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問題?

人生如戲41198892


你好!我說下自己的觀點。

一、關於護理費,雖然你請的護工是140元/天,但是呢,如果說走到法院層次,大部分會考慮你請的護工是否有資質(是否有營業執照,上崗證,你們之間是否有簽訂合同,是否有支付憑證等等)等,來做判斷。如果說沒有以上所說的,法院大部分會按照一個地區的護理人員平均水平來判決。也並不是保險公司說100就一百,或者你說多少就多少。

二、關於非醫保不報銷的問題。大家要理解一個問題,那就是所謂的全保不代表全賠。

這時候你要了解當地法院是否支持保險公司扣除非醫保的情況,如果不支持,那麼你可以選擇投訴到保協保監局等等,如果支持扣除,那麼你就應該自己出這一部分。

其實個人覺得,不完全賠償,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點道理的。原因如下,如果說買了保險就全陪,那麼是不是我買了一百多萬的保險就可以橫衝直撞了,只要不撞死幾個人的都夠陪?衝這一方面看,是可以避免一些不良的情況。但是對於不小心出了事故的,醫療費巨大的,自己要承擔一大筆不報銷的費用,那麼也是一個巨大的壓力。🐒️


六神說


建議讓傷者走法院起訴。

護理費這塊能出示合法收據或發票的,法院基本會認可讓保險公司承擔。

醫藥費倒有不確定因素,也許能獲得支持讓保險公司承擔。

鑑於醫藥費數目較大,住院天數又這麼久,建議去當地司法鑑定機構諮詢下傷殘事宜,能做上傷殘的話傷者還能獲得一筆比較可觀的賠付。


閒人森垚




首先,應該為你擁有一份愛心點贊!看得出,在事故發生後,你不僅積極參與了對傷者的救助,而且在後來123天的治療期間也傾注了大量的心血,還自己掏錢為傷者請了專業的護理人員。你的行為一定會感動很多人!讓那些棄傷者於不顧的人剛到羞慚,讓傷者在傷痛中感到深深的安慰。人生總是不能避免滄桑,但愛心總能給荒蕪的沙漠播下新的希望;生活中總是不能一帆風順,但愛心總能給失落的心靈以堅強的力量。你的愛心救助,傳遞的是愛心,營造的是希望。相信傷者在愛心的幫助下能夠早日康復,勇敢的走出陰影,健康快樂的生活。

其次,保險就是為了出現事故對傷者救助準備的。據你所述投保了交強險和5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並不計免賠。那麼你就應該享有投保人應擁有的權利,在駕駛的車輛發生事故後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在保險範圍內賠付傷者因事故造成的損失。


第一、應明事故責任等級及應承擔的損失比例。

第一種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3)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4)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5)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6)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的賠償責任。

第二種是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6)屬於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應根據《民法通則》和《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視具體情況確定雙方的賠償責任;(7)屬於不能認定事故責任的,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你開車與電動車發生的交通事故,被認定主次責任。電動車確定為非機動車,你方要承擔交強險外80%的賠償責任。

第二、應瞭解交強險內各項賠償數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4)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其中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在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內賠付,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賠付。

另外,對於超出交強險的部分,則由侵權人依照有關的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其順序先有交強險保險公司賠付,再由商業三者險保險公司賠付,最後有侵權責任人賠償。你投保的50萬元商業三者險並不計免賠,應該不在承擔多少賠償了。

至於你提到的護理費和非醫保部分,只要你有發票,並確為傷者需要,相信在訴訟中應該會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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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門裡門外


從你的敘述,看得出是個善良的人。起碼與那些交通事故後“三不一沒有”的肇事者們要好多了。

但是操作上是有問題的。

第一,墊付不要超過必要限度,並且以醫療費為主,其餘的事故處理最後結清就行了。

第二,和保險公司的問題,最好不要協商,因為保險公司屬於最不要臉的單位了,你和他協商,怎麼也會被啃幾口。建議你和傷者聯繫,叫他到法院起訴你和保險公司,由法院處理最好。

第三,至於你說的所謂非醫保藥,以及陪護問題。

先說非醫保用藥問題,這個問題屬於霸王條款,在法庭上要理直氣壯地提出來,只要是治傷必須的,就應當在理賠範圍,就不應該拒賠。並且,非醫保用藥,合同中是否有特別說明,是否對被保險人進行了告知,是否屬於合同法中規定的加重對方義務限制對方權利的條款?是的話屬於無效條款。

