法不是禁槍,而是鼓勵人們買槍。故此美國高層也不願意禁槍。

國情不同,處理的方法不同,得到的結果也是截然不同。像挪威那次槍擊爆炸案,死亡77人,兇手被叛12年,兇手享有“單獨監禁,包括三間八平方米的獨立房間,分別作為他的臥室、健身房還有書房,還可以看電視和外界通信(郵件),還有電腦”,他們管理者說兇手應該享有“xx權”,就是沒提死亡者的家屬該享有“xxx權”。

世界很精彩,差別咋就那麼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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