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是外省姑娘,且年過30,但彩禮一分都不能少”“都聽你的”

“我雖是外省姑娘,且年過30,但彩禮一分都不能少”“都聽你的”

我嬸嬸是個比較傳統的女子,還比較封建,說什麼用筷子握得尾,將來女的要遠嫁,男的要遠娶,她家小孩,都被她糾正過來了,握筷子的正中地方,我看了怪不習慣的。

記得小時候,去她家做客,她也這樣要求我,可我試了好幾遍後,都夾不起菜來,最後無奈之下,只好光吃飯了。自那以後,我都不想去嬸嬸家了。

好在我媽比較開明,不信這些子烏虛有的言論,放任我們幾個兄弟姐妹,握筷子的長短,就能暗示以後婚嫁,這也太愚昧無知了。

本以為,嬸嬸的幾個孩子,都不會遠嫁,可天意弄人,當初極力糾正過來,筷子不握得那麼尾了,可還是男的遠娶了,女的遠嫁了。

這讓嬸嬸很是無奈,不過向來重男輕女的她,對於女兒的遠嫁,並沒有什麼好擔心,她覺著那是她們選的路,是好是壞都由她們自己去體驗。

“我雖是外省姑娘,且年過30,但彩禮一分都不能少”“都聽你的”

可在兒子遠娶這件事上,嬸嬸倒是特別上心,也不知她從哪裡打聽到,準兒媳那的彩禮高的嚇人,等同於賣女兒。

嬸嬸先是旁敲側擊,掂量準兒媳在兒子心中的地位,母子一番長談後,得知要兒子放棄再談,是不可能的了,唯有想方設法,如何減輕彩禮。

嬸嬸是吃過苦的那代人,深知錢的重要性,這也難怪她要減輕彩禮,畢竟“萬紫千紅一片綠”的彩禮,足夠她們在當地縣城,交房子的首付了。

可嬸嬸的兒子,不聽她的勸說,不願減分毫彩禮,覺得要入鄉隨俗,不能因為嫁給了自己,就得削減,那樣子雙方都臉上無光。

嬸嬸仍舊不依不饒,脾氣顯然有點不耐煩,她說“她一個外省女孩,且年過30了,這彩禮數就不能少點?”

這話的言外之意,她兒子聽了甚是憤怒,母子倆人談不攏,鬧得不歡而散。嬸嬸也為此,食不知味、夜不能寐,苦苦煎熬了好一陣子。

“我雖是外省姑娘,且年過30,但彩禮一分都不能少”“都聽你的”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嬸嬸對兒子說的話,還是傳到準兒媳那,弄得小兩口很不愉快,本商議著領證結婚了的,因為彩禮這事,遲遲懸而未決。

嬸嬸的兒子好在並不是“媽寶男”,有自己的主見,且堅定立場,自始至終都認為分毫彩禮都不能少。

可女友覺得,這只是他的安撫之詞,於是攤開了對他說“我雖是外省姑娘,且年過30,但彩禮一分都不能少”,堂哥是個明白事理的人,非常爽快的回答“都聽你的”

私以為,彩禮這東西,不過是換個口袋罷了,這邊出彩禮,那邊送陪嫁,換個形式罷了,沒必要弄得那麼僵。

小兩口沒什麼,關鍵是要說服嬸嬸,讓她不鬧騰,答應這個彩禮數,不然婚禮也辦不下去的。我堂哥好說歹說,嬸嬸也不開竅,最後情急之下,只好自作主張,把彩禮給了丈母孃。

我特別納悶,這彩禮也不需要嬸嬸出,小兩口的事情,沒必要從中插手,兒孫自有兒孫福,沒必要強插一手。

“我雖是外省姑娘,且年過30,但彩禮一分都不能少”“都聽你的”

像我嬸嬸這樣的父母,我特別不能理解,彩禮錢不需他們出,兒子都準備好了,那還從中阻撓什麼勁,能結婚且兩情相悅,總比單身一人,在人海里沉浮要好。

就像我的鄰居,小兩口因為男方家長的阻撓,結了婚後一直沒回去,在外租房子住。起初,我還以為是什麼不可饒恕的事情。

細細追問後,才知道,不過是多給了一萬塊彩禮的事。當初男方覺得,彩禮給少了,比起女方出得嫁妝來說,於是自作主張轉了一筆錢給丈母孃。

誰曾想,這件事讓他媽媽知道了,非要吵著要回來,若是要不回來,那就別在家住了。男子氣不過,覺得母親蠻不講理,多給一萬塊錢彩禮也沒什麼,又不需要她出,真是氣人。

為了不想鬧得家宅不寧,夫妻倆還是搬出來住,不與父母同住,如此這般也好,免去了婆媳矛盾的可能。

我聽了怪氣憤的,哪有這樣當長輩的,誰家女兒也不是白白給你的,將心比心,若是你家女兒被男方扣減了彩禮,你的心裡會作何感想。

“我雖是外省姑娘,且年過30,但彩禮一分都不能少”“都聽你的”

彩禮這事,婚前不需要邁過的一道坎,有的情侶,因為彩禮的數額沒談攏,鬧到分道揚鑣的局面,甚是唏噓。

私以為,若是真的彼此相愛,不會死在彩禮這一關,凡是因為高額彩禮而嚇跑的,那多半不是真愛,因為真愛是無價的,比起一生的陪伴,彩禮這點錢,還真是賺到了。

此外,女子年齡的大小,也無關彩禮的多少,不能因為人家年齡大了些,你就要為難人家,以此為要挾,要求降低彩禮數,這樣子顯得太小人了,不厚道。

最後,衷心地祝願,天下有情人,均成眷屬!芬芳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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