另外一點,非醫保用藥應當優先在交強險賠償,因為交強險是無條件賠償醫藥費的,只是金額較低,最多一萬元。

陪護問題,作為保險公司,他沒有權利制定價格,只要是實際支出的,不超過市場價格,他們就沒有拒付的理由,你可以叫陪護寫個收條,結合銀行打款憑條,證明你實際支付了140元,那麼你就有理由保險公司也有義務給予賠償。最好是,你們事先定一個陪護合同,合同裡確定好價格,陪護合同,對方的收款條以及打款憑條,有這些東西做證據,誰也不會賴掉。

第四,注意墊付的時候一定留下墊付的證據,也就是不要把現金付給傷者,直接到醫院繳費窗口繳費,把單子留在自己手裡。將來他出院需要你手裡的條子,那麼叫他自己寫個證明你墊付多少的條子,免得將來賴賬。

另外,不要無限制無原則的墊付,和對方說,主次責賠償就是百分之七十左右,你家裡也很困難,有事情應該合理分擔,而不是你自己扛。


淮北日月升


根據相關部門統計的數字,全國平均每天發生的交通事故在5萬起左右,面對如此驚人的數據,我們在儘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同時,也應當具備處理交通事故的基本知識。今天就和大家來說說發生交通事故後如何進行損害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後,首先需要弄清楚誰來承擔責任?其次是,事故造成當事人的損害,或第三人損害的賠償有哪些不同?

關於交通事故責任劃分這裡暫不作討論,發生事故後一般會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定責。

一、造成當事人損害

為了方便理解,我們假定駕駛人A駕駛不當,與駕駛人B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B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 。

這時候駕駛人B應當同時起訴駕駛人A和保險公司,人民法院將按照下列規則確認賠償責任:

  • (1)首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對駕駛人B進行賠償;
  •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對駕駛人B進行賠償;
  • (3)如果賠償仍不足的,駕駛人A應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對駕駛人B進行賠償。

二、造成第三人損害

如果駕駛人B車上有乘客C,因為下列三種情況之一,引發交通事故造成乘客C的損害,駕駛人B可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進行賠償

(1)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沒有對應機動車駕駛資格的;

(2)駕駛人因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等,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

(3)駕駛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

另外,保險公司在進行賠償後,還可向侵權人進行追償

如果是駕駛人A和駕駛人B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C的損失,這種多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的情況,應當按照下列規則進行賠償:

(1)如果造成的損失超出了駕駛人A和駕駛人B的交強險責任限額總額的,由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進行賠償;

如果未超出限額總額,按照駕駛人A保險公司責任限額與駕駛人B保險公司責任限額的比例進行賠償。

(2)依法分別投保交強險的牽引車和掛車連接使用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當事人可以請求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的責任限額範圍內平均賠償。

(3)如果駕駛人A未投保交強險,當事人請求先由駕駛人B所投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範圍內進行賠償,法院支持。


律師說


您遇到的問題是很多人傷案件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我在之前的回答當中都提到過如何調解交通事故,您的這個事故處理的就沒有充分讓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參與。但是我對您的賠償金額作如下分析:

第一,非醫保用藥部分,這一部分是我國大部分法院都支持的觀點,所以您承擔非醫保用藥部分的費用不算錯。

第二,護理費的問題,這裡我覺得是保險公司的問題,如果到了法院,您是不需要承擔這個費用的,因為護理費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傷者家人護理,那麼護理費就是傷者家人的誤工費用,另外一種就是您這種請專業護工的,根據護工提供的收據或發票(最好是發票)是有具體的護理費的金額的。現在我從法院處理護理費的兩方面來分析:法院在有護理費發票的案件中,一般是會按照票據的金額予以支持的;在沒有護理費發票的情況下,就會要求傷者提供家屬護理的誤工費用,假如實在是無法提供的,會根據當地公佈的“服務業”(護理屬於服務業)的年收入來計算每日的護理費用,就算在我們比較低的雲南來說,2017年的護理費都達到了150多元/天。

第三,如果通過訴訟解決的話,還會涉及到一個概念就是“三期”,分別是營養期、護理期、誤工期,雖然三期的鑑定得不到法院的認可,但是法院都會考慮到傷者出院以後的休養情況,結合出院證明中的醫囑或者酌情給與一定的三期延長。從您的描述中可以看出,醫療費8萬,但是住院123天,說明不重(如果傷情重的,ICU的費用基本在7000元-10000元/天,123天基本是在15萬左右),可能受傷的部位比較難於恢復,或者是年紀較大的老年人(年輕人恢復能力強,不會在不進ICU的情況下住123天,小孩恢復能力更強,一般的骨折,醫院都不建議手術,並且會快速恢復),住院123天,出院以後肯定會有很長的恢復期,估計在2個月以上,那麼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都會進行延長。雖然賠付的金額有可能增多了,但實際上您自己需要出的部分也只是非醫保部分。

