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第十次会议的公告

各位股东:

现将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民丰农商银行”)股东大会第十次会议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登记时间为8:00—8:40,超过8:40停止登记)。

二、会议地点

江苏民丰农商银行三楼第三报告厅(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高宝湖路1号民丰农商银行新大楼南门进入,按会议标识指引进入会场)。

三、会议召集人

江苏民丰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五、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9年3月31日在江苏民丰农商银行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公告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

(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按规定依法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本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听取并审议《江苏民丰农商银行董事会2018年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江苏民丰农商银行监事会2018年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江苏民丰农商银行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4.听取并审议《江苏民丰农商银行2019年财务预算方案》;

5.听取并审议《江苏民丰农商银行2018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

6.听取并审议《关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8年履职尽责评价报告》;

7.听取并审议《关于监事会及其成员2018年履职尽责评价报告》;

8.听取并审议《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授权董事会修订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9.听取并审议《关于修订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权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权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因法人股东所需资料较多,为节省时间,可提前至本行提供资料做好登记工作,会议当日可直接签到入场)。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会议当日)上午8:00—8:40,登记地点为会场门前会议登记处,请各位股东务必按时间要求登记进场,如超过登记时间视同放弃参加现场会议。

(三)不能参加现场会议的,可于会后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传真、快递或电邮等方式向我行索取相关会议资料。

(四)为保证本行正常经营,本行职工股东的参会方式另行通知至各单位负责人。

(五)因股东名册中预留电话可能有遗漏或错误(也有可能预留亲属电话),请获悉本公告(包括短信通知、报纸、网站、微信或以其他形式)的股东相互通知转达,如有股东未能收到本行发出的会议通知短信或要求更换联系方式的,请致电补登或修改联系电话。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陆 艳 0527-82969802

朱 洁 0527-82969968

尹振洲 0527-80980970

传 真:0527-82969800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高宝湖路1号民丰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3800

特此公告。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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