這裡需要強調的是,雖然我是律師,但也不主張訴訟解決問題,既然事情已經協商解決了,就當是花錢買個教訓,花錢買個學習的機會,還是希望您抱有息事寧人的態度,如果確實是撞到一個老人的話,能儘快了結也算不錯,我遇到過特別無賴的受傷老人以及家屬,那真是特別的酸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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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王珏律師


從你描述案件來看,對方應該傷情比較嚴重,就醫療費已產生8萬元費用,醫療費扣除1萬後,按責任處理,但涉及自費藥部分保險公司對醫療費認定問題。

該案件按正常保險流程走,保險公司肯定會按自己的保險條款來理賠,但涉及不賠付部分對方也肯定不認可。最好是傷者訴訟,後期費用要求保險公司認可處理,法院都會支持全部賠付醫療費,如果對方不訴訟必須請傷者和你按責分攤不賠付部分。

給你一下幾點建議:

一、護理費

首先了解護工是否有護工資質,有資質只需提供資質和發票就能全額賠付。否則需提供收條,後期做訴訟材料。

二、醫療費。

收集醫院內住院病歷,用藥清單、出院證、住院證等,後期作舉證用。

三、傷殘賠償費。

根據傷者受傷情況看,傷者嚴重。後期肯定會涉及傷殘鑑定,但鑑定等級保險公司可能不會認可,如等級過高,你承擔費用就更多。

所以大案,最好訴訟,不然你自己承擔費用過多,一般訴訟保險公司都會認可醫療費和護理費全額賠付,傷殘等級按法院流程處理,自己只是承擔少量訴訟費。


保險小小周


根據你的情況,最好讓傷者將你和保險公司起訴至法院,你將醫療費票據整理好,最好和護工簽訂合同明確護理期限及每天護理費用,你墊付傷者的各種費用最好讓傷者給你打個收條,至於保險公司限制你的各種理由,到法院就不是他們說了算,而是講法律和證據,況且傷者處於弱勢地位,保險公司處於強勢地位,交通事故案件中法院一般會傾向於傷者利益,至於保險公司說到要扣除非醫保用藥,由於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法院一般不會支持,你墊付的所有費用只要有依據,證據確鑿,法院一般會判定保險公司返還給你!因為你是全險,這樣處理既能維護你的利益,又能給傷者最大賠償,是最穩妥的方法,是雙贏。


逆倒塵光954


我也發生人傷事故,我是全責!我保100萬還有不計免賠!當時不懂,傻傻的墊付了所以醫藥費跟護理費!保險公司跟你說的差不多一樣非醫保的藥不賠跟護理費只賠120,護工一天200請的,我後來直接打電話到保險總公司投訴:我買保險就是為了嫁接風險,既然我出了事故,你們保險公司就要負責我保額內的所有費用,我不懂也不管什麼非醫保,藥是醫生開的,錢是你們保險公司賠的,既然我把風險嫁接給你們保險公司了,那麼非醫保的藥就是你們保險公司的事了,你們保險公司有責任有義務監督醫院用藥!我希望我這次投訴,你們保險總公司能給我滿意的解決問題!過兩天我這邊保險公司就打電話跟我說簽字完可以拿回我所有墊付的錢!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最後祝所有開車的司機也包括我自己,開車都平平安安的!


梅川內酷酷子


交通事故醫療費用墊付問題,無論對當事人各方,還是保險公司或者交警,難給出一個標準答案,我個人的建議是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

1,適當墊付比較合理。何為適當,即不全墊,也不一點不墊。前期的檢查費用等應墊付,後續的費用與對方商量好,等治療終結後再由保險公司核銷。這樣既表達了心意,同時避免保險理賠時,對方不配合。

2,要知道哪些錢是你該出的。隨著事故發生,直到事故認定書下來,再到對方治療終結,哪些錢是你該出的,你心裡要有數。像你這起事故,住院一百多天,誤工費,護理費,伙食費等算下來不少,這部分是保險公司會替你承擔的,這部分錢一定比保險公司扣除的那部分醫療費要多。

3,既然你現在已經大包大攬了,那最好的方式就是你與傷者協商,讓傷者到法院就民事部分起訴你去,同時連帶你的保險公司。兩個好處,一是賬能算清,二是杜絕了保險公司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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